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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她全身上下都在說“太好了”,甚至都不需要開口。

有她活生生地坐在車裏——坐在他的車裏,這對亞瑟是多麽不尋常的事情啊。亞瑟讓汽車慢慢起步,覺得連思考甚至呼吸都困難了起來,只希望這兩個機能對駕駛來說都非必須,否則他和芬妮可就要遇到麻煩了。

這麽說,他從群星中度過噩夢般的幾年之後,筋疲力盡、昏頭轉向地回到地球的那天晚上,在另外那輛車子裏——芬妮哥哥的車子裏——所體驗到的並不是一時精神失衡,即便是,此刻他至少比當時失衡兩倍,而且無論精神平衡的人靠什麽保持平衡,他恐怕都注定要從上面摔下來。

“所以……”他說,想讓談話有個讓人興奮的好開始。

“他說要來接我——我哥哥——但臨時打電話說沒法來了。我問啥時候有巴士,可問到的人不看時間表,卻看起了日歷,因此我決定還是搭車算了。所以。”

“所以。”

“所以我在這兒。我想知道的是,你怎麽會知道我的名字。”

“也許咱們應該先搞清楚,”亞瑟一邊扭頭張望,一邊緩緩讓車融入高速公路的車流,“我要送你去哪兒。”

最好很近,他希望,或者幹脆很遠。近意味著兩人住得很近,遠意味著他可以開車送她一程。

“我想去陶頓,”她說,“謝謝。如果可以的話。離這兒不遠。送我到……”

“你住在陶頓?”他說,希望聲音聽起來只是好奇而非狂喜。陶頓離他家實在太近了。他可以……

“不,倫敦,”她說。“有趟火車去倫敦,不到一個小時就會發車。”

這是最糟糕的事情了。沿著高速公路往前開,幾分鐘就到陶頓。他不知該如何是好,正在琢磨的當口,他聽見自己的聲音說,“哦,我可以送你去倫敦。讓我送你去倫敦吧……”

笨口拙舌的白癡。他為啥要用傻乎乎的調門說那個“讓”字?他活像個十二歲的小孩。

“你要去倫敦?”她問。

“不是,”他說,“可是……”笨口拙舌的白癡。

“你可真好,”芬妮說,“但還是算了吧。我喜歡坐火車。”她忽然不見了。更準確地說,給她帶來盎然生機的那個部分不見了。 她望向窗外不知遠近的某個地方,自顧自地輕聲哼起小調。

亞瑟不敢相信。

對話才開始三十秒,他就已經搞砸了。

成熟男人的表現才不是這個樣子,他告訴自己,歷經數世紀積累的成熟男人行為方式的資料卻和他的認知格格不入。

路標說:“陶頓,五英裏。”

他緊緊攥住方向盤,緊得連車子都搖晃了起來。他必須做點什麽有戲劇性的事情。

“芬妮,”他說。

她的視線刺了回來。

“你還沒有說你是怎麽……”

“聽我說,”亞瑟說,“我會告訴你的,盡管這故事相當奇特。非常奇特。”

芬妮仍在看他,但什麽也沒說。

“聽我說……”

“你說過這句了。”

“我說過了?哦,有些事情我必須和你談談,有些事情必須告訴你,有個故事我必須告訴你,會……”他在胡言亂語。他想引用台詞,說“使你糾結的鬈發根根分開,像憤怒豪豬身上的刺毛一樣森然聳立,”[1]但一方面覺得自己肯定說不清楚,另一方面也不喜歡句子裏對於刺猬類動物的指涉。

“……需要比五英裏更長的路程,”最後他這麽說,盡管這個借口很是蹩腳。

“呃……”

“設想一下,”他說,“只是設想一下”——他不曉得接下來該說什麽,因此覺得自己應該往後一靠,聽對方怎麽說——“從某個非同尋常的角度說,你對我非常重要,盡管你不知道,我對你也非常重要,但這都毫無意義了,因為我們只有五英裏的路程,我這個傻瓜又不知道該怎麽對一個剛遇見的人說些非常重要的話,同時還得避免撞上一輛輛運貨卡車,請你告訴我……”他無助地停下來,看著芬妮,“我該怎麽辦?”

“看路!”她喊道。

“媽的!”

他險險避開一輛德國大貨車的側面,沒有撞進一百台意大利產的洗衣機。

“我想,”她暫時松了口氣,“你該在火車啟程前請我喝一杯。”

[1] 典出《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五場,老國王鬼魂的話。——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