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套路賣書(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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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的當天,陳強終於回到的天津。

剛到天津,陳強就被接到了張伯苓的家中。張夫人早已經準備好了一桌豐盛的年夜飯,同時也是給陳強接風洗塵。

豬肉大蔥餡的餃子,一口咬下去滿嘴流油,桌上豐盛而並不昂貴的菜肴,全是都張夫人親自烹飪,和張家人在一起,陳強又一次體會到了家的味道。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張伯苓開口說道:“去年十月份,河南的開封舉辦了第十六屆華北運動會,你當時去美國參加奧運會,所以沒能參加。今年七月份,第十七屆華北運動會又要舉行了,這次的舉辦地是在青島,賽會的主裁判又是我。在山東舉辦比賽,你還要代表山東隊參賽啊。”

陳強點了點頭表示明白。只要是在山東地盤上舉辦的比賽,當然是山東的韓主席說的算。韓主席說陳強要代表山東隊參賽,其他省份就算是有意見也得忍著。

其實就算不是在山東舉行的比賽,只要韓主席發話,讓陳強代表山東隊參賽,那麽也不會有人說半個“不”字。

韓主席主政山東已經有近三個年頭了,這三年來韓主席在山東的地位是越來越穩固,他截留地方稅收,擴充自己的軍隊,大有一種和南京中央政府分庭抗禮的姿態,現在的山東,實際上是處於一種半獨立的狀態。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其他省份的高官乃至南京高層,都輕易不會招惹韓主席。

張伯苓則接著說道:“另外全國運動會也將在今年舉行,舉辦地點是南京,為了這次全國運動員,南京那邊建了一座新的體育場。這也算是東三省淪陷後,國內舉辦的最大的運動會了。”

說到東三省淪陷,張伯苓有些郁悶的將酒盅裏的白酒一飲而盡,隨後他長嘆一口氣,接著說道:“熱河那邊傳來了消息,日本人一直在搞事情,聽說這個月初的時候,山海關的守軍又跟日本人交了火。看來日本人的胃口真的不小啊,搶了東三省還不滿足!”

張伯苓露出了憂愁的表情,而提到這個話題,氣氛也凝重了許多,跨年夜所帶來的歡樂,也淡薄了幾分。

桌上的人沉默了幾秒鐘,陳強率先岔開了話題,他開口問道:“先生,我打算出一本書。”

“你要出書?出什麽書?你能出什麽書?”張伯苓的酒勁頓時消減了三分,郁悶的心情也被心中的驚訝給沖散。

出書可都是文學家們做的事情,陳強現在還只是個十九歲的年輕人,怎麽看都不想是能寫書的人。

“我寫了一本自傳,主要是寫了我從報童開始,到奧運會上奪冠的事情,我想要出版,想讓民眾們更加了解體育運動,順便看看能不能賣些錢,貼補貼補生活。”陳強開口說道。

“恩,賣錢是關鍵吧?”張伯苓苦笑著問,他倒是很了解陳強。

陳強略顯尷尬的點了點頭。

“你的經歷,也的確是挺傳奇的,可以寫成書,回頭把書稿給我看看,我幫你修改修改。”張伯苓話音頓了頓,接著說道:“如果你真要出書的話,也不用找別人,咱們南開大學有專門的書局可以印書。”

未來的南開大學,也有專門的出版社,而在三十年代,南開大學有自己的書局,也就不奇怪了。

當時的“書局”,不僅僅是指出版社,像是印書館、書店、都可以稱之為書局。而可以出版書籍的地方也有很多,像是報刊、圖書館、書店,甚至一些賣筆墨紙硯的地方,都能幫助作者出書。

在二十世紀初的時候,中國的稿酬制度已經跟國際接軌了,當時的稿酬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是“潤筆費”,也叫“潤筆之資”,這算是後世的稿費。當時的潤筆費的標準不一,北平的官辦報紙雜志和學術期刊,稿酬可達4-5銀元/千字,而上海的刊物大多是民辦的,一般稿酬為1-3銀元/千字,知名人士的潤筆費要搞一點,比如魯迅先生的潤筆費,最開始的時候是3銀元/千字,後來漲到了5銀元/千字,這在上海算是比較高的潤筆費了。

第二種是“提成費”,也叫“版費”,就是現在的版稅,得是發行了實體書才能拿到的錢。後世普通作者的版稅大概是6%,暢銷一點的作者能拿到10%,那些比較牛叉的作者,版稅才能超過10%。而在民國時期,不同作者的版稅月不相同,比如郭沫若的版稅是10%、胡適的版稅是15%、魯迅的版稅是20%,版稅最高者是梁啟超,達到了40%。

第三種形式叫“作價購稿”,也就相當於現在的版權買斷。

潤筆費和提成費,是當時文人的主要收入。舉了例子,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最初是發表在《新青年》月刊上,《新青年》月刊要按照5銀元/千字支付魯迅先生稿酬。後來《狂人日記》被收錄到《呐喊》的小說集當中,當北平的新潮社出版《呐喊》的時候,魯迅先生還可以得到20%的版稅。當時一本《呐喊》賣五毛錢,賣一本《呐喊》,魯迅先生就能分到一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