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2/4頁)

 

於是我通過夏洛克打電話給姆姆,告訴她我要帶客人回家。

 

姆姆做事有她自己的一套,任何一位丈夫都可以帶客人回家,只待一頓飯的時間也行,住一年也行。我們的孩子也享有同樣的自由,只不過必須事先征得她的同意。不知道別家是怎麽做的,我家保持這個習慣已經一百多年了,這麽做很適合我們。所以姆姆沒問客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婚姻狀況。這是我的權利,她有她的驕傲和自尊,不會問長問短。她只是說:“好的,親愛的。你們倆吃過飯了嗎?你知道今天是星期二。”

 

這提醒了我,我們家星期二的晚飯時間很早,因為這是格列格布道的時間。不過,如果客人還沒吃飯,姆姆還是會做飯的——不是為我,而是為了將就客人。家裏除了大爺以外,大家都得準時就餐,不然就只能到冷餐室找東西吃了。

 

我向她保證我們已經吃過飯了,並保證會在她出門前盡快趕回家。盡管月球上各種宗教信仰並存,有穆斯林,有猶太人,有基督徒,有佛教徒,還有其他九十九種宗教,我還是認為星期天是最普遍的禮拜日。可格列格屬於一個小教派。這一派經過計算得出,安息日是從當地時間星期二的日落時分到星期三的日落時分(這是當地的伊甸園時間,也就是地球上的西二時區)。所以,每當到了地球北半球的夏日,我們的晚飯開得都很早。

 

姆姆總去聽格列格布道,所以得體諒她,不要與她的時間安排相沖突。我們大家偶爾也會去。我一年只會去幾次,純粹是因為我非常喜歡格列格。他教會了我一行手藝,又在我最困難的時期幫助我轉入另一行。只要能保住我的左臂,他會很高興地損失自己的胳膊。姆姆卻每次都去——例行公事罷了,談不上什麽信仰。

 

有天晚上,姆姆在枕邊悄悄告訴我,她並沒有特別的宗教信仰,然後又叮囑我千萬不要告訴格列格。我不知道他們倆是誰出了問題,不過我很高興格列格還在布道。

 

格列格是姆姆很小就選中的“童養夫”,進門時姆姆還很年輕,那是她出嫁之後第一次娶丈夫。她一直對格列格用情很深,不過如果有人說她愛他勝過其他丈夫,她會堅決否認的。可事實就是,當他被委任為牧師時,她也入了教,接受他的信仰,而且從未錯過任何一次星期二的布道。

 

她問:“你的客人想參加禮拜嗎?”

 

我說到時候再說,不過我們會盡快趕到的,然後就和她說了再見,掛了電話。

 

我使勁敲著浴室的門,喊:“懷娥,快點化裝,我們只剩下幾分鐘了。”

 

“就好!”她在裏面嚷嚷道。真是個一點兒也不扭扭捏捏的女孩子。

 

很快她就出來了,朝教授問道:“我看上去怎麽樣?還過得去嗎?”

 

“親愛的懷娥明,你讓我驚嘆。你本來的樣子漂亮,現在的樣子也很漂亮——不過絕對不可能被認出來。你是安全的,我已經放心了。”

 

然後我們又等教授裝扮回老邋遢鬼的樣子。回去時他可以到後廊卸裝,然後搖身一變,以知名教授的面目出現在學生面前。那樣,萬一黃外套在等著抓他,他也有了目擊證人。

 

等教授的這段時間,我把有關格列格的事告訴了懷娥。

 

她說:“曼尼,這麽喬裝打扮行嗎?這樣去教堂合適嗎?那兒的燈光有多強?”

 

“和這兒差不多。你裝化得不錯,你會沒事的。可是你真的想去教堂?沒人勉強你去。”

 

她若有所思地說:“這能討好你母——我是說,你們的大老婆,不是嗎?”

 

我慢條斯理地答道:“懷娥,宗教信仰是你自己的事。不過既然你開口問了……是的,如果你想在戴維斯家有個好的開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和我姆姆一起去教堂。如果你去,我也去。”

 

“我要去。我還以為你姓‘奧凱利’呢。”

 

“我的確姓‘奧凱利’,如果想正式一點,就在後面加上‘戴維斯’,中間加上連字符。戴維斯是第一個丈夫,已經死了五十年了。戴維斯就變成了家姓,所有媳婦的名字都是‘某某(名字)戴維斯女士’。前面部分先是戴維斯之下每個男性的名字,然後加上自己娘家的姓。只有姆姆一個人是‘戴維斯女士’——你完全可以這麽叫她,其他人只用自己的名字,只有在簽支票什麽的時候,才在後面加上戴維斯。只有柳德米拉例外,她用的是‘戴維斯-戴維斯’。她對自己的雙重成員身份很是自豪,一個緣於出生,一個緣於婚嫁。”

 

“原來是這樣。那麽,如果一名男子名叫‘約翰·戴維斯’,他就比你小一輩;如果他還有另外的姓,他就和你同輩,與你擁有共同的妻子。問題是,在這兩種情況下,一個女孩子都可能叫‘珍妮·戴維斯’,不是嗎?我該怎麽區分呢?根據她的年紀嗎?不,那不行。哎呀,我腦子裏一團亂麻!大家族的婚姻真是復雜,一妻多夫制也同樣復雜。可我的婚姻並不復雜,至少我的丈夫們都姓同一個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