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貢品 8十一分(第3/3頁)

我一驚之下,向後退了好幾步,這時蓋爾從樹後頭鉆了出來。他肯定一直在盯著我。他只有十四歲,可足有六英尺高,在我看來就是個大人。我曾在“夾縫地帶”和學校裏見過他。讓爸爸喪命的那次礦井爆炸同樣也奪去了他爸爸的性命。一月份,他去領英勇獎章的時候,我就站在他身邊,又是一個失去爸爸的長子。我記得他的兩個弟弟摟著他媽媽,他媽媽當時腆著大肚子,眼瞅著就要生了。

“你叫什麽?”他說著,把兔子從繩套上取下來,他的腰上還別著另外三只。

“凱特尼斯。”我說,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

“嗯,貓薄荷,偷東西可是要判死刑的喲,你沒聽說過?”他說。

“凱特尼斯,”我稍大點聲說,“我沒偷,我只是想看看你的圈套。我弄的圈套啥也抓不到。”

他瞪著我,並不相信,“那,你的松鼠從哪兒弄的?”

“我打的。”我把弓從肩頭取下來。我現在仍用著爸爸給我做的小弓,可只要有機會,我就學著用大弓。我想著到春天就能打些大點的獵物。

蓋爾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的弓。“我能看看嗎?”

我把弓遞給他,“記住,偷東西是要判死刑的!”

那時我第一次看見他笑,他一下子從一個險惡的家夥變成一個讓人想與之結識的人。我對他報以同樣的微笑可是幾個月之後的事了。

我們聊起了打獵的事,我說如果他願意跟我交換,我也可以給他弄把弓;不是拿吃的交換,而是拿他的知識換。我想自己設套,好有一天也能逮到掛滿一腰帶的兔子,他也答應了。時間一點點流逝,我們漸漸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訴對方,在哪兒可以找到好多李子,哪裏火雞經常出沒,我們還共用手裏的家夥。他教會我下套和捕魚。我告訴他哪些植物能吃,最後給了他一把我視若珍寶的弓。終於有一天,不言而喻,我們成了好夥伴。有難同當,有福同享,讓兩家的飯桌上都有飯吃。

蓋爾讓我有種安全感,這是自爸爸去世後就不再有的。他和我做伴,我一個人在林中漫長而孤寂的日子也就到了頭。我不用再擔心背後有人在盯著我,打起獵來也順手多了。他還不僅僅是打獵的伴兒,也是我的知心朋友,在十二區不敢說的事,我都會對他一吐為快;他對我也報以同樣的信任。

在林子裏,和蓋爾一起,我時時覺得很快樂。

我稱他為朋友,可從去年起,這個詞好像已經不足以道出蓋爾在我心中的位置。我的心一陣刺痛。他現在要是和我在一起該多好啊!

當然,我並不是希望他在競技場,在那兒,他撐不了幾天就會死去。我只是……只是,想念他。我討厭孤獨一人。他也想我嗎?肯定想。

昨晚在我名字下方出現的十一的數字仍在我腦子裏盤桓,我完全能夠想象出蓋爾會怎麽說:“嗯,肯定還有待提高。”接著他對我微微一笑,我也會毫不猶豫地、開心地笑起來。

我禁不住對我和蓋爾之間真摯的友誼和我與皮塔之間假裝的友善進行比較。我從未懷疑過蓋爾的動機,而對皮塔卻不得不心存疑慮。當然,這種比較並不完全公平,因為蓋爾和我從未被拋到一種需要彼此競爭才能生存的環境中,皮塔和我都很清楚對方的生存就意味自己的死亡。這個問題又怎能回避呢?

艾菲在敲門,提醒我今天又是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日子”。明晚要對我們進行電視采訪。我猜想整個團隊都會為我們忙得四腳朝天的。

我從床上爬起來,快速沖了個澡,這回按下按鈕時很小心。然後朝餐廳走去。皮塔、艾菲和黑密斯圍成一堆在小聲地說著什麽。真奇怪。可還是饑餓占了上風,我先沒理他們,在盤子裏盛滿食物。

燉菜是用大塊嫩羊肉和李子幹兒做的,澆在野生大米燒的大米飯上。我吃了一半的時候突然意識到沒人說話了。我喝了一大口橘汁,擦了擦嘴,說:“那麽,怎麽樣?今天您要訓練我們怎樣接受采訪,對嗎?”

“是的。”黑密斯說。

“不用等我吃完,我可以邊吃邊聽。”我說。

“嗯,關於我們目前的訓練方法,計劃有點變化。”黑密斯說。

“什麽變化?”我問,我也不知道我們目前的訓練方法是什麽。在另一個選手面前不顯山露水是我唯一記住的最重要的策略。

黑密斯聳聳肩,“皮塔要求和你分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