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最後的勇氣(下)(第2/2頁)

像是巨大的八岐大蛇,是巨大的山巒老虎,巨大的鱷魚飛鳥等等……當然,身體上肯定有各種變異,像長了九個腦袋之類的。對於這種大怪物,鯨魚才能塞牙縫,大象就像小螞蟻,張開嘴遮天蔽日……這絕對不是誇張!

這些怪獸通常都是因為在成長的某個階段偶爾獲得了神性——那種東西自然誕生的並不少——從而成長為半神位階的怪物。

正常來說,這種半神怪物並不難殺。神格0,神力1,這種程度就算是傳奇戰士,也有單挑的能力。可往往這種怪物開始肆虐的時候,還沒有巨大的體型,並不會引起傳奇大能的注意。反而是那些被半神怪物蹂躪的地方,在抵抗不成之後轉而崇拜起怪獸。於是怪物獲得了信仰,開始積累神力。

它們的智力比自然神還低,不足以領悟法則,提升神格成為真神更是無從談起。神力上限很快就會被儲滿。但存儲神力的手段除了神格之外,身體也可以做到。於是為了存儲神力,半神怪獸紛紛像吹氣球般漲大,等到引起神祇關注是,它們已經變得高如山巒,粗若江河!

如此強大的半神怪物,神格依舊是零!也就是說,殺了除了抽筋扒皮沒有太大好處,殺半神不能證道;可偏偏身體內還蘊含著幾十單位的神力,這些神力不耗盡之前,怪物的戰鬥力那是杠杠滴!

再加上體型巨大戰鬥力也強,神祇就算派個分身來都不見得能搞定……

殺了費勁,又沒什麽大好處——除了沈言,暫時還沒聽說誰有抽出神力並凈化這個功能的——比雞肋還雞肋。

吃力不討好,除非教會除建需要立威,否則對這樣的怪物,諸神多數裝看不見。正義陣營的還好點兒,會讓自己的牧師鼓動一些“英雄”來一場“史詩級的冒險”!

成功的就不說了,失敗的也能暫時喂飽怪物,讓它別亂來不是……

神祇誕生於法則,一切都與法則綁定。

一個成熟的神祇,關於他的一切都很難被搶奪,無論是神力、神職、法則,還是神性、身軀、神器,因為這些和他自身實際上是一體的!神祇最多造個神器給別人用,別的他相送自己都分割不出來。如果真的能夠回收利用,那星界也不會飄著那麽多神屍。

別拿沈言當例子,環城女士的一切都屬於規則之外的。

這其中唯一例外的就是神格和神職,神格有辦法能夠掠奪,而神職就像擔任的職位——你可以事必躬親,也可以有事兒讓秘書幹,沒事兒……就讓秘書歇著。

羅裏吧嗦一大通是為了說明,如果神對法則的理解已經停滯,可神力還在不停的吸收和轉化,那神祇的本體有可能變得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大!

大到什麽程度?大得就像一片無邊無際的大陸……

這片與其說是“神賜之地”,不如說是“神死之地”。

帝國人啃噬了神的屍體,最終變成了無法殺死的怪物,因為每一只體內都藏著一點神性。只要神祇的屍體沒被消耗幹凈,那麽滋生的怪物就會不斷的復活……長的太醜,根本沒人在乎是不是原來那只。

最後勇氣之神說,“你知道我為什麽會變成今天這幅樣子?我曾經與墮落的山丘之神戰鬥了一個月,只為阻止他滅絕世界的計劃;我曾與外位面前來的神孽戰鬥,砍下的那條手臂化作貢嘎群山;我曾獨自前往深淵,探查惡魔的軍情……

作為勇氣之神,我盡管不是全世界最有勇氣的那個,但我始終堅信我是最努力的那個!直到……

我在一次星空旅行中,看到了一具神明的屍體……他的胸口上插著刀刃,靜靜的漂浮在星界之中。他的身上蒙著塵埃,就像一塊巨大的石頭。

吉斯揚基人的戰艦拿他當碼頭,星界鯨嫌他擋路隨意撞開……在他們眼中,那是一塊巖石,沒人知道那曾是一位無比強大的神祇!力量曾是我的無數倍!崇拜他的人無計其數!

如今,他卻成了一具被人遺忘的屍體。

然而可悲之處在於,不知多長時間過去,但他的神識仍未徹底消散。當蛆蟲在他的屍體內鉆進鉆出時,我甚至能聽見他的哀嚎……從那一刻起,我開始變得恐懼,我不想將來變成他那樣子……我希望如果死,請讓我直接死去!別讓我在星界漂泊,也別讓人在我的屍體上建起一座帝國!

那真是太可悲了……”

勇氣之神擡起手,按在了亞特伍德的胸口上,“都給你,關於勇氣的一切……對付這些怪物,單純的力量沒有意義,唯有法則才能消滅它們。”

想了想,托馬士又欣慰的笑著說道,“總是聽你提起自己的弟子,雖然聽起來很不喜歡,其實心裏很以他為榮吧。當高舉天空的星座發生變化時,他一定能在天鵝世界看到你的名字,並打開聯通兩界的傳送門……所以請接收吧,這是我最後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