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商人和權力勾搭成奸 08(第2/2頁)

在她沒有去現場之前,這個假設,就已經存在於她的腦子中,她之所以去現場,也就是要去尋找支持這種假設的證據。法院審案,奉行的原則是無罪推定,即將所有受審對象,全部推定為無罪,然後由主訴方用事實證據來論定其有罪。而公安或者紀委辦案,奉行的,卻是有罪推定。即先假設此人有罪,然後去尋找證據,證明這種假設。看過現場之後,梅尚玲意識到,這個假設要成立,需要很多證據支持,比如王會莊不是上吊死的,而是死了之後,被人擺上去的。這一點,很快就被否定了,上吊的人,頸部都會有勒痕,但死前勒痕和死後勒痕,是有本質區別的,法醫幾乎一眼就可以分辨。金昌市公安局的法醫報告證實,王會莊頸上的勒痕,是死前出現的。那麽,死後被人吊上去的可能,就被排除。

那麽,有沒有一種可能,王會莊在生前被人弄到了那床致命床單上?

有這種可能,由幾個人抱著,便可以弄上去。但這樣弄上去,技術上有些難度。難度之一,一個人肯定幹不了此事。任何臨死前的求生掙紮都是異常猛烈的,一兩個人,根本抱不住。掙紮時,肯定會在死者本人以及作案者身上留下一些痕跡。當然,如果謀殺者事前做了準備,比如將王會莊打了一頓,讓他身上留下了一些傷痕,那麽,事後屍檢,就很難判斷這些傷痕,到底是被打留下的,還是被吊起來後掙紮時留下的。按照這一推理,曹滿江突然改變一貫的行為方式,對王會莊實施暴打,就可以解釋了。

問題是,王會莊是睡在床上的,別人要將他從床上移到門口,有好幾米的距離,這段距離,王會莊應該醒來。那也就是說,掙紮很可能從床上就開始。這時候王會莊如果拼命掙紮,就算對方有再多人,若想不驚動其他人,那也是非常難的。何況,在王會莊掙紮的情況下,要完成那幾米的移動,搞不好要持續好幾分鐘時間,再在他掙紮的情況下,將他套到床單上,到他死去,這個時間很可能不短。謀殺者如果需要很長時間在大家的眼皮底下進行謀殺,這個人,也太膽大妄為了。

有沒有一種辦法,將其他人驚醒的可能以及王會莊掙紮的可能降到最低?

讓這些人全都吃安眠藥。這是建立在王會莊可能被殺假設之上的另一個假設。

如果同時讓很多人吃安眠藥,那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在其飲食中下藥。為此,梅尚玲第二次去了公安局,她向公安局提出了一個要求,檢查一下王會莊的胃內消化物。公安局采取了一種最為保守的做法,用一根針刺進王會莊的胃,提出了一點點樣品進行化驗。如果要進行全面檢測,這一點點樣品肯定是不夠的,好在梅尚玲的要求非常明確,只要求檢驗一下是否有安眠藥。

結果很快出來了,王會莊的胃內消化物中,確實有安眠藥成分,不過量非常輕微,大概相當於醫生處分的正常用量。

王會莊的胃內消化物中發現安眠藥,這絕對是一個石破天驚的消息。梅尚玲立即和夏春和通了電話,將這一發現通報給夏春和。同時,她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必須采取斷然措施,立即將專案組成員進行隔離審查。但是,梅尚玲手下目前只有兩個人,在場的雖然都是省紀委的工作人員,可這些人是否可信或者哪些人可信,難以確定。

梅尚玲因此想出一個辦法,由她和她帶來的那位同事留下來善後,其余的人,立即撤回去。撤到雍州以後,再由省紀委組織對他們隔離審查。

所有人撤走後,梅尚玲立即對這裏所有的地方,進行了一次極其細致的搜查。她將裏面所有東西全部收集起來,裝進了物證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