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 矛盾重重(第2/2頁)

而且看上去,這個向八一只有二十幾歲,並不像是那種老奸巨猾,城府很深的人。

年輕人血氣方剛,往往沒那麽多顧忌,敢想敢說。

見向八一似乎有點猶豫,王為就在一邊笑著說道:“這位是霍大隊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

向支書看過老霍的證件,向八一還沒有看過。把老霍“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的招牌豎起來,可以更好地堅定向八一的信心。

“你好你好,霍大隊長,你好……”

向八一再次重重和老霍握手,說道,看得出來,他的神情相當激動。

“總算是把你們盼來了!”

“你們是不知道啊,小妹被人欺負得太慘了……她去年才剛滿十五歲,和我們妹妹是同年,都是八二年的,她是八二年十一月份的……”

向八一這話一說,王為等人就已經在腦子裏飛快地換算了一下年齡——八二年十一月,現在是九八年二月,滿打滿算,這姑娘現在實歲只有十五歲零三個月。

她的小孩已經三個月了,她最遲的懷孕時間,是在九七年的二月,那個時候,她應該是十四歲零三個月,剛剛脫離了幼女的範疇。

這個年齡界限非常非常重要,只要她懷孕時不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那麽,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只要她自願和男人發生性關系,那個男人就不構成強奸罪。

不過,對於經驗豐富的老刑警來說,這種情況往往不是突然發生的,很可能在向小妹懷孕前的一段時間裏,就有人欺負過她。

那個時候,她可沒滿十四周歲。

也許有人會說,差個兩天三天,一個星期什麽的,不要緊吧?

難道說她昨天沒滿十四周歲還不懂事,今天滿了十四周歲馬上就懂事了,完全可以決定自己的一切行為都是自願的?所以這個年齡界線,真沒必要那麽嚴格吧!

但是你錯了,你這麽想,只能說你完全不懂法。

法律規定是這樣的,那就是這樣,你覺得不合理沒用。

“我問過小妹了,至少還在兩年前,就有人欺負過她,欺負過她的人,還不止一個!”

向八一氣憤憤地說道。

“好了,向八一,你在這裏亂說什麽?”

向支書再也忍不住了,又是一聲怒喝。

“大家都是下亢村的,低頭不見擡頭見,你讓公安把那幾個人都抓走了,那三狗子和狗妹子,以後在村裏還怎麽做人?咹?你養活他們啊?”

“你先養活你自己家裏人再說吧!”

向支書又是生氣又是鄙夷,顯然很看不起這位年輕的村主任。一個村裏,支書和村主任矛盾鬧到這樣深的,還真是比較罕見。

“不抓他們,狗妹子還要受欺負!”

向八一也是一聲怒喝。

“這個孩子都已經養不活了,要是再欺負她,再生一個,誰來幫她養活?指望那幾個壞家夥幫她來養活嗎?還是你這個當支書的掏錢來養活?”

“霍大隊長,我請求你們,把欺負向小妹的那幾個壞家夥都抓起來,不能讓他們再這麽幹了!”

“三哥家裏這個條件,你們也看到了,他們本來就差到了這個樣子,還讓人欺負,還有一點良心嗎?”

向八一很激動,越說越是氣憤。

“你有良心你負責養活他們,你有良心,等那幾家人來找你的時候,你別扯到我身上,我一概不管!”

向支書手一揮,大步就向茅草屋外走去,邊走還罵罵咧咧。

“以為你在部隊當個兵回來就了不起了?以為這村裏是你說了算?這村裏的事有那麽好搞?你真有本事,在部隊把黨入了啊!在部隊搞了三四年,連個黨都入不了,你好意思?”

眾人不由得頭大無比。

這是唱的哪一出啊?

但不管唱哪一出,這個時候,向支書都是不能走的。

“向支書,請等一下!”

老霍揚聲叫道。

“你不能走,事情還沒搞清楚呢。”

“哼,我還留在這裏幹什麽?”

向支書停住了腳步,卻並不扭過頭來,似乎隨時都準備離去。

“不是來了一個厲害角色嗎?你們那麽愛聽他胡說八道,那什麽事都找他好了,我還留在這裏幹什麽?”

人影一閃,王為忽然就已經攔在了向支書面前,微笑著說道:“向支書,不要生氣,我們主要也是想要搞清楚情況。來來來,先請坐先請坐,不要急嘛,事情總是能搞明白的。”

說著,就拉著向支書又走了回來。

看上去,向支書其實還是有點不情願的,卻被王為硬生生拽了回來。

開玩笑,你這個時候跑出去,誰知道你會不會給那幾個“壞家夥”通風報信。

王為把他硬拽回來,其實還是為了他好,省得到時犯個包庇罪,那就太不值當了。