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5章 年終盤點(第2/3頁)

劉宇昆完全就是雨果獎的專業戶,或者說克星。他自己本人兩獲雨果獎,翻譯的劉遲新的《三體》讓亞洲人第一次品嘗雨果獎的滋味,次年翻譯的華夏女作家郝景芳的《北京折疊》再獲雨果獎,四個雨果獎都出自他的筆下,由此可見,這家夥是多麽的厲害!王勃拜讀過對方翻譯的《三體》,可以說完美之極,在文筆上完全超越了原版,為《三體》增色不少!通常而言,譯作基本上很難超越原作。王勃古今中外的名著看了一大堆,譯作超越原作的他只見過兩人:一個是林少華翻譯的村上春樹的小說,另外一個則是劉宇昆翻譯的中國作家的科幻小說。在華夏文壇影響甚巨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系列小說,很多人以為是村上春樹寫得好——這當然也不可否認,但是當村上春樹十年磨一劍,廣受好評的新作《1Q84》被華夏的另外一個日本語譯者翻譯出來然後被無數人吐槽,說寫的什麽玩意兒,完全看不下去之後,無數村上春樹的粉絲們這才恍然發現:

原來,十幾二十年來,他們深愛並崇拜的,其實並非日本的村上春樹,而是中國的林少華。林少華用洗練而精美的語言重新塑造了一個村上春樹!

……

如果說“王子安文學工作室”是捷報頻傳的話,王勃搗鼓出來的“王子安音樂工作室”,則只有用一日千裏才可以形容了,盡管,音樂工作室和文學工作室一樣,目前都只有一個簽約藝人/作家。但是方悠在今年以來給工作室創造的利潤,所獲得的獎項,則完全不是王勃這個埋頭碼字的人可比的。方悠的那張取名叫《勇氣》的EP細碟一出,便橫掃華夏,東南亞和港澳台的各大音樂排行榜以及唱片銷售榜。至於年底的那些以各種名目,這TV,那MV頒發的“最佳新人獎”,“最具潛力獎”,“最佳藝人”,“最受歡迎歌手”,“年度金曲”,“年度女歌手”……之類的獎杯,頭銜,更是拿得手軟,以至於程文瑾不得不專門買了一個榮譽展示櫃才放得下。

名氣的飛升帶來的是滾滾的財源。各種合作,代言如雪片般的飛來。要方悠一起合作開演唱會的經紀公司也是來了一波又一波。還是秉承王勃精益求精,寧缺毋濫的要求,程文瑾只接受了兩個代言,一個是百事可樂大中華區的代言廣告,一個是美邦的代言廣告。其中,百事可樂簽約了三年,一千萬;美邦兩年,八百萬!

光是這兩個品牌的代言廣告,就讓工作室獲得了稅前一千八百萬的暴力!方悠自己,按照和工作室三七開的分成,然後她所得的收入,再跟王勃四六開,也獲得了324萬的稅前收入!

一舉成名,名利雙收!

在其他人看來,方悠所得的代言費跟公司三七開後還要跟王勃四六開,這實在是太過苛刻,但這卻是王勃讓方悠和馬麗婷簽約時的硬性要求!

王勃一直對一首歌創造出來的絕大部分利潤被歌手和買歌的唱片公司瓜分,詞曲作者只能占據極少一部分利益感到不忿和不公!一首歌能不能紅,能不能長時間的傳唱,表演者,發行者固然重要,但王勃覺得最重要的還是歌曲本身。歌曲本身不出色,哪怕叫那些天王天後來唱,也沒人聽,或者聽過就忘。後世那些參加選秀節目的選手唱成名歌星的歌,好多也唱得很好聽,甚至超過原唱,這說明什麽?到底是歌曲本身重要還是唱歌的人?

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會唱歌的人還不好找?只是好多人沒有機會,也難遇好歌而已。

而詞曲作者賺不到錢,還有誰挖空心思的去搞創作?那麽就寫陳詞濫調糊弄吧,要麽抄襲歐美日的吧,華夏樂壇搞這種事還搞得少麽?

公司老板,歌星們開豪車,住豪宅,卻少有詞曲作者開豪車,住豪宅的。如果有合理的利潤分配渠道,讓詞曲作者贏得合理的利潤利益,人們還會愁沒有人去用心寫歌,愁沒好歌聽嗎?

就像電影電視劇,如果寫劇本的能夠賺大錢,還怕沒好戲看?可惜華夏的影視圈,大部分利潤都被公司和那些只有臉蛋,沒有演技的明星們給吃了。

所以,王勃對工作室內的簽約藝人定了規定,藝人不唱他的歌則罷,一旦通過他的歌出名,他則要跟藝人共享利潤,而不是隨便給他幾千幾萬塊錢就把他像叫花子給打發了。王勃管不了其他唱片公司和經濟公司,但是對於他自己的工作室,藝人要想和他簽約,他就是這樣的政策,愛幹不幹,不幹滾蛋。

還是那句話,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會唱歌的人還不好找?

事實上,在川音的方悠“一夜成名”之後,“王子安音樂工作室”在過去的幾個月中,收到了無數川音學生,包括華夏其他音樂學院學生,不出名的野歌手,在酒吧跑堂賣唱一直出不了名的野藝人的自薦信,求職信。好多人表示,一切都聽公司的安排,不會有任何的怨言。在涉及利潤分配的時候,不少應聘者更是表態,只要能夠唱王子安的歌,簽約期內所得的一切代言費,商演費,可以一分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