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2頁)

不過這麽多年,胡強雖然沒有見過這個人的臉孔,但從此人的身型口音,還有對安遠縣的了解,心裏也有了幾個懷疑的人選。

其一就是安遠縣城的捕頭王英,其二是安遠縣李縣令的府中管家方伯,其三是猛虎武館錢老英雄的獨子錢孚,在縣衙掛了一個教頭身份,也算是半個衙門人。

“就是那個人讓我殺得項大牛,我知道的都說了,楊鄉,楊小兄弟,你就饒了我吧。”

胡強臉色煞白,嘴唇幹裂,雙目有些哀求,此時他渾身至少流出三小袋子血(等同於六百毫升,常人一次獻血不超過四百毫升,筆者第一次獻血的時候也是怕怕的。),要不是體質驚人,已經昏死過去,即便如此也是搖搖欲墜。

“嗯?胡強,虧你還闖蕩了這麽多年,居然這麽天真,放了你不可能,你該求我給你一個痛快。另外,你也不該叫我楊鄉,我姓項名央,你殺的項大牛是我父親,父仇不共戴天,你去吧,用不了多久,我會送幕後之人去地下見你。”

話音落下,項央手起刀落,本想直接把胡強的腦袋砍下來,結果柴刀鋒利程度不夠,卡在一半,又接著剁了兩下才砍下來。

臨死前,胡強心裏露出一絲恍然,楊鄉楊鄉,反過來不就是項央嗎?而且從他問的問題來看,就該猜出來,為父報仇,天經地義,他死的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