第一百一十六章 林翰和斯托克頓(第2/4頁)

除了身高臂展上的先天要求之外,還有其他屬性上的要求,比如在力量,靈敏,彈跳和平衡都要超過15,前場籃板和後場籃板屬性也要超過15,好在林翰的身體屬性上是沒有問題的,差在籃板屬性上,之前林翰的前場籃板能力是10,後場籃板能力是9,雖然這次有10點屬性點附送,但是還差一點,最後自然林翰又用了1點勝利點加500積分換了,反正林翰還沒有準備買裝備,勝利點不缺,只是積分倒是總感覺不足。

前不久剛剛沖了40萬美金換了10000點積分,買了幾次屬性點之後,再加上有愛麗這個坑貨,不知道這個小丫頭最近在幹嘛,每天積分都在瘋狂降低之中,現在已經又只剩下不到一半了。

“看起來,現在似乎還是需要坑一坑別人啊,貌似阿迪達斯似乎已經答應我的要求了,簽約也就在這幾天了,看來暫時還不需要為錢和積分擔心!”

想到之前阿迪達斯的事情,林翰也是心情有些不錯,阿迪達斯已經答應了他關於合作的全部要求,因為實在是沒有辦法不答應,現在林翰的崛起趨勢已經有點越來越像當年的喬丹了。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現在眼高於頂的耐克都沒有再拿5年250萬,他們當年簽約喬丹的所謂喬丹條約來忽悠或者是坑林翰了,在林翰直接斷絕了和耐克的談判之後,這家企業甚至再次找到爵士管理層,給林翰送上了一份5年1000萬的合同,雖然依舊比不上他們看好的未來一哥便士哈達威的合同,但是也絕對屬於逆天級了。

不過,最後林翰自然還是直接拒絕了,他最討厭別人和他耍小心眼,而且就算耐克再怎麽改變籌碼也不可能像阿迪達斯這樣答應林翰所有的要求,將林翰品牌球鞋完全獨立於阿迪達斯之外,阿迪達斯雖然作為母公司,但是只有51%的股份,而且公司管理權大家分擔,阿迪達斯想要做假賬坑林翰的分紅,基本上不可能,也不可能出現好萊塢那種一部全球票房10億的電影,最後一看公布出來的賬本,尼瑪居然還虧了好幾千萬,在美國,某一個人和某一家公司玩利潤分紅,就是找死找坑,最後鬧到政府上,政府都不會幫你,畢竟錢在誰手上不是錢?反正不要偷稅漏稅就好,大資本家的錢甚至更受保護,誰在乎你是什麽電影明星,體育明星,所以在好萊塢,頂級的明星除了所謂的千萬俱樂部或者是兩千萬俱樂部之外還要有一個權利,那就是查賬權,有權利看到真實的賬本,只有有了這個權利之後,那些什麽百分之一,百分之五的分紅才算是真的,否則全部都是虛的。

所以,喬丹和耐克簽約的分紅可不是什麽利潤分紅,直接是銷售分紅,這也是NBA球星的最頂級待遇,目前NBA也就喬丹一人,所以當初林翰提出銷售分紅的時候阿迪達斯高層就像全部死了爹一樣的難受,他們甚至願意給林翰49%甚至更多的股份,都不願意給林翰銷售分紅,只是在林翰看來,我要你股份有毛用,又不能上市圈錢,難道還要留給子孫後代?像很多美國中產階級一樣,在美國很多中產階級都是一群手握大量股份的窮人,身上真沒錢,但是有卻又很多股份,這些家夥甚至還一直領著社會救濟金,林翰可沒有想過自己也變成這樣的人。

當然,林翰借著自己現在在NBA的表現和人氣,就是利用阿迪達斯需要重新打開美國市場來綁架阿迪達斯,要求阿迪達斯和他合作,對於阿迪達斯來說,要麽合作,要麽就放棄林翰,其實想要做出這個選擇很簡單,對於阿迪達斯來說,他們和林翰合作也根本不會付出太多,因為作為一家老字號的體育用品公司,他們該有的基礎全有,只是重新注冊一家公司重新設計一款球鞋造型而已,簡單的很,只是作為資本家的本能,他們的本能就是剝削,就是不願意被剝削的人和他們賺一樣的錢,就像喬丹和耐克的關系算平等了吧?實際上90%的好處還不是最後被耐克拿走了,喬丹也就剩下10%,而林翰居然要求和阿迪達斯平分好處,這簡直是要了這群資本家的命,只是沒有辦法,他們不願意放棄林翰,林翰又死活不松口,最後只能選擇不那麽貪,和林翰平分就平分算了。

而且,阿迪達斯早就做好了和林翰平分的打算,這群家夥甚至連林翰第一雙簽名球鞋的款式和名稱都已經做好了,前幾天,爵士還在客場之旅的時候,去到金州,林翰就會見了阿迪達斯的高層。

林翰的第一雙球鞋的名字叫“奇跡一代”。

“奇跡”,這是林翰現在的外號,就像“飛人”於喬丹一樣。

至於球鞋的剪影,Air-Jordan的剪影或者是標志是喬丹二代開始才有的,單手持球飛在空中的畫面,大家都叫這個圖案是飛人圖案,而“奇跡”系列的剪影或者是標簽是林翰在紐約尼克斯的客場玩出麥迪時刻,也就是美國媒體或者是球迷口中津津樂道的“奇跡時刻”的時候,林翰最後一個絕殺三分命中之後的動作,右手高高舉起,伸出四根手指對尼克斯球迷挑釁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