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升職在即,再見鮑比

達斯丁微微點頭:“搞定了,讓你們晚兩天回來,那時就是在進行最後協商。”

“那路克的調職……?”艾爾莎流露出問詢之意,她現在不關心FBI分多少功勞,但她在乎FBI想挖路克的事。

達斯丁再次點頭:“人質拯救的功勞全歸FBI,特招路克的事他們也不再提。”

艾爾莎明白了。

中富大廈劫案中,真正功勞的大小是:搶回債券>拯救人質>抓捕劫匪。

在這個金錢國度裏,六億四千萬刀的債券當然比什麽都重要。

但對外當然不能這樣說,而得是:拯救人質>搶回債券>抓捕劫匪。

FBI拿到了名義上的最大功勞拯救人質,那他們就算功過相抵。

青木老頭說追究,那也是說要起訴供電公司,而沒說起訴FBI。

FBI這次對外還是有大功勞的,但它們內部會怎麽處理案件的負責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得到了面子的FBI,就放棄了挖墻腳的行為。

路克是很厲害,FBI也確實有特招他的意思,但這次主要還是把特招當成了一個籌碼,他還沒重要到FBI和洛杉磯警局撕破臉的地步。

艾爾莎猶豫了下,還是壓低聲問道:“頭兒,我那事……”

達斯丁神色不動,看了她一眼:“安心做事,保持一切如常。我又不是局長,這事上我說了也不算的。”

艾爾莎懂了。

達斯丁話是這樣說的,但意思卻是讓她安心等著升職。

至於後面那兩句話,不是推卸責任,而是事實。

達斯丁在艾爾莎升職一事上有發言權,甚至很大,但並不是決定權,真正做決定的是局長。

不到升職文書下來,達斯丁說什麽,都不是事實。

他更不可能拍胸脯保證她一定升,萬一沒成,讓艾爾莎和他產生裂痕就不好了。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有時明知內情,卻要遷怒別人。

在升職這事上,達斯丁又不是沒被得力手下怨恨過,如今的他對這些細節都很注意。

達斯丁看艾爾莎似乎明白了,才開口道:“你啊,偶爾也學學那路克,都敢當著我的面說偷懶。”

艾爾莎呵呵:“我當警察八年了,殺的人還沒他零頭多,我可不敢和他比。能力不如人,要還老想著偷懶,我還不如轉行政呢,那樣還能光明正大躲辦公室裏。”

達斯丁笑笑,心中很滿意。

艾爾莎至少很清醒,沒有因為路克的出現產生什麽負面的想法。

這次,還是要多加把力,最好把她推上警長的位置!達斯丁如此想著。

艾爾莎和路克單純做搭档,真的有點浪費。

更好的選擇是艾爾莎把總,路克和一個輔助類的警探搭档,這才能釋放兩人的潛力。

不然,艾爾莎太強勢,路克……那都不是強勢能形容的人。

現在兩人相處很好,不是因為艾爾莎聰明,而是路克肯讓步,甚至是大大地讓步。

這兩個月,路克讓出了多少功勞給艾爾莎,達斯丁只要看看卷宗就明白。

也就路克這個異類不想升職,這才是艾爾莎和他沒起沖突的真正原因。

不想要功勞的年輕警探有幾個?目前為止,達斯丁也就見過路克一個。

但這不是他一直坐視艾爾莎大肆瓜分路克功勞的理由。

路克的能力已經大放異彩,這種人培養偏袒都來不及,怎麽能讓這種不公平持續下去。

哪怕他確實不需要升職,但達斯丁卻不能裝作對路克的貢獻一無所知的樣子,這不是一個合格領導者的做法。

所以,讓艾爾莎升職為小組長,路克辦案,她也有應得的領導之功。

至於路克的新搭档?呵呵,某女可是跟著他從一個小鎮警局出來,一路相伴來到洛杉磯警局的。

心中轉動著這些心思,達斯丁繼續道:“你還是要學學路克。你說說,就剛才他那表現,你和他誰更象頭兒?”

艾爾莎一愣,旋即苦笑起來:“沒辦法,我們配合這些天,基本上都是我分析,他動手。”

達斯丁擺手:“不是這原因,而是心態。該交給別人去做的事,就別全部親力親為。”

艾爾莎心中一陣喜悅,這話意味著她升職在即:“頭兒,我明白了,以後會注意的。”

達斯丁點頭:“出去吧。別在局裏呆著,卷宗拿回家慢慢看,累了就休息。”

艾爾莎領命而去。

路克這邊,拿著文書,美滋滋地去後勤處領車。

領到車後,他更是滿意。

倒不是這車有多貴,而是它並不是普通配車。

便衣警探的配車,因為需要隱蔽身份等需要,很大部分就是普通車輛。

但路克的警探身份並不是秘密,配車只要沒塗裝就行。

配車是輛嶄新的雪佛蘭IMPALA,很多地方進行了針對性改裝,前面加了防撞杠,懸架和制動都加強過,內部前台有警方的通訊系統,前車門進行過防彈處理。(注:美國警車一般只有前車門進行防彈處理,後車門還是不防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