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看守所之夜(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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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外,負責提審的兩個緝毒警員正在抽著煙,一明一滅的火星在十二月寒冷的夜風中顯得十分微弱。

其中年輕的警察說道:“梁隊,我感覺這案子不好說啊。證據算是充分了,不過楚輕雲沒有作案動機,據我們了解,近期雲台公司的訂單明顯增多了,而且他們好像真的獲得了生產新藥的技術,至於我們調查的那個技術員,你說他會不會是被買通了?楚輕雲也說可以拿出秘方來作證的。”

“而且退一步說,就算楚輕雲沒有秘方,恐怕也不會鋌而走險去走私毒品的,畢竟毒品這種東西只能作為公司起步前期的積累,只聽說黑道公司洗白的,還很少聽說上市公司又開始涉黑,如果沒有足夠動機的話,我們是不是有理由認為,那些對楚輕雲不利的證據都是有人故意……”

年紀大一點的刑警聽到這裏白了這個年輕的刑警一眼,不耐煩的說道:“你幹脆改行當偵探算了。”

年輕警察撓了撓頭,嘿嘿笑道:“邏輯推理也是刑偵課程的一部分嘛,我在警校的時候這門課程學的還不錯。”

另一個刑警扔掉了嘴裏的煙頭,用腳將之碾滅,“你給我安心做筆錄就行了,審案的事兒交給法院,不用你操心。”梁姓警官身為鵬城市公安局緝毒支隊副隊長,自然能分析出年輕警察說的這些東西,不過司法審判不能憑借感覺,疑點終究拗不過證據。還有富翁印假鈔呢,這怎麽算,難道以動機不足就不判了?

他不是法官,而是刑警,他只負責抓人,負責審問,至於判罪那是法院的工作,判錯了也跟他無關。

自古以來,無論是華夏還是其他國家,都無法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法官是一個壓力很大的工作,每天他們面對形形色色的案件,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模棱兩可的,這時候證據的尺度怎麽把握呢?

比如一個人銷售毒品膠囊,被抓後他說自己不知道這是毒品,還以為是普通的感冒膠囊,別人讓他賣,給他錢,他就賣了,那麽到底是判罪還是不判罪?

事實上真的法院審判,這種情況基本要定罪,活該你倒黴了,否則凡是賣毒品的都一口咬定自己以為賣的是面粉,那麽警察還要不要抓人了?

法律的尺度一直很難掌控,松了則有罪犯逍遙法外,嚴了則有無辜者含冤入獄,法官唯一的就是盡可能好的掌握這根標尺,讓錯案盡量少一些。

華夏的法律雖然不如澳洲和歐盟國家那樣寬松,但是也一直在強調慎殺,少殺,特有的死緩刑法勉強算是其中的一個表現了,可是牢獄之災始終是無法避免,被冤枉了算你倒黴,除非是被指控殺人,入獄多年後“被殺者”又被找到了,否則想翻案?難!

梁姓警官又點燃了一根煙,他在思量著剛才的電話,針對106走私毒品案,市局孫局長親自關照下來,掛電話之前他只說了四個字:“盡快結案。”

何謂盡快結案?這就耐人尋味了,做官做到鵬城這樣一個僅次於直轄市的城市市公安局局長兼市常委這一步,交代下來的任何話都可能含有潛在的寓意。

按照局長的意思,停下後續的取證工作,將楚輕雲定罪就是最快的結案方法,難道這件事是上頭壓下來的?

孫局的級別已經是正廳,再往上就勾著省了,楚輕雲一個小小的雲台公司董事長,應該牽扯不到省裏的關系,難道是有人委托幫忙?

梁姓警官隱隱的感到這件事背後有蹊蹺,不過他沒打算嘗試去挖出掩埋在地下的盤根錯節,他不夠格,而且他也不傻。

安安穩穩的結案,既省了事,又立了功,還討好了領導,這才是明哲保身之道,他看了看身邊那個低著頭依然在認真分析案情的小警員,看他似乎還有什麽話說的樣子,心中不禁感慨,他似乎從這個年輕警員身上看到了曾經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