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三清真經(下)

只是略作思考,沈奕便選擇了第一種。

他現在的化龍真經有九大特效,制約這九大特效發揮的,除了自身幾率外,就是使用方式問題。

雖然特制版的化龍真經已經使他的實力大幅度提升,使他在變身時的肉搏能力無比強大,但到底是以配合血統為主,普通戰鬥依然一般。

第一選擇可以使他掌握的特效能力突破武器與攻擊方式的限制,這意味著以後他在戰鬥時,哪怕使用吸血鬼之觸和槍攻擊,也能觸發功法特效,這種提升卻是有著極大的實用意義的。

這意味著哪怕他血統用盡,光是站在一邊用槍打,都能發揮金剛的作用。

至於吸血鬼特效,因為是武器特效不是自身特效,卻是不能通過槍支運用的。

致命一擊雖然是特效能力,分類卻屬於技能,並且本身也可以通過近戰武器運用,只是不能通過槍支發揮效果。

這到也罷了,關鍵是沈奕做過選擇後,紋章竟然提醒他:

無所不在的特效只能作用於當前擁有的能力,以後掌握的新特效,不會享受到該效果。

這讓沈奕很不滿意。

“別當我是傻子。”他說:“我在屬性一百點的時候學會了致命一擊,難道當我屬性提升到二百點後,那增加的一百點就無法享受致命一擊的功效了嗎?這不合道理!”

這的確不合道理。

三清真經說白了就是系統規則。

能力受到限制,是因為規則要求。

規則受到限制,那就是有人別有用心了。

紋章回答:

“你也知道這是規則的力量。誰掌握規則,誰就能操縱規則,自然就可以突破限制。但是規則操縱者的存在,必然會對規則本身造成傷害。所以我們必須對這種規則力量的運用加以限制。”

“那就是說你們承認這是你們私自增加的限制了?”

“是,你應該明白,規則如憲法。站在法律之上的人越多,法律受到的破壞就越大,因此都市在原則上是不允許這種人存在的。”

“但在實際操作上,卻總是不乏妥協與讓步。”

“你現在獲得的,就是妥協的結果。”

“我現在獲得的是我應得的。”

“那你該明白,理解與擁有的區別。”

沈奕不客氣地回答:“對我而言,理解即擁有。”

紋章再度沉默,惟有李逍遙他們幾個莫名其妙,不知道沈奕在和誰說話。

但事實上別說他們不懂,就是衛弛柏等人也未必就明白。

太清五雷妙法真經,實際上就是關於都市特效的基礎規則。

如果是完整的半部真經,那應該包括了紋章列出的所有選擇能力,甚至更多,如果是整本真經,那麽整個特效規則都將置於了解之下,而且不管掌握多少,都不會有新特效限制。

但是有一件事需要注意,那就是:

“並不是了解了這些規則,就能淩駕其上,超脫規則的。”

不是這麽回事!

如果是走合法程序,那麽沈奕就算看過全本太清真經,也不代表他就能讓特效無所不在,不代表他能讓技能中包含特效效果,不代表他能自動領悟所有新特效。

事實上他只是了解了這些力量存在的原理,就像律師們懂法律,可以鉆法律漏洞,但不代表就能夠不受法律管轄。

之所以沈奕現在能直接突破,使特效無所不在,還是都市給予的結果,是他放棄對所有規則理解的補償。

正因此,紋章才會說你已經得到你應得的。

而在沈奕看來,事情卻不是這麽回事。

因為規則畢竟不是法律。

都市規則存在著一個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它在設計之初,是一步步成長變化起來的。

它不是象國家憲法那樣,在幾千年的社會變遷中,根據不同的情況,由無數人研究,逐步發展完善的。

它是由一群完全不是人類,不真正了解人類社會的外星人,在基於力量需要的基礎上設計出來的,而且設計內容復雜到整個世界的構成!

這使它必然存在大量漏洞!

只是那個時候的奎雷斯人,還可以通過不斷修補來完善各種規則,逐步解決問題,因此這一問題還不算太嚴重。

但隨著奎雷斯人的消亡,最高議會失去了對規則修改的能力,當新的問題出現時,他們將再無法解決,問題的嚴重性立時凸顯。

管理者因此出爐,規則本身則被深刻隱藏,再不允許任何冒險者輕易接觸。

藍顏曾經說過“你知道規則本身就是一種收獲”,現在想想,這說法還真沒錯。

因此所謂的“律師雖可以鉆法律漏洞但不能不受法律控制”這一比喻,並不能全部代表冒險者對都市規則理解產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