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殺手行動(第4/6頁)

迎門坐著的一個留著短髭、穿著錦袍的中年人,就是魯東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帶著酒意說,他什麽都吃過,就是沒吃過一整只烤熟的駱駝。第二天,他剛張開眼,就看到四條大漢擡著他的早點進來。

他的早點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駱駝。

在她這裏,你甚至可以提出比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這裏你無論要什麽,都絕不會失望。

但就在十幾年前,她還一無所有,連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沒有,只能讓一些無賴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時無論誰只要給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現在她卻已幾乎擁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時候,酒意愈濃。

骰子聲不停地響,賭注愈來愈大,臉上的汗也愈來愈多。

看著他們的臉,她忽然覺得很可笑,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賭和女人,就變成一群狗,一群豬,一群豬和狗的混種。

她想吐。

那邊有人在喊:“這次我坐莊,老板娘要不要過來押一注?”

她過去,隨隨便便押了張銀票,坐莊的人是個鏢局的鏢主,還開著幾家飯莊,平時總喜歡在她面前賣弄他那又粗又壯的身體和手上那塊漢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錢,還有人。

她當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莊家擲出的點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滿嘴餓狗般的黃板牙。

她隨隨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擲,擲了一個“四紅”。

莊家雖然笑得已有點勉強,卻還在笑,可是當他看到她押下的銀票上寫著“五萬兩整”的時候,他的臉就變得比牙齒更黃、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這是鬧著玩的,算不得認真,宋三爺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學兩聲狗叫,讓大家樂一樂,這次賭的算是狗叫。”

為了五萬兩銀子,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學狗叫。

但她已輕輕推開門,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會當場吐出來。

曙色已臨,廣大的園林,在曙光中顯得更加神秘。

她沿著小徑走,走出了這一片美麗的園林,就到了山腳下的木屋,一推開門,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過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並沒有睡著,也沒有醉,他只是不願意太清楚。

聽到腳步聲,他張開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無論誰都不能不承認這是雙極美麗的手,只不過略嫌太大了些,正顯示出這雙手的主人那種倔強的性格。

現在看到這雙手的人,絕不會相信這雙手曾經在結了霜的地下挖過番薯,在幾十尺深的廢礦穴下挖過煤。

她凝視著他,輕輕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該喝酒的。”

她的聲音雖溫柔,卻帶著種命令的方式。

她的確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並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這雙手給他的,在當時說來,那塊又冷又硬的饅頭實在比世上所有的黃金都珍貴。

那時正是戰亂饑災最嚴重的時候,你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餓死人並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沒有家,沒有父母,什麽都沒有,一個六歲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僅是怪事,而且是奇跡。

奇跡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創造了四個奇跡——有四個孩子跟著她,最小的才五歲,而她自己,也不過只是十三歲的孩子罷了。

為了養活這四個孩子,為了養活她自己,她幾乎做過任何事情。

她偷,她搶,她騙,她甚至出賣過自己。

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一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淌著口水的臉。

十五年後,她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裏刺了下去。

初升的陽光溫柔地灑滿了窗紙。

她走過去,拉起窗簾,她不喜歡陽光,因為在陽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皺紋。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來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從來用不著我催,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這次……”

高大姐道:“這次怎麽樣?”

孟星魂道:“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轉身,盯著他,道:“為什麽?你怕孫玉伯?”

孟星魂沒有回答,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問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個人若連死都不怕,還怕什麽!

那只是一種厭倦,一種已深入骨髓、滲透血液的厭倦,厭倦了殺人,厭倦了流血,厭倦了這種永遠見不到陽光的生活。

這種生活豈非正如妓女一樣?

他前面只有一條路,後面卻有條鞭子。過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