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撤退(下)

戰艦上升騰的火球在空氣燃燒光後很快熄滅,只剩下大片的殘骸在空中漂流,吸引了無數人的目光。

失去了喬姆利這個指揮中樞,煉獄教派對戰局的把握力度大減,再不能如之前般隨意縱橫了。

不過由於冒險者的整體數量偏少,自我聯系能力依然存在,因此對指揮的需求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大,至少不會因為失去指揮中樞就癱瘓的現象。

解決不了戰場分散和對方無限制傳送的問題,那麽總體形勢上,三區聯合依然處於劣勢。

相比之下,失去了束縛的先驅者號重新獲得戰略撤退權在這種局面下反到顯得更重要些——雖然這不能讓他們贏得勝利,至少卻不會輸得太難看了。

正因此,在轟掉那戰艦後,沈奕立刻下令所有人返回,同時他自己也與周宜羽趕快回主控艙了。

一邊回走,周宜羽一邊不忘問沈奕:“這就是突破規則之力?我還以為這就是一個組合技能呢。”

他對沈奕之前的心路歷程一無所知,因此並沒有想到這中間的復雜過程。

沈奕突破規則之力的過程看起來的確就像是一個簡單的技能組合,但是和技能組合又有著極大的不同。

技能組合不是以突破規則為目的,而是以突破技能限制為目的,雙方突破的層次完全不同。

如果說技能組合是富二代,少爺們可以在自家工廠橫沖直撞,無視公司章程,那麽規則突破就是官二代,可以在國家層面橫行。

作為富二代,如果你想讓自己囂張的範圍大些,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多開許多工廠,但你永遠無法讓一家公司買下整個國家。

這就是技能組合與規則突破的差別。

因此組合的技能威力雖然很強,但依然屬於系統規則的管理之下,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它並不具備跨區域性。

比如A技能與B技能結合,形成新的AB技與對應效果,這屬於技能組合。但它只存在於A與B的組合間,無法應用於其他技能。

沈奕的突破規則就大不一樣了。

今天,他可以拿起主炮當槍使,轟上一槍。

明天,他就可以把所有的艦載重炮當槍使!

空間本無定理,規則定義世界!

所謂規則,就是事物運轉的定理,公式,法則,公理,它以文字記錄的形式,是人為形成,而非自然規律!

找到規則漏洞,就好比是找到了天地間自然法則的漏洞——如果你發現有某種能量是獨立於能量守恒定律之外的,是不遵循守恒定律的,那麽理論上你就可以利用這種能量來制造永動機。

沈奕並沒有真正意義上打破規則,但他用自己的方式滿足了艦載武器個人使用條件,相當於繞過並利用了規則。從此以後,只要是在這一規則約束下的目標,沈奕統統都可以同同一方式繞過去,這就是突破規則!

就好比是找到了某種獨立於能量守恒定律外的能量。

如果用系統語言來解釋,那就是:“恭喜你,你完成了一次等級突破,你的職業獲得提升,你升級成槍炮手,你擁有了將所有艦載類重炮納入槍支使用體系的能力!”

就是這麽簡單。

當然,由於沈奕用的是規則力量,因此這能力不會被系統承認,也就不存在系統提示,職業升級之類的現象,而且由於是繞過規則限制的緣故,沈奕的這一能力也只對自己有效,無法延伸到其他人身上。

“也就是說,從現在起,所有的火炮你都可以當槍使,並且能運用技能了,是這意思吧?”相比規則之力的原理,周宜羽跟關心這突破的規則能為大家帶來什麽好處。

“唔……也不全是,我並沒有突破對能量類武器的規則限制,對純能量類武器依然無法運用槍類技能。另外,象散花槍這類需要大量彈藥的技能,我估摸著也不能對火炮使用,我是說,槍有無限子彈盒,但火炮沒有。”

散花槍用來使用特殊子彈,就因為數量限制還最多只能打出一百發,所以沈奕估計,對炮的運用也會受到同樣的限制。

如果是那種打一發裝一彈的重型火炮,散花槍技能根本就無法使用。

總之,沈奕突破的規則,依然是建立在原有條件上,他並不能創造缺乏對應條件的奇跡。

“那麽所謂的突破規則,其實還是遵循規則本身來運行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突破?”

“是的,它只是發現並利用了規則遺漏的存在,因此也是最初級的規則能力。”

“難道還有更高的層次?”

“恩!”沈奕很肯定的點頭:“我不知道都市是怎麽劃分的,不過我個人把對規則之力的運用,分成五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