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藝高人膽大(第5/9頁)

常笑瞪著他,搖搖頭。

他好像已經明白,又好像還不明白。

王風補充道:“就因為不要命所以我才敢拼命。”

常笑道:“你好像還很年輕。”

王風道:“最低限度比你年輕。”

常笑道:“你一身武功,將來勢必有一番成就,說不定名滿天下。”

王風道:“說不定。”

常笑道:“你這就不要命了?”

王風笑笑。

常笑不禁亦嘆氣,道:“你這種人我還是第一次遇上。”

王風淡笑道:“好像我這種人本來就絕無僅有。”

傷在閻王針之下的人,他並不是第一個,但仍能保得住性命的,他是第一人。

隨便什麽人傷在“要命閻王針”之下,都絕對活不過半個時辰,他所以能夠活到現在,只因為臨死之前遇上了葉天士。

葉天士醫術天下第一,行蹤也是遍天下,要找到他已經不容易,何況他只有半個時辰不到好活。

偏就是這麽巧,竟然給他遇上。他實在幸運,這簡直已是奇跡。這種奇跡的確已可謂絕無僅有。

葉天士也只能暫時保住他的命,讓他多活一百天。

現在還剩多少天,王風心裏有數,但並不在乎能否活足一百天。反正都只是一百天。

所以他悍不畏死,他隨時準備拼命。他只求在這一段日子之中,多做幾件有意義的事情。

對於這樣的一個人,常笑當然束手無策。他雖然不知道那許多,但卻知道王風真的不要命,真的敢拼命。因為他們第一次交手,幾乎就同歸於盡。

他痛恨別人插手幹預他的事情。他更加痛恨王風。這個人非獨幹預他的事情,而且還冒犯他的尊嚴。

如果他能夠拿下王風,最少也殺上十日他才肯將王風殺死。

只可惜他連與王風打一個平手的信心也沒有。

他雖然一樣可以拼命,也恨不得跟王風拼命,卻只是想想。

王風不要命,他要命。

他更無話說。一個連自己的生命都毫不珍惜的人,他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麽話能夠要挾他就範。

他索性就當王風是個瘋子。只有這樣他的心才覺得好過一些。

一個正常人自然不會跟一個瘋子計較,更不會跟一個瘋子拼命。所以他只是嘆氣。

王風望著他,眼睛都好像有了笑意,轉問道:“你還在嘆什麽氣?”

常笑現在也想挖掉王風的眼珠了。

他恨得心中滴血,表面上卻仍若無其事,道:“我有些感慨。”

王風道:“哦?”

常笑道:“我實在想不到像我這樣的惡人,運氣居然還這麽好,能遇上你這個絕無僅有的瘋子。”

王風道:“是運氣還是黴氣?”

常笑道:“本來是黴氣,後來,卻是運氣了。”

王風聽不明白。

常笑嘆息道:“未遇到你之前我一切都進行得頗為順利,但見到你之後事情就開始惡化,這不能不說是我倒黴,可是第一次沒有死在你劍上,第二次再給你亂刀砍殺之下,竟還能逃出生天,卻不能說不是我走運?”

王風總算還記得,昨夜在宋媽媽那間魔室內亂刀追斬常笑。

他苦笑,道:“當時發瘋的並不止是我一個人。”

常笑道:“到你發瘋的時候,卻已只剩下你我兩個活人,你既要殺人,豈非就只有我一個對象?”

王風忽然變得開心起來,面上的笑容也不再覺得苦澀,道:“我居然沒有將你殺死。”

常笑道:“所以我說是走運。”

王風道:“你逃到什麽地方去了?”

常笑道:“平安老店。”

王風道:“你到那裏幹什麽?”

常笑道:“也沒有什麽好幹,只是因為在那裏還有我的兩個手下。”

王風道:“你還有兩個手下?”

常笑道:“現在一個都沒有了。”

王風一怔,道:“他們又是死在什麽人的手上?”

常笑道:“不知道。”

王風道:“你回到平安老店的時候莫非他們已經死亡?”

常笑點頭道:“那時候他們已經灰飛煙滅,連骨頭都已銷蝕。”

王風不由得記起了那個被他用紅石擊倒,未幾在長街之上煙滅灰飛的黑衣人。

他隨即轉向李大娘,道:“那兩個官差當然不是你派人殺的。”

李大娘一愕,道:“你莫忘了我那個被你打倒的手下,也是那樣在人間消失的。”

王風根本就沒有忘記。

李大娘接道:“好在還有人證明你當時已經神志錯亂,否則我倒以為是你幹的好事。”

王風道:“我不幹這種好事。”

常笑接口道:“不是你,不是她,莫非是武三爺?”

李大娘搖搖頭道:“我看也不是武三爺,這個人我倒清楚得很,還沒有這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