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王家樂的懷疑(第2/2頁)

“你腦洞這麽大,應該去寫小說,當警察是屈才了。”王旭氣的笑了出來,用手敲了敲桌子,罵道:“真是好人沒好報,我這輩子第一次幹好事,幫助警察發現了怪盜團夥,你就給我來個當頭棒喝,說我才是幕後主使,現在我的心都涼了,真是好人難做啊!”

“好人,你能算是好人嗎?”

王家樂趴在桌子上,雙眼緊緊盯著王旭,道:“別跟我打馬虎眼,你或許還不知道我是誰,我叫王家樂,原港島警局政治部督查,現任世界刑警組織主席孟老板是我的師伯,你太小看我了。”

“不是我小看你,而是你想的太多了,做人能不能淳樸一點,少些套路,多些真誠?”王旭靠在椅子上,已經不想跟這家夥說話了,看了眼手上的手表,道:“我的律師很快就到,有什麽話你準備對他說吧。”

“王旭,我見到過你的狡猾,你是一頭狡猾的狐狸,不管你怎麽說,我都認定這件事是你做的了,咱們的交鋒才剛剛開始。”王家樂一臉冷笑,看得王旭尷尬癌都要犯了。

明明不是他做的,非要被賴在他的頭上,王旭心裏簡直有一萬只羊駝奔過。

這算什麽,豬八戒倒打一耙,還是漢書中的先入為主。

聽著王家樂言之鑿鑿的話,王旭都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得了精神分裂,夢遊的時候請人自己搶自己了。

哢嚓!!

幾分鐘的無言之後,辦公室的大門又被人打開了。

來人是王旭的律師索爾,自稱新西墨哥州最厲害律師的人。

他剛一進來就換上了誇張的表情,手舞足蹈著說道:“先生們,午飯的時間到了,你們不去吃點漢堡嗎?或者說,你們打算告訴我,為什麽將我見義勇為的當事人,無緣無故的扣留24小時,還是以協助調查這樣的爛借口!去吧,去吧,憲法規定我有權在關押期間,與當事人面談十分鐘,出去吃點垃圾食品吧。”

在索爾的叫囂下,白人警察站起來,勸著王家樂離開了。

等到二人走後,索爾臉色換上正色,比了個大拇指,道:“老板,外面都在盛傳,你自己搶了自己的畫,以圖騙到12億美刀的保證金,還能將畫留下來。要我說,這手高啊,你簡直就是個天才!”

“你在放屁嗎?”王旭擡眼看了看他,搖頭道:“不是我做的。”

“老板,我是你的私人律師,你跟我不用保密的。”

“保密個鬼,快點將我弄出去,另外無論如何,不能讓他們拿到搜查令,尤其是在我沒有出去之前,不然他們就有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