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街頭偶遇

然而想到韋德爾,海歌內心卻隱隱作痛起來。初次見到那位外星來客,是在他從寧新市逃進西津市的第一天。

但那次二人的見面不叫認識,只叫偶遇。韋德爾披著結成一團一團,臟成了焦黃色的金色長發,留著鳥窩般亂蓬蓬的大胡子,穿一件又臟又破的黃恤衫坐在繁華的坎特大街邊嘴裏吹口琴,手裏彈吉他,兩腳還不停擊打一套殘缺不全的架子鼓,正專注地向南來北往的人流做表演。但實際上,唯有他自己陶醉其中。

五十年前,在西津這個國際化大都市裏,類似韋德爾這種在街頭討生活的流浪藝人多不勝數,只要裝扮與藝技夠稀奇古怪,吸引得了路人的目光,他們通常都能獲得豐厚的回報,所以盡管給叫做乞丐,其實日子過得堪比富人。

時過境遷,五十年後,這個行業日薄西山,憑挖空心思在街頭搞怪以討錢度日的謀生方式,再也不象二十二世紀初那樣盛行且酬勞可觀。

電子化文娛大肆流行,幻象思維潛移默化進世紀末人類的血液,戴兩片隱形的視網膜貼片VR眼鏡,坐在沙發上就能與超級明星一起站上舞台激情互動,誰還稀罕低俗無聊的街頭文化?

對於這類乞討大軍,人們早已麻木,匆匆經過時要不漠視不理,要不隨便扔一兩個銅角幣,態度之淡漠,遠不如對待養在家裏的寵物,不,甚至連在垃圾堆裏翻食的流浪貓狗也不如。

於是流浪藝人們被逼著紛紛轉行,本事不大的去坑蒙拐騙,厲害一些的就加入黒社會,通過參加販賣毒品、武器或者奴隸的勾當丟小命或者發大財了。

只有韋德爾不挪窩。他就象塊石墩子,多少股時代大潮湧過也沒能把他從坎特大街沖走。現實生活日趨殘酷,他卻如旁觀者般自在,每天樂器箱蓋上堆了多少角幣與他無關,仿佛他幸幸苦苦吹拉彈唱的目的只是為娛樂自己。

知道他的人無法理解,收入如此微薄,每天收攤時討來的錢還不夠買一磅面包,可為啥這麽多年過去,這家夥還沒餓死或病死?

帶著一身傷闖入西津市的海歌,猶如驚弓之鳥。這座城市太美也太大了,仿佛是用光與電虛構的神話宮殿,他不管往哪條大街上走,都怕踩臟了潔凈的人行道。

看那一座座高樓直插藍天,就象許多用變色玻璃壘砌的巨人。兩邊塔樓是巨人的羽翼,可它們不用高飛,頭顱就已沒入了遊蕩的雲團。所以那些樓宇,大多望不見頂。

半空中,不時響起如蜜蜂振翅時發出的“嗡嗡”聲,其實那是一輛輛設計成各類昆蟲形象的飛行汽車,在看不見的空中公路上疾馳。世紀末汽車的動力燃料不再是汽油或電,而是水。每輛汽車的燃料箱,都是具有大功率高效能的氫氧分離器,只要往裏面注入足夠量的水,分離出來的氫氣就能供汽車平穩飛行很長時間。氧氣則從排氣管排入大氣,為保證人類健康的生活環境做著貢獻。

與上個世紀人們所倡導的節能減排、綠色出行準則不同,即將進入22世紀的地球人將汽車駕駛當成了促進綠色環保,避免溫室效應的最佳途徑。

盡管飛行汽車不會造出大動靜的噪音,還是能嚇得走在地面的海歌精神緊張,他總錯覺那些車輛是沖他而來,要把他捉回寧新市。

走了很久,終於有一個地方吸引他,讓他停下了腳步,那就是韋德爾的表演場地。流浪漢吹奏的曲子實在動聽,聽著聽著,他就沉醉地以為自己已化在音樂聲中,變成了五線譜上小小的音符。

那是一首非常古老的民謠,歌名應該叫《500英裏》,歌手是……嗨,海歌早就忘記那一長串人名了,但其中一句歌詞卻時常伴在耳邊:Lord, I am five hundreds miles from home(上帝,我離開家已經五百英裏)。

回想幾月前,經過數度掙紮,他玩命般逃離了那個奪走笨龍生命,令他切齒仇恨的“家”,此時驟然聽到這支沒穿插進歌詞的曲子,心中就別有一番滋味。

特別是韋德爾很有創意地用多種樂器一人合奏時,加快了曲調節奏,同時他還增添鼓點助興,明快的曲風更令海歌如釋重負,享受到了重獲新生的喜悅。音樂中,海歌逐漸忘卻了從那遙遠地獄帶來的淒苦與傷痛。

他向流浪藝人投去傾佩的目光,那是他觀看表演後唯一給得出的報酬。但他不敢靠前,盡量站得遠遠的,只要能聽清音樂,看見演奏者的輪廓就行。他瘦弱的身軀藏在一根粗大的光纜線杆後,有了這層遮擋,就算演奏者偶爾望向這邊,也不可能察覺在距自己百步遠的地方正躲著個十七八歲的,衣著比他更加落魄的小粉絲。

整個下午,海歌就靜悄悄欣賞著如獨角戲般的免費演出,直到暮色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