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審問(第2/2頁)

“我不是拘捕!我只是伸出手來!”

葉默笑嘻嘻的伸出一雙手,任由馬臉警察給自己帶上手銬。

就在小區人人驚訝的目光中,葉默坐上警車揚長而去了。

長豐縣公安局內。

葉默坐在審訊室,一台台燈對著他的臉,刺激的他一直只能眯著眼。

台燈後面的兩個人都是黑漆漆的根本看不清楚是誰。

“姓名!”

“葉默!”

“年齡!”

“18!”

“性別!”

“......”

“問你話呢!性別!”

“我剛剛從泰國回來,性別這個你不妨猜一猜!”

葉默笑嘻嘻的說出這一句話,頓時就氣的問話的警察大喊:“你給我老實一點,別跟我嬉皮笑臉的!”

說完,警察就繼續問問題了。

“說,你為什麽要綁架張超?”

“警察叔叔!誰說是我綁架的?請你拿出證據來!”

“你還狡辯!有目擊證人看見你跟張超吵架!不是你還是誰?”

聽到這個理由,葉默是真心笑出聲了,他樂道:“別人看到我跟他吵架就是罪犯?那你怎麽不看看他跟多少人有糾紛呢?”

“嚴肅點!現在審問的是你!”另一個警察也忍不住了,厲聲喝道。

葉默一臉無所謂的靠在椅子上,懶洋洋的說道:“不管你們這麽問,我都是一句話,不知道!你們這是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