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錯的不是我,是世界

經過一夜奮鬥,當第二天方別再次出現在阿歷克斯面前時,他已是滿臉疲憊,還頂著兩個黑眼圈的狀態。

不過他的手裏拿著一本劇本。

這是已經寫好的劇本。

阿歷克斯趕忙吩咐手下替方別沖了杯濃咖啡,然後又讓人去搬來個高档太空艙按摩椅讓方別先休息一下,然後他才鄭重打開方別遞給他的劇本。

不知道是不是方別寫嗨了的原因,他竟然還給這劇本畫了個封面!

那是一張桌子,桌子的另一邊坐著一個人。

他穿著一身紫色西裝,領帶是綠色的。

兩只手上,戴著白色的侍者手套,平靜地放在桌面上。

胸口往上,則全部隱藏在黑暗之中。

墻燈射出的光,映射在他的身上,打在他那雙布滿血絲的瘋狂雙眸上。

而在桌面上,他右手平放,左手兩根手指夾著一張黑桃J的紙牌。

在紙牌前面是兩摞紙牌。

最上面各有一張紙牌正面朝上。

分別是大小鬼牌。

鬼牌上,一彩色一黑白的兩個小醜正在躬身行禮。

而在劇本最上方,是用花體字寫著的幾個字母……

JOKER

阿歷克斯先生摒住了呼吸。

他已經感覺到了,這似乎……並非一般的超級英雄電影。

劇本一開始,就是在一档脫口秀之中。

亞瑟·弗萊克在上節目的時候,說出了自己的夢想:

“我想為這個世界帶來歡笑。”

下一刻,這個節目變成了電視裏的節目。

而在電視之外,是亞瑟·弗萊克一邊照顧醫院裏的母親,一邊看電視的場景。

他的臉上沒有笑容。

因為電視上,那個脫口秀的主持人正在嘲笑他的夢想。

這裏開始介紹主角亞瑟·弗蘭克。

他是個對生活積極向上的人。

他的職業是小醜。

有時候,兒童醫院會找他們來醫院給孩子們表演。

他總能逗得孩子們哈哈大笑。

原本,他過的雖然不好,但也不壞。

如果能一直這樣下去,那也不錯。

但很可惜,這裏是民風淳樸、人才輩出的哥譚市。

夜空總是陰雲密布,怪異的哥特式建築高高聳立。

表面的浮華之下,暗巷裏卻藏汙納垢。

這就是哥譚市,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哥譚市市長甚至曾經在聯合國大會上公開承認哥譚市的警力已經不足以應對這裏日益猖獗的犯罪,他甚至向聯合國提議朝哥譚市派出維和部隊來維持秩序。

此事也成了一件全世界的笑料。

但這就是現實。

所以像亞瑟這樣的人,在哥譚市是很難生存下去的。

在社會中的一次次挫折無情的摧殘著他的精神與身體。

他送去印刷的廣告牌被小混混們搶走,他去追。

對方不僅揍了他一頓,還當面毀掉了他的廣告牌。

而這損失,他的上司卻要從他的工資裏面去扣掉。

但他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有個很好的朋友。

這個朋友也是他的同事,名字叫潘尼·沃斯(Pennywise)。

這個同事十分同情他的遭遇,於是借給他一把手槍讓他用來防身。

但是亞瑟卻在一次醫院表演的時候手槍意外掉落在地讓孩子們看到了。

他請求孩子們幫他隱瞞此事,孩子們答應了。

他也去請求同事不要說出去,同事答應了。

但那個借給他手槍的小醜同事潘尼·沃斯卻在之後出爾反爾,直接把他出賣給了老板,導致他被老板開除丟了飯碗。

之後還處在小醜裝扮的亞瑟之後落魄地離開公司。

在地鐵上,他因為“你瞅啥”而被三個西裝革履的華爾街精英瘋狂毆打。

在一時失手之下他槍殺了這三人。

本來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失手殺人案件。

但因為布魯斯·韋恩的老爸托馬斯·韋恩的刻意放大後,變成了“不求上進的社會底層人士對中產階級以及上層精英的報復性行為”,由此事件引燃了社會的兩極矛盾。

“小醜”成為了一個符號。

一個窮人抗議富人壓迫的符號。

就好像某個斯坦國家裏那種帶著顏色的馬甲一樣。

走在大街上的亞瑟,看到報紙上報導的“小醜”遊行抗議事件,看到了大街上戴著小醜面具抗議的人群,他這個社會邊緣人竟然久違的感受到了一絲自身的存在感。

於是他加入了這個遊行的隊伍,這確實讓他得到了一點點的滿足。

但他並不覺得這是對的。

他不想惹事,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就是那個“小醜”。

因為他有老母親需要照顧,還有一個懷孕的妻子需要養活。

他要努力找到新的工作才行。

但他什麽也不會做,只會逗人發笑。

於是他找了個小酒館,想要繼續表演看看能不能吸引到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