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新的一天

奇怪的是,整塊空地邊緣不止沒見著水龍頭,就連膠皮水管也沒發現。或許韋德爾從來不洗澡,可他難道連水也不喝一口嗎?

海歌就快卡死了,口水能軟化塞在喉嚨裏的面包,奈何他吞咽得太急,咬進嘴裏的塊太大,等不及用口水自救了,他都快沒力氣呼吸了……

萬分危急的關頭,有了希望!

“哇~水槽!那邊凸起來的東西說不定就是水槽!”

看來小命有救了,海歌瞬間就化身成壁虎,手腳並用地飛快爬過去。他腦子裏空白一片,只不停在心裏祈禱,別是因為天太黑看錯了,誤把沒用的石頭看成了是供狼飲水的水槽……

還好,在狼窩得到的唯一好處,就是沒有近視,孤兒們沒啥機會學習,也找不到書看,他們只要能認識字,看得懂演出節目表了,接受教育的日子也就結束了。海歌的視力,白天能看清六米以外的東西,晚上隔著三四米遠辨別前方目標,也一點不困難,所以他看出那東西是水槽,它就一定是水槽!

多謝七頭狼,不僅沒把韋德爾留的水飲得一滴不剩,還剩了許多,足夠海歌灌個飽。有了水,那一大團奪命的面包一下子就咽下去了,他翻翻白眼,喉頭顫動兩下,貪婪地大口吸氣。

總算是緩過勁來了……

喝完水,回到空地上,海歌不再饑餓難耐。他拾起剩下的面包,這回能細細品味那特有的麥香了,就用臟手撕著,一小塊一小塊往嘴裏送。等手裏空了,他依然舍不得走,可憐巴巴地望著那抹投在地面的黃光,悄悄對自己說:“如果我也能走進那間屋子,躺在床上睡一覺,該多麽好啊……好像很久都沒體會過,躺在一張真正的床上的感覺了……”

這一夜,海歌就蜷縮著睡在舊倉庫的墻垣旁。他撿來一堆稻草和枯枝做成個窩,像只貓似地鉆進去,僅把腦袋露在外面。直到入睡,舊車庫裏的燈也沒熄滅,他迷迷糊糊地想,原來那人習慣晚上開著燈睡覺……

畢竟要入冬了,白天再熱,夜間也會起寒意。海歌凍得手腳冰涼,內心卻很踏實,一個多月來,他真正睡了個好覺。

其實這遠離市中心的廢棄貧民窟並不安全,往更遠處走,就是沒經開發的郊野,近處的山丘也人跡罕至,特別是小山上還盤踞著野狼。野狼固然可怕,海歌卻始終想著車庫房子裏住著流浪藝人,既然那群狼是他的朋友,他不會任由它們傷害人類的。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點才醒。

其實早在三個小時前,太陽就高高掛在了天上。它一露臉就驅散了夜間寒氣,海歌睜眼時發現,不僅不冷了,還出了一身熱汗。之所以知道確切時間,是因為韋德爾不知何時打開了卷閘門,正拿著個表皮生銹的小鐵桶,哼著小調兒往水槽裏加水。大概等他出去“工作”後,狼群就又會跑來為他看家護院。可這兒有什麽值得它們看護的?是那一屋子誰也不會要的破爛嗎?海歌胡思亂想著,屋子裏傳出時鐘的報時音,他猜那個鐘,肯定也是從垃圾堆裏撿來的。

他很為昨夜選的作為“露天宿舍”的地點得意,認為選擇明智,那是沿墻垣往屋後走,靠著一個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還蓋滿枯黃的雜草,遠看似荒涼的墳頭。當韋德爾往這邊看時,他就能趕緊撤離到土堆後隱身。所以他認為,對方怎麽著都不可能發現他的蹤跡。

韋德爾貌似確實沒發現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家務事”,就又將那一大堆樂器裝上木頭車,晃晃悠悠往城裏去了。

流浪藝人忙碌的一天,正式開啟。

寧新市的“狼窩”,是娛樂圈裏知名度很高的馬戲團。海歌在狼窩裏長大,經常隨團去各大劇場演出。在大場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兒也就多了,盡管他認路不準,賴著人不走的機智還是有的。

大清早韋德爾不會喝酒,跟他太緊鐵定會露餡,海歌便多出個心眼,拉遠了與那輛木板車的距離,總要等到快看不見車尾時,才趕緊追上去。

但他過於謹慎,好幾次木板車都險些跑出了視線,這是他最慌的時候,不得不使勁回憶昨天來時的路線,還好總能重新找到跟蹤目標。

終於又走進了熙熙攘攘的西津城,海歌就不敢再與韋德爾隔遠了,萬一被人流沖散,他再找不到他,那會是很讓人傷心的事。

其實海歌不知道,西津城的流浪藝人群體裏早已有不成文的行規:表演場地通常由霸頭,也就是領頭人分配,分配地點確定後就不得再隨意更改,除非是事先得到了霸頭的允許。如果隨便從屬於自己的場地挪去別的地方,未經許可就侵犯了他人領地,是違反行規的大忌,嚴重者可被毆打致死。

但現在城裏的表演行乞者數量一再減少,也不知是否還有誰敢頂著霸頭的頭銜拿行規說事,有些膽子大的,就開始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去新地方賺的錢總能多一點,這道理很容易理解:給錢的金主們每天打同一地方經過,他們總不會每天都肯施舍給相同的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