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4章 都是態度問題(第2/2頁)

這就跟當初蒙藝答應給陳太忠撥款,是一個道理,由於陳某人當時很青澀,沒有將中間環節打通,導致了錢差一點被省科委截流,當時那個環境,蒙老板都不好為其出頭。

有人保了肯定是好事,但也不能認為就是高枕無憂了,要是不密切關注事態發展,等禍到臨頭才去找保人,沒準就大勢已去,別人想伸手都來不及了,關於這一點,祖寶玉認識得非常清楚。

人在官場,大多時候還是要靠自己的,這是鐵一般的現實——陳某人的承諾加上他祖某人的小心,那才能真正地立於不敗之地。

由於關注得比較密切,於是,在當天晚上,祖市長就聽說,匆忙趕到劉曉莉家的金局長都被幾個記者嗆得夠嗆,這還多虧了雷蕾居中調停,沒讓事態進一步惡化。

這個雷蕾,是怎麽回事呢?晚上直到睡覺的時候,祖寶玉還在琢磨,陳太忠的態度很明顯了,就是要坐看趙喜才和朱秉松之間能發生點什麽,可是這小雷明顯跟小陳是一事兒的嘛,怎麽就沒命地控制事態呢?

這一點,其實是雷蕾疏忽了,對官場鬥爭,她還是沒有太多的經驗,她只知道陳太忠不想輕易地暴露,自是要沒命地遮掩,卻是沒想到,現在趙喜才已經是發現了陳太忠的魔影。

然而,她這麽做也不是個壞的選擇,最起碼是表現出了良好的大局感,日後她在《天南日報》競選編輯室主任的時候,還因此加分了,不過那些就是後話了。

第二天的時候,經過艱苦卓絕的談判,金局長終於以二十萬元的代價,買得劉曉莉不再追究此事,同時承諾,等李毅醒了之後,要其向劉記者道歉,並且適當地追究其部分領導責任。

當然,劉曉莉是不會輕易答應這點“精神賠償”的,不過關鍵時刻,還是劉曉莉的老公起了作用,“二十萬不夠,要賠最少也得五十萬”——於是,協議達成了。

不過饒是如此,還是有不和諧音符出現了,個別記者就憤憤不平,《財經周刊》駐天南記者站的記者甚至甩手就走了,撂下的話還挺難聽的,“劉曉莉,二十萬能買了你的尊嚴,我的尊嚴是不賣的!”

廢話,你不用呆在天南混嘛!這話說得天南本地的記者都有點訕訕,事實上這也是實情,守規矩的記者,那就是“無冕之王”,不守規矩的,那就讓你嘗嘗有冕之王的味道!

可是金局長一看,這不是個事兒啊,於是求教於別人,才得了有效的招數——聲援過劉曉莉的記者,一人五千的紅包。

需要重點指出的是,金局長再三聲明,這不是封口費,而是為了感謝大家對衛生局的關注,經過此次“誤會”之後,大家對衛生局的責權也有一定的了解了,那麽,在你們的媒體上隨便登一點關於衛生局正面的報道就行了。

嘩嘩地撒出三十多萬之後,眼見事態就要平息了,誰想外省的一家民辦報紙居然捅出了這件事,“天南省某記者‘被精神病’!”

這報紙不大,規模跟《天南商報》類似,不過人家在外省有一定勢力,報道的又是天南,一般也不虞跨省追緝,惹得急了人家說是個小道消息,天南這邊也沒辦法認真——你要逼著人家道歉的話,還真就把這件事炒起來了。

但是話說回來,報紙不大,天南也有人訂有人買,不多時,金長青就接到了趙喜才的電話,大市長在那邊暴跳如雷,“金長青,你要是沒能力當這個局長,就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