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唐威的遺囑(下)

一般的遺囑,主要內容都是涉及到財產的安排,唐威這個遺囑也不例外。

先是粗粗瀏覽了一下全文。

這是王為的習慣,當了那麽多年刑警,破案的第一要務,就是通盤了解案子的全部情況,只要能涉及到的所有外延,全都不放過。然後才是過細,一點點地過那些線索和現場信息,將無用的線索和信息全部過濾,留下最有用的。

然後,王為又深吸了一口氣。

是真想不到。

唐威居然把幾乎所有財產,都留給了唐依依。

雖然說,唐依依是他唯一的女兒,也是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但他還有老婆啊,並且不止一個。不管是現任的米蘭,還是前任的田美玉,照理都應該給她們分一點,怎麽可以一股腦全都留給女兒?

尤其是米蘭,外間傳言,他們可是很恩愛的,米蘭在唐氏集團的地位也很高,盡管沒有像其他公司的老板娘一樣,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在她自己分管的範圍內,米蘭有著理所當然的決定權。

相對一些徒有虛名,實際上什麽都管不到的老板娘來說,米蘭這個財務總監實權更大些。

除此之外,唐氏集團的很多“外交問題”,其實也是米蘭在解決的,也就是說,米蘭有自己獨立的關系網,這張關系網,只有她玩得轉,唐威都沒辦法幹涉的。偏偏這張關系網,還對唐氏集團有很強的制約能力。

原本就是為了唐氏集團更好發展才編織出來的關系網,反過來也一樣能制約唐氏集團。

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但唐威的遺囑寫得明明白白,裏面壓根就沒提到米蘭的名字,一毛錢都不給她。

這一點,讓王為隱隱感到不安。

唐威這是在借此宣示,對米蘭的不滿麽?

或許,也是宣示對他王為的不滿。

但這不是重點。

唐威今天請他來,也不是要打他臉的。

因為這個遺囑裏面,還提到了他的名字。嚴格來說,唐威並不是把所有財產都留給了唐依依,其中一部分,是指名贈給他王為的。另外一大部分,也不是留給唐依依一個人,而是留給唐依依和她未來的丈夫。

指名贈給他王為的,並不是現金,也不是不動產,而是唐威的藏品。

在此之前,王為並不知道,唐威有收藏的愛好。

在另一個時空,唐威離奇死亡之後,作為專案組的一員,王為曾經近距離接觸過米蘭,了解過唐威的一些情況,但對唐威的藏品,王為是真的一無所知。

唐威在遺囑中指出,他死後,王為可以在他所有藏品之中,任意選擇三樣。

聽上去,數量是不多,三樣而已。

要點在於任意選擇!

也就是說,他可以拿走最值錢的三樣東西。

真正的寶貝,一樣就可以抵得上所有其他藏品的價值了。

不知道唐威喜歡收藏什麽東西,但在這個時代,不外乎是珠寶,古董,郵票之類。無論哪一類,對王為來說,都是價值連城。

因為他比大多數人都清楚,這些藏品之中,哪些東西在未來會身價百倍甚至千倍萬倍。

他完全可以準確無誤地拿走最值錢的三樣藏品。

這是完全的贈與性質,沒有任何附加條件,仿佛他和唐威是好朋友,唐威想要給他三樣藏品,留作紀念。不過王為自己,倒還沒有那麽自我膨脹。

唐威實在沒理由將他當成好朋友。

更多的,是一種托孤的性質。

這三樣藏品的贈與和遺囑的其他條款比起來,什麽都不算。

簡單來說,只要王為願意,唐威所有財產都是留給他的。

指名道姓留給他。

當然有條件。

條件就是,如果他將來和唐依依結婚,娶唐依依為妻,那麽唐威所有的財產,都是他的。唐威甚至沒有給唐依依留任何後手。

這是對他的絕對信任。

唐威相信,只要王為真娶了唐依依,那麽他就會對唐依依好,一輩子對她好,絕不讓她受委屈。

那麽這萬貫家財,是交給唐依依還是交給王為,又有什麽區別呢?

以唐依依的文靜柔弱,以及她對王為死心塌地的崇拜和愛戀,只要王為娶了她,有沒有她老爸這份遺囑,她都會自動自覺地把財產都交給王為,自己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做一個賢妻良母。

只有王為才有這樣的“待遇”。

唐威的遺囑寫得很明白,如果唐依依將來沒有嫁給王為,而是嫁給了其他男人,那這財產都還是唐依依的,不是那個不知名女婿的。

唐威也不可能對其他男人如此無條件信任。

王為雖然比閆紅偉還要桀驁不馴,對他唐威似乎也不懷好意,但都不能改變王為的本性,更不能改變他對唐依依發自內心的寵溺。

唐威相信自己的眼光,本質上,王為是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