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9章 各有立場(下)(第2/2頁)

“只是刑事拘留,具體情況,你們去分局了解吧,”接待他們的,正是被楊姍惹毛了的副檢察長文素顏,“她的情況,分局還沒移交過來,我一個字兒都不會跟你們說。”

西城分局對這幫人也不客氣,“案情保密,你們真想知道,去省文明辦了解吧。”

這一下,律師就不幹了,說只是刑事拘留嘛,我們要見一見當事人,現在終究是法治社會了不是?

“都告訴你案情嚴重了,”說實話,西城分局對這幫人也是恨得牙癢癢的,楊姍連著報道了兩次該案的情況,真的是很影響大家的工作情緒。

這次將她抓了回來,真是人心大快,那麽,對於試圖解救她的人,大家自然不會客氣,“想見人可以,讓省文明辦點頭。”

“什麽時候,省文明辦也能幹預警察系統了?”做律師的,一般都是牙尖嘴利,更何況這次,是新華北報請來的律師?

“你這人無知還是怎麽著?”警察這邊也不客氣,“宣教部是幹什麽的?人家就管輿論監督的,不讓隨便采訪,錯了嗎?”

“可我是律師,”這位真的能抓話語裏的漏洞。

“我管你是什麽呢?都告訴你案情重大了,”做警察的急眼了,反正幹他們這一行的,有時候也不能太講理——你們胡亂報道案子的時候,講理了沒有?

這聯系電話打到文明辦之後,大家都知道,這個案子是陳太忠抓的,於是向陳主任反應一下,陳某人才不會見他們——新華北報來人來了?來就來唄,關我鳥事,省文明辦做事,需要向他們解釋嗎?

這邊發現見不到人,第二天後續報道出來了,說是報社的人已經抵達天南,然而天南省檢方和警方拒不配合,這就是赤裸裸地向大家表示:被抓的記者是冤枉的!

如果說前一天的報紙,還多少留了點面子的話,今天可是連地名都明確地點出來了,還有分局副局長馮某和檢察院副檢察長文某的姓,連省文明辦都捎帶上了。

當然,李逸風還有一點底線沒有突破,那就是沒點天南省宣教部的名——一般人不太明白文明辦的主管部門,不過照這麽下去,估計時日也不遠了。

這篇報道出來,可就厲害了,昨天楊姍被抓的消息,已經引起了媒體從業人員的高度關注,記者被粗暴地抓走,太不給人安全感了。

是人就有立場,天南省高檢的回復,能讓最高檢不再過問此事,因為大家都是端這碗飯的,那麽,大名鼎鼎的《新華北報》的記者都被抓走,其他記者的心情可想而知。

於是,除了新華北報業下屬的媒體,有別的媒體也在紛紛轉載此事,當大家看到被抓的記者都不讓人探視,一時間真有點群情激奮了——輿論監督真的錯了嗎?

甚至,有那關注的電話,都找到了潘劍屏,潘部長本不想理會此事,後來被纏得受不了啦,就打個電話給陳太忠,“那個《新華北報》的案子,沒什麽不方便的地方吧?”

“沒有,鐵案了,”陳太忠回答得很幹脆,“證據充分。”

“沒有的話,你就見一下他們的人吧,”潘部長哼一聲,聽起來也有點不耐煩,“總有蒼蠅在我耳邊哼哼,索性絕了他們的念頭。”

“嘿,顛倒黑白還有理了?”陳太忠禁不住哼一聲,以他的傲慢,才不會理會這些人,不過老板發話了,他也只能悻悻地抱怨一下,“我本來想晾他們十天半個月的。”

“關鍵是你不讓律師見被抓的記者,”潘部長倒是耐心,細細地跟他解釋一下,“這一點,拖得久了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我打算狠抽他們的臉一下呢,陳太忠笑一笑掛了電話,也不跟潘部長解釋,他站起身走下樓,發動著自己的奧迪車,緩緩地駛出了省委的大門,卻是沒開幾米就停了下來,摸出手機開始打電話。

他知道,省委門口,有新華北報的記者在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