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奇濃嘉嘉普(第3/5頁)
傷人的刀法,總比要命的刀法容易應付。
他一聲暴喝,一擰腰,突然一躍起身,迎向左面揮刀砍來的那個官差。
這一躍,砍向他雙腳的兩刀就落空,那一擰,右邊砍向他肩膀的一刀亦落空。
一下子閃開了三把刀,不能說他沒本領的了,只可惜三把刀之外還有一刀。
這把刀本來只砍向他的肩膀,但他這一擰,就變了砍向他的胸膛。
肩膀不是致命的地方,胸膛卻是致命的地方。
他避開了三把刀,竟闖入了一條死路。
以他這麽精明,臨敵經驗這麽豐富的人,實在沒有理由犯上這種致命的錯誤。
莫非他突然想起自己只能再活五十一天,等得不耐煩,索性就乘這個機會,拼掉這條命算了。
他雖然敢拼命,不要命,那個官差卻不敢要他的命。
常笑並沒有命令他殺王風,他絕不敢殺王風。
因為那往往就要賠上他自己的一條命。
所以一發覺王風的胸膛撞向自己手上的刀鋒,他已就嚇了一跳。
好在,他在刀上已留有分寸,連忙將刀帶開。
他只當王風是被其他的三把刀逼入了這一條死路,萬想不到王風是自己闖入來,看似在拼命,身形那一擰之後還有一個變化,刀即使沒有帶開,亦未必能夠砍上王風的胸膛。
那一個變化的目的當然在閃避砍胸膛的那一刀,現在刀已帶開,就變了多余。
所以王風並沒有施展那一個變化。
好像他這等高手,又怎會做這種多余的事情?
他施展另一個變化。
刀倉促帶開,那個官差的面前便有了空隙,他搶入這個空隙,揮拳痛擊那個官差的臉。
“咚”一聲,那個官差最少飛出了一丈,雖然還沒有倒下,左半臉卻已腫了。
王風一拳打出,整個身子亦沖前了半丈,左右腳一轉,斜踩子午馬,右拳正收回,耳邊就已聽見“哧”的一聲異響,眼角同時瞥見一道劍光淩空飛來。
劍光迅急,劍勢毒辣。
常笑的毒劍終於出手。
三尺青鋒閃電一樣飛擊王風的胸膛要害。
聽他方才的說話,本是要那些官差生擒王風,再重刑迫供,可是看他這下的出手,分明一劍就想將王風擊殺。
他並不是一個三心二意的人,只不過他已看出擊殺王風比生擒王風更簡單。
對付犯人他向來就喜歡采取簡單而有效的方法。
一個難以生擒的犯人,要逃走的話也一定很容易,這種經驗他已經有過一次。
只是一次。
一次在他來說已足夠,那一次之後,對於難以生擒的犯人,他就開始實行那種簡單而有效的方法。
不怕殺錯好人,他只怕走脫了犯人。
殺錯好人對他並沒有影響,走脫了犯人卻又要他再傷一次腦筋,再費一番氣力。
他不同鐵恨。
鐵恨寧可再傷一次腦筋,再費一番氣力,也不肯枉殺一個好人。
他卻是寧枉毋縱。
所以他如果殺掉一千人,枉死的就算沒有九百,也有八百的了。
這十年之間,他殺的人豈止一千。
再枉殺一個王風,在他又算得什麽?
劍一閃即至。
快,準,毒!
峨嵋劍派奪命十二劍任何的一劍在他用來都無不名副其實。
再閃避這樣的一劍是不容易,但以王風的身手,應該也沒有困難。
他卻沒有閃避,反而迎上去。
那刹那之間,他的手中已多了一支短劍。
短劍刺向常笑的胸膛。
長劍三尺,短劍只有尺六,雖然短上了許多,在常笑的長劍刺入他的胸膛要害之際,他的短劍勢必亦可以刺入常笑的胸膛要害。
他有這種自信。
他更敢拼命,一劍刺出,不求自保,只在殺敵。
這一劍之後,也沒有變化。
常笑的毒劍擊殺之下,他看出,任何的變化都是一種結果。
——只有使自己的處境更惡劣。
他並不喜歡這結果,何況常笑這個人已值得他拼命。
常笑也看出王風在拼命,更看出王風實在有跟自己拼命的本領。
他臨敵經驗的豐富並不在王風之下。
一陣強烈的驚懼立時襲上他的心頭。
他並沒有打算跟王風拼命。
他雖然喜歡殺人,卻絕不喜歡自己同時被殺,就算負傷也不喜歡。
總算他那一劍之上還未盡全力,仍有余力避免跟王風拼命。
他連人帶劍飛快倒翻了開去。
人在半空,“哧哧哧”地反手便是三劍。
他的人就像是刺猬,渾身都布滿了尖刺,無論在什麽時候,都可以抗拒外來的傷害。
王風卻沒有追在他身後,那一劍落空,便收住勢子。
常笑滾身落地,又是面向王風,他盯著王風,忽然道:“我看你並不像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