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〇章 瘟疫1

看著站起來的豢龍潛雲,張英豪靜靜地說道:“損壞法庭物品,按照法律,全額補償,並罰款100%。桌子價值1塊下品靈石,請立即繳納兩塊下品靈石。不然法庭方面將出任原告。”

豢龍潛雲:……

你們都是魔鬼嗎?

第一次,豢龍潛雲發現了,有時候講道理比不講道理更加‘不講道理’~V~

好在旁邊的豢龍宏泰還算理智。身上沒帶下品靈石,但卻拿出一塊上品靈石,並表示多余的價值用於支援法庭的建設。

不過法庭建設不用你來支持啊。不一會就有人送來199塊中品靈石和99塊下品靈石。

當前星際中,1上品靈石兌換200中品,1中品兌換100下品。因為上品靈石消耗量大,價值高了很多。

審判繼續,現在輪到被告陳述了。

被告的律師起身,在眾人的目光中略有凝重的開口了:“對於原告的問題,我們也做了調查。損失和影響雖然有,但損失沒有那麽大。真正的損失和間接損失,大約只有原告提出來的65%。

具體情況如下……”

然後又是一天的播放時間。最後律師表示:收取利息的做法缺少法律依據,在暫時制定的藍星集團法律體系中,沒有收取利息的規定。以後也許會有,但暫時不行。

而後就是對於攻擊大洋集團理由的解釋——這律師說話很有水平,給出的理由是‘據豢龍潛雲所說’。

大概意思是:我主動找你談合作,你卻避而不談,這是對修行高手的侮辱;所以我就主動來取了!

這理由一出,現場一片嘩然。

實際上豢龍潛雲和豢龍宏泰面色都變了——果然是藍星集團提供的律師啊,你這律師的胳膊肘往外拐的都要脫臼了。

但是……好吧,其實就眼下這情況也確實沒有什麽好辯論的,只能在賠多賠少這裏爭取一下。

而對於藍星集團來說,這其實就是一場超級作秀大會,通過這場大會來推廣法律,並教會大家如何使用法律。

比如現在。

原告律師提出:要利息;

被告律師尖銳的指出:沒有法律依據!

還有,賠償等也要合理。

雙方律師隨後開始了激烈討論(扯皮),民眾們就看不懂了,感覺有點兒戲啊:你們這是在幹嘛。

不過隨著時間推移,大約七天後的樣子,大家卻漸漸開始理解了:在這次審判的同時,藍星集團也在做法律上的宣傳;配合這場審判,民眾們對於新的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比如在這個修行的世界裏,天生就是有等級的。低級修行者無緣無故的撩撥高級修行者,打了白打;若不小心打殺了,賠點錢就好;若情節嚴重的,說不定還要反向支付高手的精神損失。

針對這個問題,在審判法庭上,被告律師提出:之所以攻擊大洋集團,是因為大洋集團不恭敬。

但原告方面也提出反駁:尊重也是建立在的條件下的,不能什麽無理取鬧的條件都算理由。

除了這個,還有大家最關心的株連、連坐的問題。

在藍星集團新的法律中,講究‘團體性’,所有集體行動的、以及所有可能從中獲利的相關人員,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總之就是:一人犯罪,追查到底!

這一點和大洋集團、以及天元星文明的情況又有不同。

大洋集團或者是天元星文明終究是同根的,且已經形成了良好的法制環境。但星際環境又不同,不用‘嚴刑峻法’不足以威懾不法之徒。

而且這種思想也比較符合傳統的思想——尊重傳統,也是法律初期建設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傳統觀點就是:一人有罪,全家擔著。

這場‘鬧劇’持續了二十來天樣子,才終於達成了最終判決:

被告5127人需要向大洋集團支付11萬億賠款,向藍星集團支付14萬億賠款,並於3年內還清。三年後也不需要支付利息,但會抓鬮。每個月抓鬮一人拉出來上吊。

此外,所有的5127人還需要向藍星集團和大洋集團下跪道歉;不想下跪的可以,支付一件法寶:大羅金仙的支付一件後天靈寶,但必須要對方願意接受;金仙的支付頂級的仙寶,天仙的支付上品仙器,以此類推。

至於說這5127人本來身上的儲物空間和法寶等,早就被‘收繳’了,那是兇器,必須收繳。

審判結束,給所有人半年的準備時間。半年後執行審判。豢龍宏泰也顧不上自家的鐵骨傭兵團了,親自帶著消息離開,返回豢龍氏本部尋求幫助去了。

這期間豢龍潛雲等人,將收押在藍星集團總部這裏,由大羅金仙輪流‘照顧’。

審判結束,豢龍潛雲臉色早就黑如鍋底。這下他可是全世界都出名了。藍星集團將豢龍潛雲的圖像,通過強大的廣播和新聞渠道,傳的滿世界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