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第2/2頁)

趙晟下令審訊開始,由庭師爺宣讀原告狀紙,發表案情。

本案由原告張余狀告褚三寶侮辱強|暴他妻子楊氏,致其不堪受辱自盡而亡,同村吳某、王某、馬某、於某、石某等人涉嫌誣告,現府尹大人下令將一年前由代府尹審理的五場案件發還重審。

剛剛宣讀完,褚三寶就一臉喪氣、口齒漏風的出聲:

“殿下,您貴為太子,怎好夥同這刁民冤枉小人,小人雖無官職在身,但好歹也是國舅,我姐姐淑妃娘娘若是知道太子殿下在宮外如此欺負她的親弟弟,只怕到時候鬧起來不好看吧。”

如此言論讓趙晟眉頭緊鎖,擡眼看了褚三寶一眼什麽氣都消了。

只見褚三寶鼻青臉腫,門牙缺了兩顆,說話漏風,右胳膊吊在胸前,左邊拄著拐,一副不良於行的姿態,冷聲說道:

“褚三寶,這是開封府大堂,請你稱呼本官為大人,你姐姐淑妃說到底也只是個妃子,她代替不了律法,也改變不了你犯的罪,來人,把他的拐收了,本官不喜歡堂下有人站著。”

為了順利審理案件,趙晟早就把堂上的官差換成他太子府的人。

兩個官差上前,將褚三寶的拐杖沒收,在他搖搖欲墜的身子上踢了一腳,讓他直接趴了個狗吃|屎,爬都爬不起來。

代府尹孫大人和代少尹李大人對視一眼,對趙晟說道:

“大人,法理無外乎通人情,案子還未開省,就這般折騰他,未免有點不近人情。”

褚三寶趴在地上哀嚎不斷,還以為這開封府是孫大人和李大人說了算,撒潑道:

“哎喲喂,這天殺的世道,冤枉好人啊!老天不開眼——”

韓霽將副審台上的一支簽令拋下:

“咆哮公堂,掌嘴三十!”

作為副審,他的桌上也有簽令,自然有權利下達這個命令。

孫大人和李大人當場急了,起身欲阻止:

“大人,少尹大人此舉於理不合,這,這,哪有這麽審案子的?”

趙晟還未開口,韓霽便道:

“本官雖是第一次審案,但也研讀律法,西宋律例之公堂篇第二百十三條明文規定:嫌犯若在公堂之上有咆哮不馴之舉,主審及副審官有權定他‘咆哮公堂’之罪。不知兩位大人說的於理不合,是按照哪條律法,還請詳細告知。”

孫大人和李大人被問得啞口無言,他們一時倒是忘了韓霽是新科狀元出身,與他辯論律法,可謂自討沒趣,自取其辱,人家科考六藝中就有辯法一項,狀元之才,誰人敢辯?

趙晟忍著笑,故作鎮靜問:

“兩位大人可還有話?”

孫大人和李大人只能垂頭喪氣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簽令落地必行,兩個官差上前將褚三寶一左一右架起,一個官差扶住褚三寶的腦袋,叫他不得動彈,還有一官差從刑具台上取下一指長寬的木板前來。

褚三寶被臨陣架住,逃脫不得,急得大吼:

“韓霽!你公報私仇!我不會放……啊——”

褚三寶的威脅之言還沒說完,木板就迅速拍下,第一下就把他下面的門牙敲斷了兩顆。

掌嘴三十之後,不僅臉腫成豬頭,嘴裏的牙齒也是七零八落,口鼻鮮血直流,整個人目光呆滯,都給打傻了的樣子。

沒了褚三寶的咆哮,案件就可以繼續審下去了。

而褚三寶說不了話,有些需要被告辯解的地方就讓他用筆寫下來。

趙晟問褚三寶之前可去過張余家,褚三寶用筆寫下:我沒有去過張家!

當問到褚三寶可有強|暴張余妻子楊氏之時,褚三寶也在紙上寫下:我沒有強|暴楊氏。

孫大人也幫褚三寶辯護:

“張余妻子楊氏已作古一年有余,他時至今日才來告狀,可有人證?可有物證?人證物證皆無,他憑什麽告狀?”

說完之後,就聽韓霽從旁說道:

“人證是張余和他母親,張余是原告,證詞不予錄用,但他母親當時就躺在隔壁屋中,她行動不便,本官之前已經派人前往取過證詞,兩位大人若有興趣,可以來看看。”

“至於物證……倒是也有。”韓霽一聲令下,叫人拿出一塊玉佩,說道:

“此玉佩乃是褚三寶行暴之時遺落在張家之物,若他未曾去過張家,玉佩怎會遺落?拿過去給褚三寶看看是不是他的玉佩。”

玉佩被送到褚三寶面前,褚三寶有些疑惑,他的玉佩多的很,這樣款式好像有過,關鍵玉佩後面確實有個‘寶’字,他喜歡在隨身物件上刻字,可他什麽時候丟在張家卻不記得了。

難道真是那時候丟的?

這要怎麽否認呢?

玉佩上有‘寶’字,肯定有人記得他戴過這玉佩,不能否認,那就只能——

紙上寫下:

我沒有強|暴楊氏,是張余把她賣給我一晚,這玉佩是我當時給張余的嫖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