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俠隱記 (第3/4頁)

都尉旋至,呼喝追贓河陽葉三郎。

龍因預報州縣得免,乃拜丐曰:“微長者,庶幾不免矣。”自是必勘然後諾。

【張生】

張生與諸朋會獵,聚飲行令,首曰:“夾,合人為俠,當年倚俠遊。”乃出其所獵豕。

劉生曰:“夾,合金為鋏,復彈其鋏歌。”出其所獵鹿。

司馬生曰:“夾,合山為峽,三峽樓台淹日月。”出其所獵獾。

杜生曰:“夾,合犬為狹,闊狹容一葦。”出其所獵兔。

座中柳生貧寒,良久乃逡巡曰:“夾,合水為浹,鴻私浹幽遠。”出其所獲,魚耳。

劉生嗔曰:“無乃寒士之氣。”

柳生曰:“與諸君同獵,或有童仆,或有利刃,或有良犬,或置陷阱。余身無長物,豪氣頓挫,唯得守溪澗,垂釣此小魚子。幸得一尾,不然唯得以汗流浹背相對矣。”諸生大笑。

王生素豪壯,恥之曰:“縱無他物,豈無雙拳,奈何自甘人下。”乃曰:“夾,合手為挾,挾泰山以超北海。”出其所獲,乃空手所搏雄狼,諸生嘆服。

【蕭二十三郎】

有吳客羈泊燕趙,經年不歸。妻梁氏獨撫幼子,困甚,伏床月余,因知不免,與子泣曰:“父棄汝矣,母棄汝矣,奈何吾子。”

子方始齔,號哭於門,四鄰哀之,莫能助也。

或有紅裝妙齡,素與梁氏善,東鄰韓裱褙幼女,排眾而出曰:“姊勿念,當送子歸其父。”梁氏遂終。

韓女乃攜梁子,水陸兼行,未幾至淮陰,有盜當路。韓女見懼,哀楚不勝。

遽有彈來,正中盜目,仆地遂絕。

韓女張目,不見人蹤。自後但遭厄,即有彈來,不知挾彈弓者阿誰,女頗念之。

比至冀州,吳客陷獄,曲為求之,終不得釋。

自夜吳客突來,女怪之,乃曰:“有挾彈弓少年,強入囹圄,因取某來。”

女曰:“得非蕭家二十三郎乎?”

吳客曰:“未知也,更置舟,速去。”既歸吳,女告去,子抱膝苦不舍。

女亦不舍,泣曰:“蕭二十三郎,前嘗來聘,未及許而遽行。往復陰護,恩義莫大,不可負也。”

及歸家,父母告曰:“前者蕭郎來聘,業已許之,不意昨夜復來,謂已別聘,更以舊物為吳客行聘。訝其語,不及許。”

女但悲,越年歸於吳客。

【張固】

博陵張固好養客,有孟嘗之風。恒與客逐酒博弈,至酣醉。會有客請東莊爭田事,聞固曰:“殺卻。”

客即殺爭田者。

旋而事發,固亦被禍。郡縣知其屈枉,曲為脫之,獨刑殺人客。

固歸,厚殮客,然後曰:“法雖可脫,義不能舍。”遂自刎。

【範大】

範大為徐州行伍,恒掠商旅,官亦不究。既解甲,道遇同伍輩掠,商亦有悍者,同伍略不勝。

範乃前趨,搏殺悍者,均其利。

未幾執詣有司,決大辟,範大因告曰:“向例如此,奈何殺某。”

有司曰:“爾今無甲矣。”範至死不悟。

【呂公】

司戶呂公善接士,門下盈盈往來若犬豕。

有二生者,崔生好儒而黃生好俠,俱往詣公。

公曰:“二生所為何來?”俱曰:“求名。”公曰:“名不當在某處求。可出東門行。”

黃生趨出東門,五裏見茶寮,主人異相。黃生疑其非常人,試之言語,應對有方。黃生意其劍俠之流,不敢飲其茶而去。再五裏有酒肆,主人立俎割魚,刀法精熟,黃生益驚,拜而求教,主人不許。黃生怒而欲搏之,不得而還,具白呂公。

未幾崔生還,對曰:“仆徐出東門,見茶寮主人,言談合經,實賢者也。而酒肆主人深知魚俎之義,實達者也。賢達之士,安身樂命,仆敢不自量而求名耶。”

呂公長笑曰:“人行道路,所見皆人。鬼行道路,豈所見皆鬼耶。二主人者,尋常人也,謹其事,營其利,未嘗逾矩。二生所見,如影非身。名相若是。”

二生慚退。

【楚人】

隋大業末,楚人習屠龍術,徒然無所施,窮山澤以求虬龍不得,唯鹿角狼爪不可勝數,喟然曰:“龍非其屬也,刀法不利。”

會大澤有巨蛇,長可數十丈,粗若環抱,覆人舟楫,還者十不一二。

楚人遂往殺之,乃曰:“其庶乎,無角爪。天下豈無龍耶。”

煬帝聞而怒曰:“朕豈非龍耶。”緝之不獲。

楚人乃舉事,後歿於軍。

【太原生】

有太原生莫知其名,好黃老,相善者刈陵李生之流。嘗偕過介山,諸生慕介子之為神。

李生詡曰:“介子小神耳。刈陵風水多神跡,堯由之所居也,黃龍之所出也。”

太原生遂棄家往,辟谷雲石間,仙解而身終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