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章

成敢頓了頓,接著說,第二,王清華的兒子王一彬刑期未滿,為什麽能夠出來?是怎麽出來的?如果是一個普通人的兒子,能夠這樣出來嗎 ?我聽說,他出來沒有辦任何手續,那算不算越獄?如果說,王一彬是越獄,那麽,應該按照越獄處理。如果王一彬不是越獄,那他是怎麽出來的?又應該怎麽處理?

唐小舟暗想,到底是司法局長出身,抓問題果然抓住了要點。唐小舟並沒有查閱相關規定,但以前當記者的時候,接觸過類似的案子,公安人員丟失了自己的槍,後果非常嚴重,將受到很嚴厲的處分,似乎是要撤職一類。如果這支槍犯了很重大的案子,所受的處分會更重。換句話說,如果真是王清華的槍,那他是一定要受處分的,根本沒有可能繼續擔任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這話,唐小舟自然不能說,此時,他說任何話,人家都可能拿來當武器。當官其實也是一種說話的藝術,許多官員說話滴水不漏,並非他們不願意把話說得清廷明白更容易理解,而是不想讓人當槍使了。

正考慮自己該說點什麽的時候,公安廳的人來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性,唐小舟問了一下,是公安廳信訪室的一名副主任,性阮。唐小舟有點惱火,又不便發作。如果容易還在政治部當副主任,他的電話會直接打給容易,相信公安廳也不至於派一個說話不管用的信訪室副主任來。人既然來齊了,他就得說話了。他首先將目標對準了公安廳信訪室,問道,阮主任是吧?這位成敢同志,你有印象嗎?

阮副主任看了成敢一眼,擺了擺頭,說,沒有見過。

唐小舟更進一步說,那我換種方式,丘成縣幾年前發生過一起槍案,縣公安局長的兒子,用他父親的配槍,誤殺了司法局長的女兒,這件事,你應該知道吧阮副主任說,這件事我聽說過。

唐小舟有些惱火了,但還是盡可能控制自己,說,只是聽說?這件事的信訪材料,信訪辦轉給你們信訪室了吧?

阮副主任說,好像有這麽回事,我們轉給丘成縣公安局了。

唐小舟聽了這話,哭笑不得。告的是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信訪件卻轉給了公安局。公安局的信訪組難道不在公安局長的領導下?他們敢處理?就算敢,也無權嘛。信訪工作這樣搞,怎麽可能不出事?怎麽可能不造成群眾和政府的對立?當然,唐小舟只是分管,這事,他還真不能去管,否則,就會讓人說閑話。

他目前所能做的,也就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

他說,按照槍支管理條例,公安局長的兒子把父親的槍拿出去了,並且用這支槍殺死了人,這種行為算不算盜槍?或者槍支丟失?

阮副主任說,這件事,我聽他們說過,好像不算。槍並沒有離開他的家,也沒有丟失。

唐小舟簡直就想拍案而起。王清華之所以沒得到處理,大概就是找了這麽個借口。他實在有些忍不住,說,阮主任,按你這樣解釋,我有一點不明白。公安局長沒有丟槍,可這支槍被證實殺死了人,從邏輯上說,難道不是證明了人是公安局長殺的?

阮副主任說,這個,我就不太清廷了。

唐小舟沒法再說了,說了也是白說。公務員系統內,這種人多得很,幹了幾十年,基本還是一張白紙,什麽都不懂,竟然還能混上一個職位。他只好換了一個說法,說,今天叫茅廳長和阮主任到這裏來,就是要處理丘成縣原司法局長成敢上訪一事。剛才,你們沒來的時候,我已經向茅廳長大致介紹了情況,阮主任表示她知道這件事。現在,上訪的群眾還在外面等我們這裏的消息,我們就抓緊時間。這麽大熱的天,那些上訪群眾站在太陽下面烤著,也不容易。孫主任,你先說?

孫志華說,事情擺在這裏,省信訪辦已經接訪了好幾次,也拿出過具體意見唐小舟問,具體意見是什麽?

孫志華說,就信訪件中提到的兩大主要問題,即被信訪人失槍問題以及王一彬出獄是否因為被信訪人濫用權力的問題,我們分別致函監察廳和公安廳,希望相關部門,作出調查處理。

唐小舟明白了,這是典型的公文辦公,不管什麽信訪件,貼上一個公文處理簽,發往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同樣貼上一個公文處理簽,層層下轉,最後,下面再弄出一套說詞,糊弄上面。許多事,就被這種公文轉上轉下給辦糟了。為什麽會辦糟?很簡單,因為沒有一個部門,需要對這些轉來轉去的公文負責。信訪部門,除了將信訪件轉給各有關部門,他們是沒有別的權力的。這也是信訪工作難搞的原因,甚至可以說,信訪部門既然沒有處理權,就是一個盲腸部門,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唐小舟說,這件事,我們也不深入去討論了。我看是不是這樣?我們也不搞公文旅遊了,就在這裏定下來。我的意見,先在這裏不下結論,一切等調查結束之後,我再來協調各個部門,開個碰頭會,拿出一個具體意見。現在有兩件事要立即著手去辦,一是槍支問題,二是釋放還是越獄或者其他問題。我看是不是分一下工,涉及槍支問題,由公安廳負責調查落實,是信訪室去處理,還是公安廳紀檢組去處理,你們自己去平衡。希望盡快能夠拿出一個調查報告出來。這件事,我會和楊書記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