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蘇哥是個狠人(第2/3頁)

第二次故意傷害,其實就是礦山之間常見的搶地盤械鬥。

蘇振雄是“主力”,沖在最前邊,將對方打得落花流水,他一路砍殺過去,傷了六七個人,其中兩人重傷。這樣嚴重的罪行,其實判個無期都夠格的,就算不判無期,正常情況下,最起碼也得是十年有期徒刑往上走。

結果只判了五年半,這中間有些什麽貓膩,可瞞不過王為這樣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王為盡管從來沒在檢察院和法院工作過,但對他們的工作了解很深入,知道有些事他們是怎麽操作的。那個礦老板的活動相當到位,這才有蘇振雄的輕判。

縱算在新生勞改農場,蘇振雄也並沒有吃到什麽苦頭,礦老板為了他下足了本錢,直接給他安排在食堂組。

新生勞改農場並不是每個大隊都有一個食堂,而是兩三個監舍在一起的勞改大隊,合辦一個食堂,食堂組直接歸後勤那邊管理。

相比起那些每天要出門耕作農田,或者幹其他體力活的勞改犯人來說,在食堂組改造,當然是要輕松得多了,吃得還好。

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勞改農場,監獄的夥食,水準可不咋的,決不可奢望過高。

少數家境殷實的犯人,還可以靠家裏的接濟,偶爾打打牙祭,滿足一下自己肚子裏的饞蟲,大多數家庭條件一般的犯人和家庭條件很差的犯人,就只能苦熬了,一般要好幾天才能吃到一頓肉,並且還沒啥好肉,分量也很少。

對這些人來說,每一天都是難過的。

但對於食堂組的犯人來說,日子倒也並沒有那麽難熬。

“蘇振雄是食堂組的組長,大家都要討好他!”

蔡小力繼續“誇贊”蘇振雄。

看得出來,蘇振雄就是他的偶像。

對於蘇振雄能夠擔任食堂組的組長,王為一點都不意外。

監獄雖然有管教幹部,有一整套嚴格的管理制度,但實際上,犯人之中適用的,仍然還是“叢林法則”,誰的拳頭大,誰都關系硬,誰就說了算。

蘇振雄兩者都占,他不當組長,誰當?

就算換一個人當組長,蘇振雄不服,那也當不下去啊,會被直接打趴下的。

實話說,好勇鬥狠是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勞改犯的本性,打架鬥毆這種屁事,在勞改農場幾乎每天都會發生不止一起,只要不打得特別嚴重,管教幹部一般都不予理會。

根本就管不過來麽!

所以說,蘇振雄在食堂組根本就不可能遇到什麽太強有力的挑戰——不服?打到你服!

“蘇振雄怎麽和楊明軒認識的?”

王為對這個問題比較關注。

之所以當時他們研究司馬白傳過來的資料時沒有將蘇振雄列為“一級懷疑對象”,就因為表面看,楊明軒和蘇振雄之間,交集不大。

他們不在一個勞改大隊。

新生勞改農場一共有八個勞改大隊,只有同一個勞改大隊的人才會關押在同一個監舍區,也就是說,同一個大隊的人才是真正的“獄友”。大隊和大隊之間,犯人的交流相當困難,幾乎沒有。

如果在兩個不同的大隊服刑,哪怕被關上一輩子,兩個人也可能不一定認識。

蘇振雄在食堂組,直屬勞改農場總務科管理,楊明軒在二大隊,他們之間是怎麽發生交集的?

其實很簡單。

蔡小力說道:“楊明軒在勤雜組工作,他每天都要去食堂打飯,就這樣和蘇振雄混熟了,大家都是從雲山來的,還都在礦上做過事,犯的事還一樣……這不就很容易搞到一起嗎?”

勞改大隊的所謂勤雜組,就是做些雜七雜八的瑣碎事務,相對那些承擔著生產任務的勞改組,當然要輕松得多,還不用日曬雨淋。

能夠混進勤雜組的,基本上也都是有點關系的,要不就是表現好,能得管教幹部的歡心。

“楊明軒家裏經常給他送煙,蘇振雄有辦法搞到酒,他們經常在一起吃吃喝喝……”

看得出來,蔡小力其實對此很不滿,顯然當初楊明軒和蘇振雄沒怎麽請他吃吃喝喝,他相當不爽。

在監獄裏,蔡小力說的那幾條,確實已經足夠楊明軒和蘇振雄發展出很鐵的交情。

況且,從兩人的經歷也能看得出來,楊明軒和蘇振雄都是那種所謂講義氣的家夥,也算是臭味相投了。

“為什麽你們是楊明軒做主,不是蘇振雄做主?”

王為提出了新的疑問。

從兩個人的年齡和履歷來看,照理這個四人團夥應該是以蘇振雄為主才對,蘇振雄才是真正的“道上人物”,年紀也比楊明軒大一截,還當過兵打過仗,經驗豐富,他當“老大”才合理啊。

“你不知道蘇哥那個人……啊不是,是蘇振雄,他怕麻煩,凡事都喜歡直爽一點,動腦筋的事情一點不樂意幹……再說他又比楊明軒晚出來,楊明軒把什麽都準備好了,又是去搶雲山銅礦的錢,楊明軒最熟悉情況,所以就讓他當老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