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十章(第3/3頁)

劉必英提醒說,不是還有你們新生廠羅絲訂單的事麽?你和孫和平說了麽?要不,也把這條提出來?這對你很重要,監獄長急著呢。

劉必定何嘗不知道?可孫和平的北柴股份是香港上市公司,怎麽可能使用來自監獄小廠的羅絲呢?於是便說,這我當然要提,但希望不大,小英子,你告訴老吳,讓他隨便找個皮包公司下訂單吧,先打十萬塊過來,過陣子把貨拉走,找地方先堆著,不行就賣廢鐵吧!

一切安排完畢,劉必定報告政府,求賜紙筆,監獄長親自把紙筆送來了,劉必定當場寫了委托書,同時另寫了一紙條件,要求北柴股份支付十萬元訂金,向監獄新生廠下達三十萬元各型號羅絲訂單。

監獄長十分高興,贊嘆說,劉總就是劉總,在這裏還這麽牛。

因為這麽牛,且是為了監獄的生產訂單而牛,劉必定又獲得了新優待:在妹妹探監走後,仍獲準留在圖書室繼續研究香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