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文抄公需要尊重法律

金庸封筆古龍逝,江湖唯有《英雄志》。

在墨離沒有穿越之前,他的世界是有這樣一個說法的。

吹噓與否暫且不說,但《英雄志》的名氣的確毋庸置疑。

現在的港城不是日後的大陸,還沒有經歷互聯網的沖擊,直接抄網文不太現實,抄《英雄志》這種古典武俠小說,從文壇打響自己另外的名氣,其實這個思路是對的。

只不過,行為依然是錯的。

而且,齊林讓女兒查了一下這個《英雄志》的資料,發現這完全就是一本太監小說啊。

這貨上來就抄一本太監小說?

不怕敗人品嗎?

還是說,他根本不知道《英雄志》其實是一本太監小說?根本就是直接照抄的。

齊林感覺,後面那種可能性更大一點。

但不管哪種可能性更大,齊林都不準備放過他。

有些東西,不是你的,就是不是你的。

拿別人的東西,沒有道理。

天不和你講道理,那就只能由我來講了。

齊林這次選擇了後發制人。

現在正是武俠小說方興未艾之際,《英雄志》的質量本來就有,再加上墨離的名氣加成,很快就打出了名氣。

但就在墨離的才子身份剛剛被坐實之後,齊林一紙訴狀,將墨離告上了法院。

坊間引起了軒然大波。

《驚爆,<英雄志>居然是墨離抄襲之作》

《小天王墨離被告上法庭,才子身份人設崩塌》

《墨離經紀人證實墨離確實被人告上了法庭》

《據墨離身邊的朋友證實,墨離不打算私了,他堅持自己才是原創》

雖然小報的這個身邊的朋友是杜撰的,但墨離沒打算花錢私了這件事情確實是真的。

穿越之前,墨離也看過不少文抄公小說,知道文抄公被人質疑抄襲是基本操作,他一點都不慌。

“墨離,你老實告訴我,《英雄志》真的是你寫的?”

墨離的公寓內,一個幹練的女人很不信任的看著墨離。

這是墨離的經紀人霍汶希,現在還沒有名氣,但墨離之所以信任她,是因為她被稱為“港城最後一個金牌經紀人”。

日後霍汶希手下的藝人會包括謝原諒、張家輝、容祖兒、TWINS等等,同時她還是英皇的藝人總監。

作為穿越者,先把這種大腿抱住,並且成為她的大腿,總是沒毛病的。

墨離做的很好。

但這一刻,墨離感覺自己做的還不夠好。

因為霍汶希明顯在懷疑他。

其實這也很正常。

《英雄志》的小說文風,其實是偏金庸的,借用明英宗土木堡之變為背景,以復辟為舞台,寫盡了英雄們與時代間的相互激蕩,造反與政變、背叛與殉道……

《英雄志》為人稱道之處,在於為武俠小說注入濃厚的人文思想,其篇幅之浩瀚、結構之開闊、人物之繁多,都具有“小說大廈”的特征。全書借由復雜的主線與支線交互穿插,烘托“英雄與天命”的主題,這些努力與嘗試在武俠小說創作裏甚為罕見,使武俠小說不再是“成人的童話”,而能負載沉重之命題與哲學思辯,這是英雄志受到深度關注的最重要原因。

而這些特質,都不像是一個年輕人能寫出來的。

尤其不像是一個混在娛樂圈的年輕人能夠寫出來的。

毫無疑問,《英雄志》是本好書,但出現在一個二十歲少年的手中,質疑的人,又豈止霍汶希一個?

簡而言之,就是步子邁的太大,扯著蛋了。

現在的墨離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不過他覺得這不是什麽大事。

反正也沒有人能夠證明這不是自己寫的。

畢竟港城還是一個法律社會。

而且他之所以抄《英雄志》,也是為了以後著想。

日後他還要做更多的事情呢,比如寫劇本、寫歌詞,只有世人都認可了他的才華,他才好方便的做這些事情。

“希姐,你對我有點信心好不好?我是那種抄襲的人嗎?”墨離義正言辭的對霍汶希說。

霍汶希並沒有因為墨離的兩句反問就改變自己的想法。

“你要知道,這一次告你抄襲的是齊總。齊總在文化圈的地位,也不用我多說了吧?”

聽到霍汶希這樣說,墨離的臉色也有些難看。

穿越之前,他對港城並不了解,尤其是20世界的港城。

他只知道這個年代出名的明星,至於文化圈子裏都有什麽人,他撐死也就知道了金庸和倪匡,其他人是一點都不了解的。

但現在他知道了。

文化圈子是一個很大的圈子,除了文人之外,還包括一些有錢人。

比如報業集團的老總,比如出版集團的老總。

文化人也要吃飯。

金庸就將這一切都幹的很好。

而齊總,就是在港城文化圈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真正的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