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第4/5頁)

他又舉起手銃,將巡警制服化成一團粉末狀的白灰,再從裏面扒出燒黑的銀質飾扣與皮帶環。這樣一來,也會使得追捕更加困難。或許他只賺到一個小時,不過這也是值得的。

現在他必須立即離去,一刻也耽誤不得。他在洞口處停了一下,仔細聞了聞。屍體火化得很幹凈,只有一點點骨肉燒焦的味道,幾分鐘之內,微風就會將它吹散。

他在走下階梯時,一名年輕女子迎面向上走來。一時之間,他習慣性地垂下目光,因為她是一位貴婦。他及時揚起頭來,還來得及看出她年輕貌美,並發現她十分匆忙。

他拉長了臉。她當然找不到那個他,不過她遲到了,否則那人剛才不會頻頻看表。她可能會以為他等得不耐煩了,已經先行離去。於是泰倫斯稍微走快一點,他不希望她折返,氣喘籲籲地追過來,問自己是否看見一位年輕男子。

他離開了公園,漫無目標地走著,半小時又匆匆過去。

現在怎麽辦?他不再是一名巡警,他成了一名大亨。

可是現在怎麽辦?

他來到一個小型廣場,其中一塊草坪中央有個噴泉。水中加了少量清潔劑,因而冒出許多泛著暈彩的泡沫,看來俗不可耐。

他倚著欄杆,背對著偏西的太陽,將燒黑的銀片一點一點慢慢地投進噴泉裏。

他想到在階梯上與他擦身而過的那名少女,她實在非常年輕。然後他又想到下城,瞬間的悔意隨即離他遠去。

銀質殘片丟光後,他的雙手空了出來。他開始緩緩搜著自己的口袋,盡可能做得像不經意的動作。

口袋裏沒什麽特別不尋常的東西。一疊鑰匙條、幾枚硬幣,以及一張證件卡(薩克在上!就連大亨也帶著這玩意。不過話說回來,他們不必對迎面而來的每一名巡警出示)。

顯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爾・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總共只有一萬人,他遇到一個熟識狄蒙者的機會不大,卻也不是小到足可忽略。

那人二十九歲。當他想到留在洞穴裏的是什麽,他又感到一陣反胃,趕緊試圖壓制。大亨就是大亨,在他們手中或在他們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歲的弗羅倫納人慘遭殺害?又有多少九歲的弗羅倫納人遭到同樣命運?

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對他而言毫無意義,他對上城的地理只有最基本的概念。

嘿!

那是一個小男孩的彩色擬三維肖像,大概只有三歲。當他抽出來的時候,上面的彩色開始閃爍,放回去時彩色又逐漸褪去。他的小兒子?還是侄子?從公園裏那位少女看來,這不可能是他的兒子,不是嗎?

或是他已經結婚?這次會面是他們所謂的“偷情”?這種事會在大白天進行嗎?在某種情況下,又有何不可呢?

泰倫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來會見一位已婚男子,她不會立刻為他的失蹤報案;她會假定他未能從妻子身邊溜出來。這將給他一些時間。

不,不會的。下一瞬間,沮喪的情緒又將他攫獲。捉迷藏的小孩會撞見那堆骨灰,會尖叫著跑出來。二十四小時內,這種事一定會發生。

他再度檢視口袋裏的物件,又找到一張遊艇駕照的袖珍副本,但他未加留意。較富有的大亨都擁有太空遊艇,而且都親自駕駛,這是本世紀的風尚。最後,是幾張薩克信用條卡,這些倒可能暫時派上用場。

他這才想到,自從昨晚離開面包店後,他就一直未曾進食。一個人意識到饑餓的速度可真快。

他的心思忽然回到那張遊艇駕照。慢著,現在那艘遊艇無人使用,因為主人死了,它已經成了他的遊艇。它停在九號航站,棚庫號碼是二十六。嗯……

九號航站在哪裏?他一點概念也沒有。

他將額頭靠向噴泉周圍的平滑欄杆,感到一陣冰涼。現在怎麽辦?現在怎麽辦?

一個聲音嚇了他一大跳。

“喂,”那聲音說,“沒不舒服吧?”

泰倫斯擡起頭來,那是個年長的大亨。他抽著一根含有香葉的長型香煙,金腕鏈上掛著某種綠色的寶石。他的表情十分親切,一時之間,泰倫斯驚訝得說不出話。然後他才想起來,現在自己也是他們的一分子。在他們之間,大亨當然是高尚的人類。

於是鎮長說:“只是在休息。原本決定散散步,結果時間沒算好,現在只怕我要遲到了。”

他揮揮手,做了一個自嘲的手勢。由於長期與薩克人為伍,他能將薩克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但他不會試圖過分誇張,他不會犯那種錯誤。比起味道不足,誇張反倒更容易被識破。

那人說:“沒有火箭車代步,是嗎?”他是一位長者,年輕人的愚蠢把他逗樂了。“沒有火箭車。”泰倫斯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