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9章 聽眾來信(第2/2頁)

又比如,某人是某個歌星的資深粉絲,今天是歌星的生日,她懇求親愛的吉姆/詹妮弗能夠播放一首她最愛的歌獻給這歌星,雖然他/她聽不到。

對於諸如此類的要求,只要時間充裕,安排得過來,兩人都會給與一定比例的滿足。畢竟,對於他們來說也就是動動嘴吧,或者動動手指的事,但對於聽眾而言,卻是莫大的驚喜。而且,這樣做,也能拉近跟聽眾的距離,積攢自己的人品和人氣不是?

今天,大致安排好了晚上的播出節目後,兩人便開始各自拆解各自的聽眾來信。這對於兩人而言算是一個輕松時刻。收到來信,而且是來自於對自己信任,喜歡,乃至崇拜的聽眾來信,聽他們在信中表達對自己的喜歡和愛戴,或者向自己述說各自的憂愁與煩惱,都是一件舒心而又愜意的事情。

吉姆今天收到的聽眾來信有七八封,不多不少,遇到一些重大節日的時候,比如聖誕節,會多很多,多得他需要用口袋裝,甚至熱心的聽眾們還會給他和詹妮弗寄聖誕禮物。但平時的話,也就幾封十來封的樣子。

大多數聽眾來信,主題不外乎兩個:

一個是向主持人表達自己的歡喜或者感謝。

另一個則是向主持人提要求,滿足自己的一些小心願。

今天的幾封聽眾來信也大致如此。

只是除了最後一封信。

最後一封信是用Fedex(聯邦快遞)遞過來的。這個在聽眾來信中比較少見。快遞快遞,既然想快,那就要錢。絕大多數聽眾並沒那麽急切,通常會采用便宜的平信。

吉姆多少有點好奇的撕開Fedex大信封的封口,探手一摸,意外的碰到了一個扁扁的,硬硬的東西,是一張CD。還有兩張A4紙。一張是對CD的說明,說自己名叫“Angel”,是一個從小無比喜歡音樂的音樂愛好者,前不久,跟一個叫“Victor”的家夥合寫了一首歌,不知道寫得好不好,想讓見多識廣的主持人幫忙聽一聽,做一番點評。

另一張A4紙,則是對該歌曲的播放授權。

“想的倒是挺周到的。”吉姆想。作為廣播電台,他和詹妮弗每天要播放大量的歌曲去湊時間,不然,讓兩人一直不停的說四個小時,那怕是得把他們累死,而且聽眾們也容易煩,所以,一般的廣播電台,總是播著播著,就開始放歌了。

一旁的詹妮弗也看到了吉姆手中的CD和A4紙。好奇之下,詹妮弗彎腰一看,掃了眼內容,很快扁了扁嘴,聳了聳肩,一臉輕視的說:“又是一個想出名的女孩兒。”

這種事情,她和吉姆幾乎隔三岔五就會遇到,當然最後證明,大部分人寫的歌曲都是不堪入耳的垃圾!

“人之常情嘛!”吉姆笑著說,雖然也不怎麽在意,但也沒順手將CD扔進旁邊的垃圾桶,而是順手放進了播音室內的一個CD播放機,打算先聽聽再說。

對他來說,不管對方的作品是垃圾也好,還是有什麽值得一聽的地方也罷,如果連聽都不聽就直接否定,那也未免太過武斷和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