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人鬼之辯!(第2/3頁)

“那麽,這名起死回生的壯漢,算人還是妖呢?”

“一毫米?”

金心月比劃了一下,犬齒比一般人長一毫米,完全看不出來,那當然是普通人了!

她毫不猶豫地點了點頭。

李耀:“兩毫米呢?”

金心月點頭。

“三毫米呢?”

點頭。

“四毫米呢?五毫米呢?”

點頭,點頭。

“十毫米,也就是一厘米呢?”

比正常人長一厘米?有些明顯了吧?金心月有些猶豫,勉強點了點頭。

李耀十指交叉,托在下巴上:“如果是三十厘米呢?好像劍齒虎一樣,又長又鋒利的獠牙,那算是‘人’還是‘妖’呢?”

金心月想了想,為難道:“很多亂血妖族身上唯一的妖族特征,就是獠牙了,如果是劍齒虎一樣的獠牙,那似乎很難再算是一般意義上的‘人’了吧?”

李耀道:“所以,在犬齒長度為一厘米到三十厘米之間,肯定有一個臨界點,來判斷這個壯漢究竟是人還是妖,對吧?”

“假設,該臨界點為十五厘米。”

“如果這個壯漢的運氣夠好,服下‘昆侖神水’之後,犬齒正好長到了14.99厘米,那他就算是人,理論上來說,修真者應該保護他。”

“可是,如果他多喝了一口‘昆侖神水’,犬齒長到了15.01厘米,那他就算是妖了,理論上來說,修真者應該‘斬妖除魔’,把他斬殺。”

“如果他狠狠心,找個牙科醫生,將獠牙拔掉,那又從妖變成人了,修真者又該保護他了,對吧?”

金心月覺得自己的犬齒有些酸疼。

按照剛才的理論,好像應該是這樣。

可是一旦攤開來說,總覺得哪裏不對啊!

究竟該如何定義“人”這個概念呢?

金心月完全混亂了。

李耀嘆了口氣道:“有些荒謬,是吧?但很多人就是這麽看待問題的,包括我自己在內。”

“你說的很對,雖然我一直在心裏告訴自己,妖族來源於人族,所有妖族都是另一種形態的人族。”

“但是,如果是一部分亂血妖族和銀血妖族那樣,只不過是在人形上面,加了一根尾巴,一對貓耳,或者一副翅膀——要我接受這樣的妖族是同類,問題似乎不大。”

“可是,那些面目猙獰,完全失去了人類形態,就像是放大數萬倍的蟲子的生物,我的確……很難接受他們!”

“我知道這種‘以貌取人’的觀念是不對的,但無論怎麽克服,都無法在短短瞬間扭轉過來。”

“所以,你要問我,究竟什麽才算是‘人’,我真的沒資格去定義。”

“我只想和你說一個故事,一個一百多年前,星耀聯邦之中,鬼修爭取人權的故事。”

金心月很認真地聽著,強忍住沒有插嘴。

李耀道:“一百多年前,隨著‘神魂鎖定’和‘靈械義體’等技術的發展,星耀聯邦的鬼修越來越多,對於鬼修應該享有什麽樣的權利,究竟算不算是‘人’,在社會上也引起了激烈的爭論。”

“有人支持鬼修的人權,畢竟他們保留了生前的記憶和意志,除了沒有實體,和生前無異。”

“但也有人認為,鬼就是鬼,人鬼殊途,能容許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動就不錯了,還奢談什麽人權?把鬼當成人,只會造成傳統倫理觀念和社會秩序的大崩潰,是絕對行不通的。”

“在後一種思潮的煽動下,各種‘活人至上’組織紛紛出現,對鬼修的歧視非常嚴重,甚至出現了對鬼修的迫害。”

“一些地方,還有心術不正之輩,將鬼修控制起來,操縱他們去違法犯罪,畢竟鬼修沒有實體,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由鬼修來做,會比活人更加方便,這種‘禦鬼害人’的事情,古已有之,不足為奇。”

“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樁典型案例,一名十二歲的小姑娘,死後保留了一縷殘魂,卻是被某個犯罪集團得到,犯罪集團的邪修,將她煉制成了鬼修,要她利用鬼魂的能力去犯罪。”

“小姑娘拼死不從,好幾次都想逃走,卻是觸怒了這些邪修,被打得魂飛魄散。”

“這件事曝光之後,那些邪修當然就被逮捕。”

“然而在法庭上,他們的辯護律師卻在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振振有詞——是,他的當事人承認將這名小姑娘打得魂飛魄散,但是人不可能死兩次,這個小姑娘早就死了,而且是很正常地病死,並不是被他的當事人害死,所以從技術上來講,他的當事人並沒有‘殺死’那個小姑娘,也就談不上謀殺罪了!”

“殺人,當然犯法,但殺鬼呢?星耀聯邦是講法律的,殺鬼犯法嗎?”

“原本,只是簡單的刑事案件,但正好處在兩股思潮的激烈碰撞中,最後就鬧到了聯邦最高法院,變成了定義‘鬼’和‘人’的大激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