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九叔的初戀情人(第2/4頁)

現在仔細一看,眉眼、臉型,的確是和蓮妹當初年輕的時候,有幾分神似啊!

不過。

當初他和蓮妹談戀愛的時候,已經是十好幾年前了,當時他也沒聽說蓮妹有個妹妹。但看上去也是,這姑娘如此年輕,比蓮妹笑了很多。

所以姐妹兩人年紀相差挺大的。

蓮妹……

唉!

想到這裏,九叔就在心裏深沉的嘆了口氣。

秋生轉過來後,好奇第問道:“姑娘,你叫什麽名字啊?”

“我名字嗎?”少女指了指自己,隨即笑著回答:“我叫念英。”

“念英?”聽到這個名字,秋生臉上的表情頓時變得古怪起來,再次問道:“就是思念的念吧?”

米念英點了點頭。

秋生這下臉上表情就更豐富了,一副八卦又打趣的樣子看著九叔,說道:“師傅,她叫念英啊!為什麽不叫念秋,念才呢?”

文才也難得智商在線一會,悟出了這個名字中的奧義,沒忍住嘿嘿笑道:“又或者不叫念經呢?為什麽非要叫念英?”

秋生也不斷搖頭,一副裝作不懂的樣子,感嘆道:“唉,這件事我看其中肯定有問題啊有問題,肯定有問題……”

九叔被兩個徒弟說得老臉都一紅,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於是只好擺出師傅的身份,板著臉,低喝訓斥道:“我看你們兩個臭小子是不想活了!閉嘴,不要多事!”

文才和秋生頓時不敢在嬉笑取鬧了。

適當開一下玩笑可以,要是真的熱鬧了師傅,他們可就有罪受了。

訓斥完兩個徒弟,九叔才對少女說道:“念英,你等等我,我換一件衣服,馬上就跟你走。”

米念英點了點頭。

文才和秋生撇了撇嘴,估計心裏已經開始詆毀他們師傅了。

不過兩人很快眼神又落在了少女米念英身上,頓時就臉色一變,開始招呼著少女坐下,又是倒茶又是送吃的。

但一杯茶還沒喝完,九叔就返回來了。

而且,還是‘重裝’過後的九叔!

不僅把發型搞了一下,塗抹了摩絲,弄了個大背頭,而且還穿了一套黑色西服,裏面穿著一件白色襯衣,腳上穿著皮鞋!

關鍵是,手裏還拿著一根拐杖。

當然,這根拐杖不是用來輔助走路的,而是張敬告訴九叔,西方不少人手裏都喜歡拿一根拐杖,這是一種‘文明棍’,是一種時尚,顯得自己很紳士。

九叔接受了這個理念,有次也試了下覺得手裏拿一根拐杖,的確蠻有逼格的。

於是不知道什麽時候,他就偷偷去買了一根拐杖放著。

至於他現在身上穿著的這套黑色西裝,則是當初張敬給自己訂做了一套黑色西裝後,帶回義莊,九叔讓張敬穿著給他們看看。

結果張敬一穿出來,就把眾人給震得不輕,太帥氣了!

倒不是西裝一定比長袍、中山裝好看。但是物以稀為貴,穿西裝和穿長袍馬褂、中山裝都是截然不同的氣質,讓九叔覺得十分的時髦,很有精神。

於是乎,九叔後來,也偷偷的跑到鎮上的裁縫鋪裏,讓老板也給他做了這麽一身西裝。

雖然九叔人老了,平時也不注意保養打扮自己,但內心還是想把自己弄得帥氣一點的。

至於真正的上身效果嘛……

Enmmmm~~~

反正不管怎麽說,至少比張敬當初剛來到任家鎮,看著九叔為了去喝外國茶,穿的一聲綢緞馬褂好看多了就是。

雖然九叔穿西裝有點怪怪的,但至少不會顯得像個地主老財。

“哇,師傅,你換衣服速度這麽快?”文才和秋生目瞪口呆的看著。

九叔把手中的拐杖提了提,夾在胳膊下面,擺了個張敬當初教他的姿勢,說道:“好了,別廢話了,咱們趕緊上路吧!”

沒有問米念英她姐姐姐夫住在哪裏,因為九叔自己就很清楚。

米念英那個姐夫王大龍,雖然是草包一個,屁本事沒有,但是氣運倒是好得很。

不知道怎麽混的,十多年後現在竟然混成了一方軍閥,被稱為大帥。

現在就住在平安縣城裏。

平安縣靠海,是一個規模不小的城市,距離任家鎮不算太遠,與任家鎮距離騰騰鎮差不多,只不過是在不同的兩個方向而已。

“師傅,等等我們啊!我們也想和你一起去縣城!”文才和秋生連忙胡喊道。

這兩個家夥,平時就貪玩,很想出去四處遊蕩,現在要去縣城,他們兩個自然不願意錯過這個機會,要一起跟過去。

九叔一想,這次過去估計也不知道會遇到什麽事情,有兩個徒弟幫幫忙打打下手,倒也是挺好的,於是點頭同意下來。

文才和秋生聞言,頓時高興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