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執著於畢業,打劫式簽約

回家後郭旭和梅根·福克斯產生了分歧,因為她不打算一起去菲尼克斯,至少暫時不去,要留在洛杉磯完成學業。

美國的學校按年齡分為四個階段。一是小學1-6年級(6-12歲);二是初中7、8年級(13-14歲);接著是中學9-12年級(15-18歲);最後是大學一般為4年制的大學本科,也有兩年制的初級學院和技術學院。

梅根來洛杉磯前在聖露西港拿到了初中文憑,她現在表演班順便學習高中課程,很執著的一定要拿到高中畢業證。

“瓦妮莎和科比都有高中學歷,我如果不完成學業就去菲尼克斯,以後多丟人啊。記者肯定會挖出我的背景,說我是文盲。”梅根郁悶的說。

郭旭知道沒法勸了,說多了會引人反感。人有兩種事應盡量少幹,一是用自己的嘴幹擾別人的人生,二是靠別人的腦子思考自己的人生。

所以,郭旭決定支持梅根,盡管她在學校裏一直混的很差,一個朋友也沒有。

如花似玉,魅力無限的梅根有著優雅的體態和出塵的氣質,容易引起同學的反感和妒忌。

以上是梅根自戀的解釋,真實情況是女同學想認識郭旭,她一概不介紹,從不帶同學回家,並把對方給郭旭的電話號碼全都扔進了垃圾桶,這種人能有朋友?沒被圍毆就不錯了!

至於想追梅根的男同學,一般得到的回復是:“我有男朋友了。”她總能輕而易舉的拒人於千裏之外。

另外,梅根還想在洛杉磯做演員,證明自己也可以成為明星。她不想總是依賴郭旭,不想做一個被明星養著的沒用的人,渴望事業成功。

如果梅根把這些想法說出來,郭旭能笑一個星期。因為平時都是她在家裏做飯,幹家務,明明是她養著郭旭。郭旭賺那麽多錢,給她的那點零花錢是九牛一毛,這人渣一開始真把梅根當女仆,後來都養成習慣了。

郭旭和梅根聊了一會兒,發現她回到了前世要走的線路上。

前世2003年是梅根事業起步的年份,在沒有後台的前提下她視鏡也成功了,出演了《黑幫也時尚》和《青春舞會皇後》等青春電影,都是戲份很多的壞女孩角色。

郭旭覺得讓她鍛煉一下不錯,何況娛樂圈有傑森·斯坦森、保羅·沃克、羅伯特·史密斯等一群人罩著,她不可能被欺負。就算沒人照顧,別人也欺負不了她,她性子夠潑辣的。

7月中旬,郭旭和雪佛蘭公司完成了續約,簽了5年4000萬美元的大合同,年平均代言費800萬。在他代言後,雪佛蘭不只在美國是最受歡迎的汽車品牌之一,在國外也火了。

郭旭還親自提供廣告創意,拍了一版很有趣的廣告。

廣告一開始全是驚險場面,小孩子跑著絆倒,即將一頭嗑在石階上,被大人一把抱住;公園有人蕩秋千,小孩子往前跑快被踹到時,被大人一把抱住;小孩子學騎自行車快撞到樹時被抱住;戶外燒烤派對上,小孩子跑起來快撞到火盆時被抱住……

然後郭旭開著科邁羅跑車出場了,他扭頭看向車窗外,被路邊的梅根吸引了注意,沒發現前面有輛車從拐角處倒了出來,兩車就要相撞的時候,科邁羅一個急刹車自己停住了。

8月,郭旭叫上幾個朋友一起去了夏威夷旅遊。

夏威夷是地球上最宜人的度假勝地,全年只有兩個季節。對於夏威夷來說,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的4月,6月至8月是旅遊旺季,最適合海上的活動。

今年因為有男籃世錦賽,賽季訓練營開啟的比較晚,郭旭不急於練球,只想好好放松。在他去菲尼克斯之前,想多花些時間和朋友們在一起。

與此同時,NBA其他球隊仍在自由市場裏進行補強。

郭旭簽約太陽後,本想追求他的球隊紛紛去而求其次,和其他球員簽約。

活塞隊以6年3500萬簽了下控衛昌西·比盧普斯。

這就是打劫式簽約,比盧普斯上賽季在森林狼的三場季後賽砍下22分5籃板5.7助攻1搶斷,投籃命中率45.1%,三分命中率40%。常規賽他出戰28.7分鐘,場均12.5分2.8籃板5.5助攻,投籃命中率42.3%,三分命中率39.4%。

只是因為比盧普斯先前口碑不好,其他球隊就都把他當問題球員,不願給他開出大合同,加盟活塞,已經是他能收到的最大報價了。

在郭旭前世,這是活塞隊史上最成功的簽約之一,在活塞的6年,比盧普斯幫助球隊6次殺入東部決賽,並在2004年戰勝“湖人F4”斬獲總冠軍。

森林狼沒有續約比盧普斯的能力,很多有實力的球員合同一到期就可以走了。

加內特的年薪相當於兩個科比,下賽季高達2520萬美元,森林狼的老將控衛特裏爾·布蘭登薪水也有1018萬,加上喬史密斯的500萬,球隊三人就已經達到工資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