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劍仙

守夜老者被判定為正常死亡,院中戴口罩的人被判定為暴力致死,何安下因不願吐露那晚詳情,作為兇殺嫌疑犯關入了杭州監獄。

入獄十五日後,何安下仍閉口不言。有獄卒知道他曾在嶽王廟前入定十天,說法官是個貪官,貪官都很迷信,只要他在獄中入定十天,法官覺得是神人,自然不敢冒犯。

何安下覺得以奇行異能應付過去也好,於是試著打坐,但往往坐兩小時便累得身心疲憊,再也無法入定,方悟到那次奇跡是特殊心境促成,奇跡無法重復。

監獄中一日做五遍廣播體操,說是響應中央提倡的新生活運動。新生活運動的宗旨是振奮民族精神,何安下問:“為什麽要振奮民族精神?”獄卒回答:“再不振奮,日本人隨時就打過來了。”

何安下做操時運用彭家七子教的無名指功法,漸有感悟,整日自得其樂,甚至不想出獄了。

兩月後,被帶上法庭,宣判故意殺人罪名成立,月底槍斃。何安下思索以自己的武功,越獄不是難事,便接受了。他給法官留下良好的印象,認為是新生活運動的效果。

何安下不著急越獄,留滯在監獄,是習慣了監獄裏平靜規律的生活。越獄後去哪呢,回龍頸山道觀麽?還是像彭七子般遠走天涯?

在臨刑的前一天,何安下提醒自己:“越獄吧,再晚就來不及了!”但仍懶洋洋的,實在提不起翻墻、鉆下水道的興致。得過且過地挨到晚上,剛要動身,忽然想好好睡一覺,於是躺下呼呼大睡到天亮。

驚覺時間緊張,卻又對死亡產生了好奇,猜測一顆子彈打入心臟,該很愜意。直到被戴上了手銬、腳鐐,才明白死亡真的來臨,罵自己一句:“你活膩了?”

何安下陷入古怪心態,耗光了所有逃走的機會,被押上刑場。行刑時一次槍斃兩人,何安下等候時,看著前面的人成雙成對的死去,只感到中槍倒地的姿勢都很漂亮,幹脆利索,決不猶豫。

對於自己的觀感,何安下無可奈何,又罵了自己一句:“你怎麽在死前成了個怪人!”

輪到他跪在槍擊處,望著三米外黑漆漆的槍口,想的卻是:“才離這麽近。要是在一百米外開槍,死得該多麽過癮。”何安下知道自己不可救藥,無奈地搖搖頭,看向身邊的同刑者。

那是個絡腮胡須的大漢,垂著腦袋,哭哭啼啼。

何安下:“老哥,你犯了什麽罪?”

大漢:“……通奸。”

何安下:“通奸就判死刑!怎麽會?”

大漢:“……強奸。”

何安下不知該如何安慰他,胡亂說了句:“也好也好。”

大漢驚愕擡頭:“什麽意思?”

執刑法警怒吼:“快死了,你倆怎麽聊上天了?正經點!”

“砰”的一聲槍響,大漢中彈倒地,五官凝固著困惑的表情。

何安下低頭看自己胸口並無血跡,擡頭見沖自己開槍的法警正“哐啷哐啷”地反復拉槍栓,擊斃大漢的法警安慰他:“又碰上一顆臭彈?你做了回好人。”

開啞槍的法警十分惱火:“總打不死人,對不起我這職業。”

按照新生活運動的宗旨,執行死刑時,如果發生現場事故,未能將死囚斃命,便不再執行第二次。因為死囚連受兩次驚嚇,違反人道主義。

何安下免除了死刑,被押回牢房,等待兩種可能——“無期徒刑”或“無條件釋放”。兩日後,被無條件釋放。

藥鋪未遭查封,回到原有的生活。衷心感謝新生活運動。

只是何安下覺得自己越來越怪——對任何事都感興趣,沉迷於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中,看蜘蛛結網便可看一天。也可以說對任何事都沒有興趣,不願意吃飯,也不願意睡覺,更不願去想經歷過的人與事,至於太極拳……他甚至想把無名指剁掉。

何安下知道自己心理異常,不願見如松長老,到靈隱寺善書堂買了一套佛經,強打精神翻看,終於知道自己的狀態,佛法上名為“無記”:不善不惡,窮耽誤時間,死後變低等動物。

這個定義,令他產生無盡聯想,出門看樹上飛燕、水中遊魚,發出“我不如它”的感慨,覺得死後變成小魚、小蟲倒也不錯——此念一起,何安下嚴厲批評自己:“不能這樣!”

但振奮了三五分鐘,便萎靡依舊,於是不再掙紮,隨著這股惰性活下去了。

回來的第十天早晨,藥鋪跑進一個黑壯大漢,掃視一眼,又跑了出去,接著進來一個戴墨鏡的人。他一身棕黃色西裝,衣料高档。何安下見門外立著一匹高頭大馬,黑壯大漢正將馬拴到樹上。

來人持一把短折扇,走到診病方桌前坐下。何安下過去,問:“先生看病?”來人打開扇子搖了幾下,道:“不看病,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