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齊雲觀知焰論戒 方正峰振衣嘔血(第2/3頁)

翠春樓的珠兒姑娘是官妓,獲罪株連沒籍入教坊的官宦家人,按當時的律令,不蒙特釋是不能贖身的,梅六發的承諾顯然是吹牛。梅振衣命張果不論用什麽辦法,哪怕是把人偷出來再給弄個新身份,也要還珠兒姑娘一個自由身,也算讓梅六發守信。

他最後又吩咐梅毅道:“就用我行遊西海的車馬,從蕪州出發,送梅六發去龍虎山,其它五兄弟想陪也可以陪著,這一路住最好的客棧,進最好的酒樓,出入最好的教坊,隨意享受人間富貴,花多少錢也無所謂。但是三個月內要到達龍虎山,到了地方之後。你應該知道怎麽辦!”

到地方怎麽辦?梅振衣話沒說出口但意思已經很明確了,在入龍虎山之前殺了梅六發,不能把活人送去讓張家為難。

按修行界的規矩。哪一派門人犯了錯,先由門中自行處置,如果實在處置不了,再向其它門派求援。梅六發犯了共誅之戒,首先該處置的就是梅家,假如把人送到張家讓對方處置,那意思就變了——我不管,看你們怎麽辦?梅振衣也不能這麽做。

話都交代完了,梅振衣起身向曲振聲抱拳道:“師兄,六發的樣子很慘,我不想看著他這麽上路,能否請您出手為他療傷?”

曲振聲點了點頭,梅振衣再無多話,以手撫額繞過屏風從後面退出了大廳,陰沉著臉一路穿過齊雲觀,獨自飛天往青漪三山中去了。曲振聲帶走了梅六發,到齊雲觀後殿去療傷,其它人都沒走,仍留在大廳中一言不發。

悶了半天,還是提溜轉第一個開口說話:“我想來想去,事情未嘗沒有辯解之機,梅六發雖然把馬車趕下了山崖,但並不是故意的呀?他也沒有以張氏家人相要挾。”其它人都不好說太多,只有這個小鬼一向出言無忌,喜歡多嘴。

積海真人道:“人在車中,已受挾持,並因此殞命,怎麽說有區別嗎?修行戒律只論實事行止,不論詭辯之高下。”

梅大東仍然跪著,此刻擡頭道:“六發未必沒有生機,如果少爺將人捆到龍虎山,張掌門也不好殺了他,否則就是……”

梅毅沉聲打斷他的話:“若談生機,直接讓他逃走不是更好嗎?就如世上無數脫罪之人,但脫罪並非無罪,天下修士仍會共誅。張掌門沒有道理因為梅家的面子放了六發,我問你們,假如此人不是六發,能讓他脫罪嗎?如果這麽做,那天下共守之戒,少爺自己首先就棄之不顧了。”

這些人在議論,眼光都有意無意地看著知焰。在梅振衣定坐三年的時間內,青漪三山中有關修行之事都是知焰在做主,梅振衣處置已定,此時再有人能說什麽話,那只能是知焰了。

知焰輕輕咳嗽一聲,大廳中安靜了下來,只聽她輕輕開口問了一句話:“何為共戒?”

簡簡單單四個字,卻是自問自答,因為說話的同時發了神念,印入在座每一個人的神識中,神念是這樣的“戒”本身是“勸警”之意,其目的不在於事後懲罰,而在於不要讓這樣的事情發生,事後之懲是維護這個目的手段,而這個目的必須要維護才能達到。這才是世間各派修士願立此戒的原因,也是梅振衣倡導此戒的原意。

假如違戒之人並非六發,而是張僥,死者為我梅氏家人,張僥是否當誅?假如非六發亦非張僥,是否當誅?當初立戒是梅振衣倡導,既然已立,就並非是梅振衣一人之事,而是世間修行各派約定共守。它不是特意為梅氏傳人立,也不是特意為張氏傳人立,而是世間修士共立,不因犯戒者是何人而有所變。梅六發違戒情由惡劣,實無可赦之處,更不能因為他是梅氏家人就可恕。

知焰停頓了片刻,在神念發出之後,又問了一句話:“何為亂法?”

仍然是四個字,也伴隨著神念發出,這回卻是從世間法度談起了有法令在,是否能稱法制?不能,那要看兩點,一是法度有沒有威嚴約束之力,二是也要看約束的是誰?至於第一點,那要考究法令該不該立,若不該則不立或修之。至於第二點,世間亂法之事往往都是從此開始。如果世間有共守之法,這很好,但是法度敗壞之源常在於掌法者不守,法只為他人而定,自己卻利用各種方式逍遙法外。掌法者使手段脫於法外,這就是亂法!

世間亂法之事常有,但修士卻不應有亂戒之心,否則就談不上修行。正如積海真人所說,修行戒律只論實事行止,不論公堂詭辯之高下。所以修行之戒首先是給修行人自己立地,共守之戒,也是推己而及人。你不承認這點也可以,但你就不要再修行了。修也修不成,將來就算在世間有其它的成就,充其量也不過是個亂法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