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偷得浮生半日閑

離莫逍城與亞倫的擊劍比試已經是過了一天。

昨天的場面,讓艾麗莎和阿曼達兩個女人都大大嚇了一跳。想想,莫逍城一劍就劈斷了亞倫的佩劍,還劍指亞倫的咽喉,進一寸就能要了他的老命。而亞倫也是把半截斷劍送到莫逍城的胸前,進兩寸就能刺進莫逍城的胸膛。

這簡直就是兩敗俱傷,生死搏鬥的打法。

好在的是,兩人不是什麽生死仇人,只把劍尖送到對方面前就停止了比鬥。

最後到底是誰輸了,估計除了他們兩人,沒有第三個人知道,其中看似兩敗俱傷,平手了。但不是的,弓無回頭箭,人無悔後事,他們兩個既然打起來了,就必然有勝負,有高低之分。

總的來說,莫逍城的武功要比亞倫高強不少,但亞倫的劍術同樣比莫逍城高明許多,要說真正的高低勝負,以劍術比試來說,卻是亞倫贏了。

莫逍城是贏得起,也輸得起的人,他大大方方承認自己輸了,這沒什麽。勝敗乃兵家常事,這一次輸了,下一次贏回來就是,沒什麽大不了的。

這一次的與亞倫的劍術比試,也讓他有所收獲,起碼讓他知道,兵器的使用對一個練家子的重要性。以前他只想著把拳腳練好就行了,兵器一類只是起輔助性作用,從來就沒有被他放在心上。現在亞倫一個暗勁層次高手,執劍能打出化勁的實力,讓他的武道知識更上一層樓。

劍自古就被成為是兵器中的君子,是王者,自然有他的道理。莫逍城通過這一次的比試,也對劍產生了興趣,他決定了,回去武館,他得把十八般武器都練到家去,成就一個全能的練家子。

在之前,莫逍城除拳腳之外,就對暗器有幾分興趣,他出門一般都會在身上帶幾枚硬幣防身。他彈指暗器的功夫,堪稱一絕,比手槍更加地好用。他全力一彈,能射出百米之外而擊中目標,一般人根本就防不住他的硬幣。如果被打中要穴,分分鐘都可以打死人。

作為一個拳師,社會上被稱做是拳頭師傅,他一身的功夫都在一雙鐵拳和鋼腿上,極少用過兵器。

又過一天,艾麗莎和亞倫這對新人,作為主人,好好地招待了莫逍城和阿曼達這對“情侶”,帶他們觀賞了倫敦附近許多有名的景觀,吃了不少特色的風味……

還是阿曼達的私人飛機。

“親愛的阿曼達,時間過得真快,轉眼你就要回去了。”艾麗莎拉著阿曼達的手,不舍道。

在大學時期,兩女就是閨蜜那般的好友,幾乎是無話不說。大學畢業後,兩人分開了幾年,還是有電話聯系,這一次艾麗莎的訂婚儀式,她也專門特意邀請了阿曼達過來。

阿曼達眼中也明顯流露出不舍的神色,“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親愛的艾麗莎,我也來這麽多天了,我爸催促過我好幾次了,如果我今天不回去,估計我爸要飛過來把我攆回去了。”

“那好。”艾麗莎忽然露出倜儻的笑意,“等你和莫先生訂婚的時候,我和亞倫再去洛杉磯,去參加你們的訂婚儀式啊。”

阿曼達被鬧了個大紅臉,她低頭偷偷快速地瞟了旁邊的莫逍城一眼,嗔道:“討厭的艾麗莎,你胡說什麽呢,我才沒有說要和莫逍城訂婚呢。”

在另一邊,亞倫對莫逍城道:“莫先生,其實那天是我輸了,你的武功確確實實是比我高出很多,一劍就劈斷了我的佩劍。現在我的虎口還是痛的呢。”

莫逍城擺擺手,道:“哪裏,這不關武功的事,昨天我們比的是劍術,而不是武功,與武功高低無關。而且論劍術來說,我是門外漢,的確不是你的對手,我之所以能夠和你打得個旗鼓相當,那是因為我有一把蠻力,拳腳也比你要快的原因,在劍術的造詣上,我和你差得遠了。”莫逍城語氣謙虛,事實怎麽樣他就怎麽說,從來不會擡高自己,他說話講究實事求是。

其實這和生活中的許多例子一個道理,就比如是一個大人和小孩,若是論打架,十個小孩也不是大人的對手,但如果讓大人和小孩比玩遊戲,那一般都不是小孩的對手了。這是術業有專攻的問題。

……

傍晚時分,莫逍城才回到了武館,他拒絕了阿曼達專車送他回家的好意,自己一個人搭車回去。他這一次幫阿曼達冒充男友去英國參加訂婚儀式,就是還人情,還了人情,他心裏舒坦,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他知道阿曼達不是一般人,家裏有權有勢,要是能夠追求到這樣的女人,得到的富貴榮華,是一般男人拼搏好幾輩子都搏不回來的。最重要的是,阿曼達本身就對莫逍城有好感,如果莫逍城主動一點,推倒阿曼達沒有一點兒難度。但是……他不想,不屑,也不會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