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2章 破家處長(上)(第2/2頁)

所以,竇革命就算了一個,八歲的孩子就能趕車了,比他大八歲的堂兄怕死,讓他先走,他也不想那麽多就走了,剛卸貨的時候又遇到一個瀕死的團長,他趕著車又把人拉到了醫院,按了一個手指頭印兒,那天是九月三十號——這就是竇部長參加工作的時間。

他的堂兄晚走了半天,把貨送到的時候,就是十月一號了,這半天之差,讓他堂兄惦記了整整一輩子——就算不救那個團長,靠著他老爹,他把糧食彈藥送到了,這也就算是參加工作了,但是他偏偏就差了半天。

竇革命也沒覺得自己提前一天按手印,就好到什麽地方了,不過他救的那個團長活過來了,雖然這團長跟他二伯一樣,也都沒活了多大歲數,但是當時團長就介紹他進育紅小學了。

團長還說,這孩子參加革命的時間太早,學業荒蕪了,要多學點文化課——好好學習,叔還等著看你解放全世界的勞苦大眾呢。

不管咋說,這竇革命算是根正苗紅的,連名字都叫“革命”,遺憾的是,在文革的時候,有人拿他這個名字做文章——竇革命……鬥革命,你這是反動派,一定是保皇黨。

按傳承的脈絡來說,算他保皇黨不為過,但是竇革命為了表示他的覺悟,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最終還就是站錯隊了。

以他的資歷,原本能走得更遠,他的二伯不說,連他的大伯、大姨夫都不是簡單人物,但是站錯了隊,這輩子也就這樣了,年少輕狂總是要付出代價的。

所以在天南宣教部裏,他雖然比潘劍屏級別低,年紀也輕一點,但真要說起來還確實是老字號了,他幹處長的時候,潘劍屏只是個副處待遇的科長,多少年下來,他還是處長,潘劍屏已經是宣教部副部長了。

他資格實在是太老了,一般人的面子根本不希的買,老子就算是個副廳,你這副省啥的也別跟我呲牙咧嘴——也正是因為如此,有一陣兒天南日報屢屢出事,別人不敢去接這個社長,他就接了。

說來說去,竇社長的頭其實很不好剃,上面的命令,有道理的話他就執行了,沒道理的,那該頂就頂了,沒有啥可商量的——純粹的老派人的作風。

潘劍屏的性格,也趨近於老派人,倒是能理解他這種作風,幹革命工作就是要求同存異嘛,但是潘部長就沒想到,自己一時疏忽,簡單地展望了一下3G,然後就是……老竇的工作應該是我負責了?

這真的有點冤枉!

事實上他也知道,張州那邊早晚是要出事的,抓一抓也不錯,正好宣教部起個風向標的作用,而他指示竇部長的工作,也沒什麽難度,他只是覺得這個承諾的過程,太莫名其妙了一點。

陳太忠卻沒覺得有什麽不妥,他從部長辦公室裏出來之後,回文明辦呆了一陣之後,就去了西城法院,今天王從的故意殺人案開庭。

短短的一個月內,陳某人已經是第二次來西城法院了,上一次是《新華北報》的記者楊姍收受他人財物,惡毒攻擊政府案,楊記者寫了認罪書,自認受賄,然後判三緩四了。

至於天訊公司的李忠和李總,也是判了三年卻是沒有緩刑,這時候他想再補交違約金都晚了,市移動的副總張馨不要錢,就是要判他。

這是移動公司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態度——沒錯,做人當留三分余地,但是姓李的你借著聶啟明狐假虎威的時候,理直氣壯用舊貨以次充好的時候,給我張某人留余地了嗎?

事實上,饒是如此,李忠和也沒少花了錢,訴訟費啥的不說,光是法官那邊也花費不少,當然,張馨沒得一分錢好處,她也不會稀罕這點好處。

今天的這一起案子,要比前面一起嚴重得多,不過為了不受外界因素的騷擾,庭審不對外公開,除了相關人等,其他人不許旁聽。

但是陳太忠必須來,他是公訴方指定的證人,而同時他又是主抓這件典型不文明案例的領導,不管從哪個角度上講,他都要來——不如此也不能表示出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