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1章 頂風作案(下)(第2/2頁)

隨遇而安舉手發話,他是老油條了,最明白這時候該問什麽,“制毒販毒社會危害巨大,請問制毒者的下落,警方有眉目了嗎?”

“這個不能說,很抱歉,又侵犯了你的知情權,”陳太忠笑著回答,想到自己還曾經跟馬勉和蔣君蓉激辯過知情權,當時他站的立場可不是現在這樣,心裏也禁不住暗嘆,不過,陳某人認為自己現在做的事情也是正確的,問心無愧。

香港記者還想做文章,不成想有人橫插這麽一手,他也就沒辦法再問了,倒是地北晨報的記者又發問,“如果照您說的這樣,天南省委有資格追究《新華北報》的責任了?”

這個地北晨報雖然是社會性報紙,但也掛靠在政府部門名下,跟天南商報一個性質,他們敢曝光外省的社會事件,但是絕對不會拿內參做文章。

“這個責任是一定要追究的,早晚的問題,”陳太忠不怕說一些狠話,“但是目前我們要查的是自身,打鐵還要自身硬。”

問題問到這裏,就沒辦法再問了,陳主任承認這個事情存在,但是問到要害他就不說了,大家也沒辦法再問——對他們來說這是知情權,對陳主任來講,這是泄密。

他始終強調的是,政府早就在做工作了,《新華北報》別有用心,報道嚴重失實,到最後他甚至很沒形象地點評一句,“那就是一幫混蛋。”

這句話在第二天,就上了不止一家媒體,其中隨遇而安做得最絕,他直接將一幫混蛋四個字做為了他評論文章的標題,他最是有文人風骨,根本不怕對著《新華北報》開罵。

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講,李逸風胡亂報道是在騙廷杖,隨老師又何嘗不是呢?他罵新華北報不要緊,新華北報要是跟他對罵——那隨老師的影響就沖出天南走向全國了,甚至,能走向全球也未可知。

但是兩者又有一點不同,隨遇而安刷聲望的行為,只是為了提高潤筆費,而李逸風炮制這種文章,除了利益訴求還有政治訴求,那就是最終要控制和引導輿論——如此一來,他們才能從代言的勢力那裏得到更多。

隨遇而安就毫不留情地指出了這一點,他說自己參加了一個小型的媒體交流會,“遼原制毒工廠案件”的“某當事領導爆料”,事情的真相完全不是新華北報報道的那樣。

新聞報道,首先要強調的是真實,那麽某報記者為什麽敢這麽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呢?因為炮制對自己有用的新聞——沒錯,是炮制,炮制這些新聞,可以最大程度地吸引眼球,博取影響力和公信力,這是一個娛樂至死的年代。

輿論適度地去政治化,這一點……老隨我也願意支持,但是去政治化不代表去利益化,這種為了博取眼球敢顛倒黑白的報紙,毫無操守可講,可能成為真正的民眾喉舌嗎?“恐怕到時候,大家都要被喉舌了”。

對於內參的存在,隨老師也點評了兩句,他以“制毒分子的下落”為例,說明有些消息是不便公布的,尤其是遼原這裏原本就是一個騙局——你徹徹底底登出來,那就不僅僅是曝光了,更是教人學會了一些犯罪手段。

他認為知情權是該強調的,但是在眼下的大環境下,也只能像某領導說的那樣,逐步放開,有些東西甚至可能需要很長的解密時間——連美國人也在這麽搞。

當天下午,省委書記辦公室,接過王毅單遞來的幾份報紙,杜書記細細地看一陣,終於不動聲色地哼一聲,“這個陳太忠膽子倒是大,省委剛強調了保密原則,他就敢頂風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