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鄭彪(第2/2頁)

“這個人,在混混當中,算是小有名氣了,特別喜歡打架,下手還特別兇殘,喜歡給人放血……”

在葉九的記憶中,此人將來的下場非常糟糕。

就在十來年後的一次的嚴打行動中,因為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猥褻婦女罪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死刑,綁赴刑場,吃了槍子兒。

那個案子,葉九不但全程參與偵辦,鄭彪還是他親手抓的,對一切細節都記得非常清楚。

原本在葉九想來,鄭彪這種混蛋,早就應該抓起來嚴辦了,卻不知什麽原因,一直讓他逍遙了那麽久,要不是碰到嚴打,恐怕還死不了。

就那麽個混混,居然社會能量還很強,被抓之後有不少大有身份的頭面人物出面為他說情,說明家裏還是有點背景的,不是那種真正最底層的小混混。

當然,這些情況暫時是不必要和邱詩涵說起的。

“鄭彪的特征,和關小民剛才說的很相似,左眼上方,有一塊比較顯眼的疤痕,遠遠看上去,就好像是個獨眼龍。所以他們那幫混混,都叫他瞎子。”

“根據此人好勇鬥狠的特點,我估計,關小民這個案子,十有八九是他做的。”

對此,邱詩涵倒是毫不懷疑。

“那我們去哪裏找他?”

在外行人看來,已經知道了嫌疑人的姓名和特征,抓捕那就是手到擒來。

其實大謬不然。

這幫子混混,說居無定所或許有些誇張,但十天半個月在外邊鬼混不著家卻是十分正常,想要找到他們的行蹤,還真不那麽容易。

很多案子,明明知道是誰幹的,卻偏偏十年二十年下來都抓不到人。

犯罪嫌疑人潛逃一二十年的情況,幾乎每一位資深刑警都遇到過。

“別急,先吃了飯再說。只要鄭彪還留在平安,沒有跑出去,總是有辦法找到他的。”

葉九一笑,說道。

自信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