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勛爵領主(第2/2頁)
蘇墨首先去塔林面見了華萊士。
他知道華萊士焦頭爛額,聯邦在進行各種變革,窮人們或多或少得到了喘息的機會,然後還要全力支援深淵防線。
整個華萊士執政團幾乎已經頻臨崩潰的邊緣。
蘇墨不是來要錢的,他來這邊只為了索要一批工匠,還要對附近領主借調一些牛車和物資。
他還嘗試著向華萊士提了新要求——這是他有能力修建大長城的關鍵,於是成功的拿到了七份勛爵領主的封賞文書。
不是他不想多要,如果可以的話,他都想要七百份。
這東西華萊士臨時召開了會議,征求了多位議員的意見,費勁了口舌,才從不可以到可以,然後又從一份慢慢磨到了七份。
勛爵領主!
勛爵不值錢,只要聲望到三十萬,就可以去申請,以前遊戲裏是蘇墨獨一份,現在遊戲進程到了第三個版本,符合條件的應該已經數以百計了。
重點是勛爵領主後面的這個領主上面。
領主不是村長!
不是非要勛爵,就算只有十萬聲望,只要你有門路,只要你舍得花錢,把某位原住民大貴族給伺候舒坦了,都可以在人家領地成為一個村長。
這樣就算是有“領地”了。
然而這個領地並不是真的領地,你占據了之後也終究還是個村長,不要說是聯邦了,你村子所在地的領主都可以對你生殺予奪。
那麽,勛爵領主的定義也就非常明了了。
是的,盡管只是勛爵,盡管還可能只是村子,但是領主就是領主。
在私人財產和領地不容侵犯的大環境之下,只要你不觸犯聯邦法律,你就是實打實的領主。
除了爵位不如蘇老爺高,領地不如蘇老爺大,從本質上來說,你和他是一樣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