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十年前的失竊大案

楚弦放下手中的卷宗,然後對吳居正道:“吳文書,你在提刑司這麽多年,這個懸案,你肯定聽說過,而且,案子發生的時候,你就是文書,既如此,你便將你所知道的情況說一說吧。”

上官發問,吳居正立刻是十分認真的想了想,這才道:“大人,這樁仙宮失竊案,極為蹊蹺,京州聖祖仙宮,那是太宗聖祖後裔居住之所,莊重神聖,十年之前,有竊賊潛入聖祖仙宮,不光是悄無聲息的殺了十六名內衛,更是盜走太宗聖祖所用過的一顆天妖骨法珠,幾乎是一夜之間,從戒備森嚴的京州銷聲匿跡,不光是那兇徒竊賊沒抓到,失竊的天妖骨法珠同樣是不見蹤影。當年各級徹查,提刑司這邊也參與了,本以為很快就能找到兇徒,追回寶物,卻沒想到功虧一簣。為此,孔老推官很是自責,後來的幾年裏,他幾次想要重啟這件案子,想要追查,但最後都以失敗告狀,最後,便成了一個懸案,乃是提刑司的一個恥辱。”

說到這裏,吳居正也是一臉的憤慨,他雖然官位低微,但也是提刑司的一份子,因為這件事,提刑司好長時間都被人嘲笑,說他們,都是吃幹飯的廢物。

試問,只要是提刑司的人,誰不是憋著一口氣,但偏偏,這懸案,就是他們想要破,又不敢碰的一個東西。

楚弦點了點頭,他選的,就是這個懸案,而且還是發生在十年之前的懸案。

這件案子,楚弦也聽說過。

楚弦是那種不打無把握仗的人,他既然選了這個案子,就是他的道理。因為夢中那一世,這一件懸案依舊沒有告破,但當時楚弦對這個案子有過專門的調查和分析,不光如此,他還有所發現,所以才會選擇這麽一個懸案。

對別人來說,這案子根本毫無頭緒,無處可查,但對楚弦來說,他已經走完了九成的路,或許要破這個案子,只需臨門一腳。

當然,這個案子很符合楚弦的要求,時間長,無人能破,而且影響力大,一旦告破,必是大功一件,楊真卿想要將自己調走,那就是難比登天。

這個案子,可以分兩個部分,一個是殺人,那竊賊潛入仙宮,殺了十六名內衛,這可是大罪,還有一個,就是寶物失竊。

天妖骨法珠,那是太宗聖祖曾經用過的東西,無論這東西價值大不大,還有沒有法力和威力,光是其象征意義就非同小可,能不能將這失竊的寶物追回來,也同樣是是否破案的關鍵之一。

所以,一個是抓到殺人兇徒,一個是找到失竊寶物,這兩件事,只要做成任何一件,都算是巨大的進步,都算是成功。

對於楚弦來說,他在夢中那一世的一次意外,發現了這個案子的一個關鍵,也就是和第二點天妖骨法珠有關聯。

夢中那一世,楚弦在京州做官時,曾經在修煉時出了岔子。

當時的場景,楚弦歷歷在目。

他當時他已踏入法身境丹絲化繭的階段,就在化繭的時候,體內突然湧出一股不受控制的妖氣,當時差一點讓楚弦走火入魔。

好不容易壓制化解了那一股妖氣,但結果就是當時楚弦損失了至少一年以上的修為。

這對於楚弦來說,可謂是一個巨大的教訓,但更讓他覺得奇怪的是,自己體內突然冒出來的妖氣是怎麽回事。

楚弦猜測,唯一的可能性是自己曾經不小心,碰觸過帶有妖氣的法器。

這就像是寫字的金粉,如果不小心沾染在袖口上,這些金粉拍不掉,會一直粘附在衣袖上,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會察覺。

這妖氣也是一樣,沾染在自己身上,在自己修煉的時候突然出現搗亂,差一點毀了自己的修為。

當然,毀了修為都是其次,楚弦能感覺到那一股妖氣似乎是有目的,想要占據自己的身體,只不過那妖氣太弱,自己修為也不差,所以才沒有讓其得逞。

被人陰了一次,楚弦當然要查清楚是怎麽回事,他仔細回憶當天做過的事情,只不過那時候楚弦還沒有修成神海書庫,所以根本無法將一天所有細節和經過都重現在神海當中,因而雖然有所猜測,但並不能確定,最後當然就是不了了之。

但現在,楚弦有神海書庫,所以在看到案子當中描述的丟失寶物天妖骨法珠時,突發奇想,當時那妖氣,很符合天妖骨法珠的描述,畢竟一般的妖氣,別說沾染在自己身上而不被察覺,就算靠近,也會被自己的護體法力燃燒殆盡。也就是說,當時的自己,在不知情或者根本沒有察覺的情況下,曾經碰觸過一個帶有高等級妖氣的法器,而這個法器,極有可能就是天妖骨法珠。

這不是憑空猜測,天妖骨法珠是當年太宗聖祖斬殺一尊妖魔,以其頭骨煉制的一枚骨珠,據說,是將那妖魔的力量封印期中,為己所用,那妖魔最大的特點就是形如百丈巨蟒,頭生九角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