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法律文書(第2/3頁)

對這些古怪的眼神,王為毫不在意,慢條斯理地擺了擺手。

腳步聲響起,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和兩個穿著制服的人大步走了進來。那個西裝革履的人,大家都認識的,乃是唐氏集團的法律顧問鄭律師。

其實這個年代吧,大家夥普遍法律意識不強,對於唐威堅持要請法律顧問,公司大多數高層都是抱著看熱鬧的心思去看待的,完全就是浪費錢嘛。

也不怪他們法律意識不強,實在這年頭贏了官司輸了錢的事情太多了,你打贏官司一點鳥用沒有,人家就是拒不執行你也只能咬他,還要貼上一筆訴訟費和請律師的費用。

既然如此,請這個法律顧問有個屁用啊?

不過時間一長,大家倒是都認識鄭律師了,偶爾也會咨詢一兩個與法律相關的問題。

至於兩位兩個穿制服的人,一男一女,都比較年輕,三十歲左右,他們的制服,認識的人就不多了,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那是公證處的制服。

九十年代,聽說過公證處的人真不多,更加不知道公證處是幹什麽的。

王為叫了鄭律師和公證處的人過來做什麽?

“給他們瞅瞅!”

王為朝鄭律師說道,一副老神在在的樣子。

鄭律師點點頭,在會議桌上打開手裏的黑色公文包,掏出一摞文件,第一份文件,就是唐威的遺囑。

“大家看清楚了,這是唐總的遺囑!”

鄭律師將遺囑舉起來,轉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圈,讓大家都看到那份白底黑字的遺囑,上邊蓋著鮮紅的公章,眼尖的人看出來了,那是邊城市公證處的大紅公章。

“唐總這份遺囑,是他生前就寫好的,並且交公證處公證過,是真實有效的法律文件!這一點,市公證處的兩位公證員可以證明!”

鄭律師很嚴肅地說道。

兩名年輕的公證員一齊點頭稱是。

沒人吭聲。

老實說,對這一套流程,懂得的人是真不多。一般來說,混到了唐氏集團部門負責人或者分公司老總職務的人,都不傻,很懂得藏拙。

對自己不明白的事情,通常不會急著表態,而是先觀望一下再說。

“現在我給大家宣讀一下唐總這份遺囑的內容……”

鄭律師清了清嗓子,開始宣讀遺囑。

唐威的遺囑內容並不長,核心內容就是在他死後,所有財產由他女兒唐依依繼承。當然,如果王為同意娶唐依依為妻,那麽在他和唐依依結婚那天起,他就是所有財產的合法擁有者。唐依依擁有的所有財產,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並且王為擁有唐氏集團的處置權。

在這一點上,就算是唐依依也得聽王為的。

還是沒有人表示太多的驚訝。

盡管唐威這份遺囑的內容有點驚世駭俗,讓人難以理解,但早已經流傳開來,大家也就見怪不怪了,眼下只不過是親耳驗證一下而已。

毛易南開始有點不安,伸長脖子往會議室門外張望,想要看看唐依依是不是真的來了。

他剛才在米蘭面前雄赳赳硬邦邦的,底氣十足,那是因為,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米蘭真的無權開除他,開除部門經理,是公司總裁的職權,米蘭這個財務總監沒有這樣的權限。

但唐依依不一樣。

有了這份遺囑,事實上唐依依就已經是唐氏集團的第一大股東,不要說開除他一個部門經理,就算是重新任命一個集團總裁,都是可以的。

唐依依有這個權力。

傳聞之中,唐威這個女兒,對王為那是言聽計從,百依百順,乖巧到了骨子裏頭。

唐威也是因為自己女兒特別特別喜歡王為,才不得不容忍這個年輕人對自己的挑釁。

唐依依真要是來了,自己確實得小心些。

幸好,他沒看到唐依依,也沒見到田美玉。

毛易南輕輕舒了口氣,就知道唐依依不會來,小姑娘脆弱得很,怕是經受不住喪父的打擊。

宣讀完遺囑之後,鄭律師有不徐不疾地拿出了第二份文件。

“這是一份授權委托書,是我的當事人唐依依和她的法定監護人田美玉授權給王為先生的一份法律文件,一樣經過公證處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鄭律師一板一眼地說道。

兩名公證員又一次證實了鄭律師的話。

“我現在給大家宣讀一下這份授權委托書的內容……”

授權委托書寫得駢四儷六,整篇的法律術語,但內容卻是很清楚的——從即日起,到唐依依大學畢業,王為將代行唐依依唐氏集團第一大股東的所有民事權力。

簡單來說,就是在今後的五六年內,王為將是唐氏集團真正的第一大股東,控股人,除了不能享受股東的紅利外,王為可以行使第一大股東的所有權力。

一直要等唐依依大學畢業後,這個授權才會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