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我雖束手非就擒

矛盾,這個世界有很多矛盾無法解決甚至無法解釋!

人,便是世間最大的一個矛盾結合體!

就像楊偉,一面對毒品深惡痛絕,對毒販恨之入骨,拼著命也要搏殺這些人。但他一直在袒護的一個人,恰恰也是毒販!

對於這個人,也許楊偉認為他已然沒有了危害。但對於省總隊而言,他卻是紅色通緝令上的要犯,必須歸案!這個人持有毒品出現的楊偉手裏、而楊偉在推演的時候也不回避此事,這件事,讓所有的人都覺得很為難!

不過現在,不管楊偉行為和語言有多麽矛盾。預審室的三個人都沒有覺得他說得有什麽不對!法與理、法與情有時候就是冰炭難同爐、水火不相容!

三個人,看著激動之後無法自抑的楊偉,手痙攣著、頭搖著,為了竹林山大案一個差點送命的人,今天卻坐在嫌疑人席上,讓人不由得唏噓不已!

靜默,一直持續了十幾分鐘,楊偉漸漸地平靜下來了……

嚴處長做為局外人,感動之余有點不忍,武鐵軍黑著臉不知道在想什麽,佟思遙在拭著淚!或許是女人心軟的緣故吧,想起了什麽傷心的事。

嚴處長看著楊偉漸漸安靜下來,苦著臉勸了句:“楊為國同志,你別激動。案子是案子,不是出賣不出賣的問題。這次利劍行動涉案的警察已經得到了嚴懲,這件事上,是我們有責任。但也正是因為我們有這種責任,我們才要把案子繼續辦下去。來之前江副廳長囑咐過我,對於你本人,功是功、過是過,我們要傾盡全力挽救你,即便是朱前錦一案中你有過什麽不當行為,我們將來也要考慮對你減輕刑罰甚至於無罪釋放,畢竟你為人民立下了功勞!伍利民是通緝要犯,如果你真知道他的下落,我希望你……”

科班出身的嚴處長,是個文職,倒是言辭鑿鑿,確也在理。

楊偉,把話打斷了,歪著頭說:“哎,我真不知道!我都給你們說一百遍,為什麽就不相信我呢?……我那還會激動,只剩下難過和傷心了!我現在的記憶中已經一團模糊,只見得很久以前的事,很清晰;而越近的事,我會越模糊!冰毒,已經損傷了我的記憶,有些事,就是我想交待我也交待不清楚了;有些人,我就是想出賣,也出賣不了了。有證據,你們就判我吧!這個地方挺好,沒有毒品、沒有女人、沒有酒,很容易讓人身心健康。”

楊偉苦笑著,就著袖子擦幹凈臉,輕輕地說著。說著的時候眼覷了一眼佟思遙。仿佛那一句“有些人,想出賣出賣不了”的話,像是告訴你佟思遙的。

兩個人,心有默契,卻是在不該有的地方心有默契。這樣的默契讓佟思遙更覺得難受。

嚴處長,有點張口結舌地看著楊偉,又看看武鐵軍,也是一臉難色,噎住了;再佟思遙,抿著嘴,壓根就沒準備開口問話。看來自己請得這兩個說客沒起到作用。

“為國。”武鐵軍想了良久才開口說道:“不管你是對我、還是對警察有成見,咱們暫且放下,需要我負責的時候,我一定負責!單說伍利民的案子,利劍行動抓獲的嫌疑人裏,張成、祁玉嬌都和伍利民有生意上的往來,是個重要嫌疑人。現在這是部裏督導的大案,即便是你不說,他遲早也要落網,到了落網的時候再把你供出來,只會加重你的罪行。我希望你考慮好。你也不要對這次刑事拘留有逆反情緒,在是否刑拘你的事上,省總隊、市公安局都據理力爭,但是煤焦反腐專案組依然認定你參與了一些違法活動。並不是什麽重罪,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老隊長的話畢竟有份量!有些不適合說的話都說了出來!

楊偉閉著眼想了想,突然流利地背出了一條法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完了,睜開眼,看著三個熟人的詫異,楊偉淡淡地說道:“這一次,我雖然束手就擒,但我不會任人宰割!……你們要證明我有罪,那麽你得提供有效的證據,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們,伍利民和我一起離開省城的時候是八月二十三日,你們的通緝令發布是二十四個小時之後,在此之前,我無從知道他是一個犯罪嫌疑人。他走後通過電話告訴了我毒品藏匿的地點,我把毒品交給了省緝毒總隊,我不知道這是有罪還是有功!……即便是你們要強把這罪栽我頭上,沒關系,不就十年嗎?不過也沒有那麽簡單,我相信你們沒有任何證據地也過不了檢察院那一關!即便不用請律師我也駁得倒你。請你們不要這樣一直想著在這裏突破好不好,我來的時候簽的是刑事拘留,期限最長不超過37天,我現在已經住到第六天了,我就想看看,你們能不能在37天裏找到支持你們的證據。……到了期限頭上,我相信你們一定不會放我,一定會想法子留著我,給個什麽罪名呢?嘶……嚴處,這裏面這一套是怎麽弄的,我還得好好跟您學學,別將來死在裏頭都當個糊塗鬼……哎,我說,你們是不是都巴不得我死呢?是不是我一睜開眼,你們就犯愁?早知道我還不如裝迷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