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4章 神術(第2/2頁)

不過出了這麽一档子事兒,個別舍不得交魚的主兒,也開始往養殖中心送魚——此刻離領魚苗還有近一個月,而此刻又正是娃娃魚上肉的時候,不少人就要多養個十來二十天。

北崇的老百姓不怕跟盜匪幹仗,可盜匪如此兇殘,真是出乎大家的意料,而且成魚交上去,把池子重新收拾一下,也需要那麽幾天。

但舍命不舍財的還是居多,為了這二十幾天娃娃魚能多長幾兩肉,大家呼朋喚友來看守娃娃魚,甚至有人弄到了火槍,來保衛自己的財產。

須知這二十來天裏,一條娃娃魚就算只長一兩肉,五條娃娃魚也是半斤肉,這就是兩千五百塊,而且這個時候養好了,五條娃娃魚多出七八兩肉都有可能。

不過不管怎麽說,此次出了這麽大的事,也算給大家提個醒,區裏電視上通知一聲,撐過這二十來天並不難。

事實上,更讓陳太忠撓頭的,是那三例已經丟失的事件。

前文說過,早就有人以投資發電機的方式,預定娃娃魚成魚,後來養殖中心還專門開會統一思想,鼓勵自我檢討和舉報。

托陳太忠的赫赫聲名,不少人主動來檢討,白白落了發電機,但是舉報者不多,因為陳區長說了,舉報固然有獎勵,但是舉報失實的要追究責任。

所以說這天底下,真的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養殖戶裏必然還殘存著漏網之魚。

丟魚的這三戶,家裏都有發電機,其中一家發電機就是被人投資的,還找區裏檢討過,然後名正言順地擁有了發電機。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這一家的娃娃魚絕對是真的丟了,而不是私下買賣,而這三家裏還有一家,養殖戶是親自從老葉手裏買的發電機,但是……這也不代表這一家完全沒有嫌疑。

此刻的娃娃魚,由於受到荀家炒作的影響,私下的收購價格,據說已經攀升到了每斤七千元,在這種利益的驅動下,鋌而走險不足為奇。

這三家丟也就丟了,陳太忠擔心的是,接下來還會有頻繁的“盜竊事件”發生,警察跑前跑後調查破案,沒準失主心裏正在偷笑。

可是調查盜竊案之前,先調查失主的各種嫌疑,這就太沒人情味,太傷人了。

說來說去,還是荀老爺子的名氣太大,媒體炒作的力量太大啊。

這個情況,甚至引起了李強的關注,李書記特意打來電話,建議說實在不行的話,你就在這兩三天內硬性規定,讓養殖戶把魚都交了——有時候該不講理,就得不講理。

這不可能,陳太忠斷然表示,從現在到魚苗發放,不少娃娃魚還能長肉,區裏這麽做的話,就太傷養殖戶的心了。

而且養殖中心一旦開始收魚,也不好只限在這一段時間,有些養殖戶願意把魚養得大一點再交過來,區裏還能說不允許?

正經是養殖幾年之後,就該像其他養殖業一樣,保證隨時收購。

事實上,陳太忠初開始不是特別排斥走私——宣傳上有需要,但是事態急劇發展到這一步,他覺得有必要控制一下了。

好死不死的是,李強打電話給他的第二天,港九又有報紙以獨家新聞的角度報道,《荀氏盛宴之後,北崇娃娃魚盜案劇增——國人素質堪憂》。

這個報道,令陳書記相當地無語,該報紙的標題,實在有點那啥,但人家說的是實情,該報道裏不但諷刺了國人素質,更影射北崇的警察機構臃腫顢頇,有不作為之嫌。

當然,有人會說,這是為北崇做了廣告,打響了名聲,可與此同時,北崇就被更多的賊惦記上了——廣告,也可能是雙刃劍的。

然而縱然如此,陳太忠沒有跟這個媒體叫真的興趣,實情確實是這樣,他又憑什麽去找人家的麻煩?

至於說北崇的警察業務繁忙,此篇報道很有失之偏頗的嫌疑——有些事習慣就好了。

所以他不打算叫真,不過令他郁悶的是,當天晚上,省黨委政法委宣教處的李處長,和《法律日報》恒北記者站的盛站長抵達陽州,了解社會治安情況。

他們說是考察陽州,其實北崇占了很大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