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零章 新隊加盟(第3/3頁)

“那會不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某個球員只打了一兩場比賽,場均獲得了一個很高的分數,然後他就受傷了,沒有參加接下來的比賽,但是因為他的場均得分非常高,所以按照規則他依舊會獲得得分王,這對於其他打滿整個賽季的球員來說,豈不是很不公平?”那人接著問道。

“所以我設置了一個前提,想要獲得得分王的獎項,需要參加賽季八成以上場次的比賽。這樣就可以杜絕那種只靠著幾場比賽刷數據的行為了。”陳強回答說。

在1968年之前,NBA的得分王都是以總得分為標準的,結果也就出現了陳強所說的那種情況,某位球員排名本來很靠前,有希望獲得得分王,但是卻因為傷病缺席了幾場比賽,瞬間就失去了爭奪得分王的資格,因為比較總分的話,全勤的球員肯定是有優勢的。

出現傷病缺陣的球員,知道自己注定不可能拿到得分王的獎項,也就不會的去拼命的得分,球員不去拼命,比賽的觀賞性也會大大的降低。所以隨著賽程的進行,很多球星反而會越來越不盡力打球。

於是乎NBA在1969賽季開始改變了得分王的評選規則,采用場均得分作為評價標準,並且規定,當選球員必需滿足至少參加57場比賽或者總得分超過1400分兩個條件中的一個。而當時的NBA還沒有30支球隊,57場比賽大概占據了所有比賽場次的八成以上。等到了2011年,得分王、籃板王和助攻王改為完成比賽的七成場次。

……

會議結束,陳強的年度頒獎典禮的計劃,依舊是全票獲得了通過。

而羅切斯特皇室隊的總經理萊斯特-哈裏斯卻專門叫住了陳強。

“陳先生,能單獨跟你談談麽?”萊斯特-哈裏斯環顧左右,而後壓低了聲音接著道:“我想跟您談一談皇室隊的事情。”

陳強心頭頓時一驚,他琢磨著皇室隊該不會是支撐不下去,要退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