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冒牌輪回小隊大作戰(第2/2頁)

語氣之中頗為驚訝。

“我不摸魚就讓你們這麽不開心嗎?”白夜說道。

“不,我只是在想,你想到讓自己怎麽悲壯地死去了嗎?”拉爾斯問道。

“這個還用想,找到BOSS,怒剛正面,然後死去。”白夜說道。

“……”

尼祿沒有說話,努力扮演著話少、冷酷的“父親”角色。

他從來就沒有見過維吉爾,通過遊戲了解到的維吉爾,就是這麽一個形象——還是二十多歲的年輕維吉爾。

至於後來維吉爾,根據尼祿了解到的,已經是話更少,甚至都不說話的黑騎士了。

好在尼祿本身就很酷,跟著白夜一段時日。

已經把身上狂傲小子的毛躁之氣都磨去了。

現在把頭發梳成大人模樣,再提著個閻魔刀,藍色大衣,臉色微冷,一言不發,沒有人會覺得這會是維吉爾的兒子,而不是維吉爾本人。

至於伏地魔這種匆忙瀏覽了一下白夜特地留給他的資料。

更是不可能發現兩者之間的區別。

“要記住,你就是你爸爸。”白夜對著尼祿說道。

尼祿點點頭,這話聽起來很奇怪。

說起來,也就他跟白夜是在角色扮演。

拉爾斯和亞歷克斯都是本色演出,扮演自己。

哪怕是拉爾斯的溫和,也不是完全可以裝出來的。

畢竟是當過領導和老大的人物,需要的時候,完全可以讓其他人感覺到如浴春風一樣的溫暖和舒適。

拉爾斯可不是單純靠拉撒路之池建立起刺客聯盟的。

他可是有人格魅力的好不好。

“關於變異之血,你了解多少?”白夜問道。

拉爾斯在這個世界混了一些時日,所了解,自然跟他一開始所說的那麽少。

“具體的不多,總之是個很有用的東西。”拉爾斯說道。

“基本形態,使用方法,藏在什麽地方,這些情報呢?”白夜問道。

“就在這個城市了。”拉爾斯說道,“我強制交易了一個人打探消息,不過他很快就被殺掉了。”

所謂的碰壁,就是如此。

“能夠接觸到變異之血的少之又少,恐怕不超過五人——五個吸血鬼,而這五個吸血鬼,全部都在這座城市。這裏算是吸血鬼的大本營,也算是世界的核心,就好像DC世界的核心是哥譚市一樣。”拉爾斯說道。

“咳,DC世界的核心並不是哥譚市,你不能因為你女婿在那裏就亂說話。”白夜提醒道。

“說到這個,你覺得我強制交易布魯斯那個混賬怎麽樣?”拉爾斯說道。

“早跟你說過了,沒戲,你太窮了。”白夜說道,“而且就算交易成功了,估計超人會一巴掌把你拍翻。”

“超人,是個問題。”拉爾斯陷入沉思。

“醒醒,現在是想這個的時候嗎?別忘記了我們的主要目的。”白夜說道。

“也對。”拉爾斯說道。

他的思維還是太發散性了一些。

畢竟是活了幾百年的老怪物,最不缺的東西就是時間,想到哪出是哪出,然後可以花時間慢慢布置。

過了一會兒,腳步聲響起,伏地魔在稍微超時的時候趕了過來。

看到已經有三個人,不由問道:“那個——亞歷克斯呢?”

“在這裏。”“白·索倫·夜”指了指頭頂。

亞歷克斯落下,朝著幾個人點點頭,算是打過招呼了。

“他的意思是,沒有了解到什麽很有用的情報。”白夜說道,“不然他會主動說的。”

“我倒是了解不少。”

伏地魔的語氣略一絲優越,雖然他是新人,但是看樣子在情報的收集上面,他做出來的貢獻最大?

“說說吧。”拉爾斯說道。

“我用攝魂取念……一種小小的魔咒,從不少‘人’身上得到了信息。”伏地魔略顯自得地說道。

如果是原版那個沒鼻子,或者說鼻子是兩道縫的光頭大佬用這樣的語氣說話。

估計會遭到眼前眾BOSS的群毆。

你這個禿子傲嬌什麽?找死嗎?

可是現在,伏地魔好歹是個身材高挑的金發美女,符合大眾審美觀。

大家也都很善良和大度地原諒了他的傲嬌。

另外,這小傻子努力完成任務,白夜在眾人的腦海裏面笑得很開心。

提醒著大家都要好好配合伏地魔。

對於孩子的努力,是需要鼓勵和關愛的。

面對大家殷切的目光,伏地魔開始訴說自己了解到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